人间神之录
作者:咀黑先生 | 分类:悬疑 | 字数:60.1万
本书由番茄小说网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224章 不
这里,就像是我的家,我属于这里,但是我不一定要爱上这里。
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我跟着家人来到了这里。
跟着家人,来到我的“家”,永远的“家”,这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或许,当我变成这片绿色海洋的一部分的时候,我就会爱上这里吧。
爱上我的家。
绿色的家。
似乎为了配合我对这里的厌恶,天空变成了灰色,这样的意思就是……阴天。
而她们,似乎也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好的地方,而只是感觉到了天色的黯淡,同时甚至连头都没抬一下,淡淡命令我开了车里的阅读灯。
爱她们,希望她们快乐,所以我并没有不听从她们命令的意思,毕竟我理解的男人,就是这样,挑起一个家,让家里的每一个人开心,让家里的每一个人因为身处这个家里而感到开心。
我觉得今天我做到了,会获得永远的快乐。
空调的冷气吹出,说明了现在是夏天。
阳光明媚,就像我此时的心情。
再也不需要为那些生活的琐事困扰,不用在意赚钱这个永远躲不开的话题,不用得到任何弱智家伙的理解。
在今天,我似乎终于“活”了一次,不再需要别人告诉我,我还活着,我终于感受到了自己的心跳。
活着的味道,真好啊,只需要品尝一次,再也不想失去。
所以,今天一定要快乐,与她们两个一起,两个我最爱的人一起。
目前来看,一切都还算是顺利。
虽然她们并不快乐,但是……
我调整空调的温度键。
一个小小的开关,我成功打开了一个叫做快乐的东西,嘿嘿,还好我算机智,对此,我只能说我好聪明啊,比职场里那些弱智一样的家伙强多了。
当然也比女儿的那些青春期白痴男孩强多了,所有记录都可以被我轻松查到。
最弱智的就是那些总是渴望榨取我老婆手中银行卡里,我的血汗钱的家伙,每一个都会被我轻松找到痕迹。
最后虽然不能对他们怎么样,但是却让我能够成功恶心他们一把。
这样我知足了,我知道我就是社畜,永远都是资本手下的玩偶,没有表达自己想法的权利,我存在的唯一作用,就是活着劳动。
生活嘛,生下来就要干活罢了。
也就是个人形工具罢了,没用又无知,总是有大把的笨蛋,可以随意左右我的一切生活工作,安排好我所有的时间。
一切就要终结。
低浓度的一氧化二氮蔓延,封闭的空间中,加入了一点点带来快乐的气体。
很快,对神经的麻痹作用出现,终于,妻子笑了。
空调的冷风被她习惯性掰向了自己,所以她自然是首当其冲。
作为她身边的我自然也不能幸免。
空调让笑气出现在了车内这个本来压抑的空间中,为在里面苦苦挣扎的我们快乐。
女儿对我们的询问,我们都没有回答。
直到她也笑了起来。
快乐就是这么简单,腹肌收缩,阻止体内b12的自身合成,虽然没有成瘾性,却让人感受到廉价的快乐。
比酒精还要低毒性的危害,使笑气性价比很高。
快乐,真是一个廉价的东西啊。
比我这个垃圾的劳动力都更加不值钱。
世界上本不存在什么真正的价值,只要乖乖做基石就好了。
神经的麻痹,思维的迟钝,动作的无力……
效果正在发挥作用。
早已准备好的一块半化的冰棍,一把抓在手上,向着我的脸就拍在了上面。
笑有些收敛,无力感也有减轻。
不过,我知道我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做,这才是我今天真正想要做的。
从裤子口袋里,我拿出了那把刀,改变我命运的刀。
一把折叠刀,上面密密麻麻都是我的指纹。
……
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我无力躺在了自己的驾驶位上。
刚刚眼睛上的猩红让我快乐,兴奋。
而现在,这样的猩红,让我厌恶,恶心,甚至还有些难以接受。
深深的疲惫让我感觉连动根手指都费劲。
不过,恶心的感觉还是涌上喉头,全身的力气都变成了呕吐的冲动。
吐到连呕吐的力气都消耗一空,我终于闭上了眼睛。
……
看来我要等等才能再看到你们,与你们重逢了。
等等我,最好孟婆汤可以有再来一碗吧……
……
傍晚,外面下上了稀稀拉拉的小雨。
我的眼睛睁开,听着窗外的雨声,雨是洗涤肮脏之物的神圣之物。
无根水,三月梅。
我那种视死如归的麻木,随着肮脏的念头,一并消失,无影无踪。
我怕了,这么久了,我怕了,我终于怕了。
我贪恋的一切,都在我面对自杀的时候,变得都苍白无力。
我开始怀疑,我爱她们吗,我,真的爱她们吗?
老实说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爱的吧,或者是曾经爱过。
现在我开始心里凌乱无比。
我怕了,我不想死,我不想,不过,我没有办法。
我想,也许,我应该做点什么吧,不管做点什么都好,总是应该做点什么的吧。
手上拿上了我的刀,那把结束一切,包括了我的人生与爱的刀。
刀在自己脖子上放着的时候,我闭上了眼睛。
我一直以为我并不喜欢活着,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真正发现了,我更不喜欢死去。
第一次,没有了笑气,没有了奉承,没有了麻木,我笑了。
只是我感觉并没有很快乐。
而是一种说不出的苦涩。
无人的空旷动物园,荒芜到只有满是绿色植被的动物园,本来我希望作为我永远的家的地方,给了我不那么快乐的记忆。
于是,如此简单的原因,打破了我之前所有的想法,我不再希望在这里永远居住下去。
不要死了吧。
也许这里并不是一个让人开心的地方。
今天出门那个高兴劲头,我忘记了,完全忘记了。
那就活着吧。
苟延残喘可以让我不用下定一个如此艰难的决定。
把车开进了水塘。
无数侦探影视作品,都告诉我,不能留着车。
车子往往就是无数拙劣犯罪被抓的导火索。
如此,也省下了一大笔,用于清洁车辆中血迹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