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一骁如知秋
作者:暗墨钰 | 分类:青春 | 字数: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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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身世谜团(四)
对“夏知冬”突然有这种感觉的我,不免有些心情浮燥。可我又不想让李毅发觉我的异常,从而得到对于我来说的弱点。
便强装镇定的拿起杯子喝了几口饮料,待到把心里那种浮躁的感觉压下去之后。才抬头看着瞅着我不说话的李毅,继续问道:“还是说在那之前?”
“在那之前。”
李毅回答的很是实诚,一时到让我不知该如何往下接。只好选择沉默,并听着他继续往下说:“在婚礼上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就有所怀疑了。滢秀的姨的画像一直都挂在爷爷书房里最显眼的位置,而我又是被爷爷一手带大的孩子。时间一长,滢秀姨的画像自然就跟印在我脑海里似的。所以我在婚礼上第一眼看到跟影秀姨长得想像的你时,我心里自然而然就开始怀疑了。”
李毅说的云淡风轻,仿似在说一个无关紧要的事情。可我知道,背后的故事,并不是像他说的那样轻松。
我就不信世间所有的缘分,都跟我遇到莫骁时那般纯粹。我也不相信自己随随便便跟莫骁参加了个婚礼,就如此“狗屎”运的成了别人家的外孙女。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是不是我在参加个婚礼,就负负得正,回到最初原点了?
李毅见我起了疑心,到也并不着急为自己辩解。而是伸手从兜里掏出钱包,抽了张照片递给我。
我疑惑的看他,他冲我挑眉,声音上挑略带几分挑衅,“不敢接,还是你在害怕真相?”
“世上没有我害怕的东西。”
被李毅的激将法成功激怒的我,不服输的挺了挺身子,硬着脖子开口。并在说完以后,又在心里暗自加了一句:除了莫骁。
李毅见我这般有骨气,倒也不急得拆穿我的假坚强。而是将拿着照片的手,又往我跟前递了递。与此同时他还往前倾了倾身子,将胳膊旦在餐桌上,“秋妹妹,你知道我是怎么得到这张照片的吗?”
“管你。”不想在跟他废话,免得待会儿自己不在掌握主动权的我,一边无所谓的开口,一边夺过他手里的照片。
只是,当我看到那张毫无滤镜跟修图,完全就是一张黑白照片上,却又掩饰不住风华绝代,冰冷绝艳的美女时。心莫名的抽了抽,到嘴边的逞强绝句,都化作了咽会肚里的唾液。
她是谁?为什么跟我长得这么像?而我的心里,为什么看着她竟然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亲切感?
鬼使神差地,我竟然抬手,覆盖在那张照片上,轻手抚摸着她的眉眼如画,唇如晚霞。
李毅见我这般痴痴地样子,唇角不由勾起一抹令人深思的笑意,“这张照片,是林涵女士给我的。”
突如其来的答案,让我抚摸照片的手微微一顿,正好停在照片人的右眼上,遮住了属于她倾世的繁华。
我不禁在心里苦笑,笑原来我并不是大智若愚,而是真傻。傻到我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得万千宠爱于一身,其实得到的不过是演技炸裂后的伪装疼爱罢了。
也或许林涵女士给李毅这张照片,有自己的难言之隐跟打算。也或许她是一片好意,一片让我知道自己身世的好意。
心里想开一些后的我,轻手拂过照片中人的右眼,将繁华还给她后。抬头看着脸上闪着晦暗不明情绪的李毅,嘴角轻轻蔓延起一丝苦笑,“你这个答案,一点也不好笑。”
李毅微怔,但很快便反应过来,笑笑不在说话。
他不说,我也不说,两人各怀心思的坐在那里等着“夏知冬”回来。
时间好像过了许久,久到让我感觉“夏知冬”并不是上了个洗手间,而是围着这个城市跑了一圈。
“夏知冬”早已经脱掉了西装,只穿了一件白色衬衫,衬衫的袖口挽起,高低不平的落在他胳膊肘处。并且打在衬衫上的领带微散,胸口隐隐还带着被水打湿的印记。
帅气十足的脸好像也被水洗过,而且头发上因为洗脸而沾染的水珠,有未干的地方还时不时地滴落着水珠。
看着这样形象全无的他,可想而知刚才的他,心情有多糟糕。
“夏知冬”来到我们面前,连看都没看李毅一眼,直接一伸手将我从座位上拽起来,带出了餐厅。
我以为李毅会因为墨香居士而阻拦我跟“夏知冬”离开,可他却只是从座位上站起来。然后双手插兜,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得意神情,看着我跟“夏知冬”越走越远。
忽然有那么一刻,这个差不多跟我合作了将近八年时间的男人,有那么一刻让我看不清了。
还是说他从头到尾都以一个模糊的神态在我眼前,让我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将他看得透透彻彻。结果却是他对我做的每一件事,都保留了一丝真实,多了几分难辨的虚伪。
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那么这个男人,简直是太可怕了。
跟“夏知冬”从餐厅里出来坐在车里时,车里的空气寂静的能把人闷死。
臭着一张脸的“夏知冬”,不仅对他去洗手间后,因为什么影响了总是镇定自若心情的事情绝口不提。竟然还一句话都没对我说,埋头开了一路的车。
他不说我也不问,更为了让自己不在看他那张臭哄哄地脸,还将头侧向了窗外。
手里还抓着那张李毅给我的照片,照片在手心里发出滚烫的温度,似乎想把我的手灼伤一般。
我想开窗户把它丢了,可心里却又不舍得。就像是火中取栗,明明知道会被大火灼伤皮肤,可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内心,抵制不了香喷喷抵栗子发出的诱人芳香。
就这些,我怀着纠结不定的内心,跟板了一路脸色的“夏知冬”,慢慢来到了唐笑居住的地方。
唐笑的工作跟我一样,都是需要巨型变态灵感的,根本受不了周围空气中的一点争吵,嘈杂。
并且,又因为两人的工作,晚上才是灵感最足的地方。若是跟别人合租的话,彼此双方肯定都接受不了对方的作息习惯。
其实,那时候我们两个一开始想要租房子住的时候,本来商量着是住在一起的。可是后来因为我不想让唐笑慢慢发现我的病情,便以要来十年娱乐公司为由,婉转拒绝了。
于是,就促成了如今这个局面。我跟唐笑,一个在北,一个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