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之秀
作者:闷骚的小兵 | 分类:其他 | 字数:6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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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晕血症!
从茶楼里出来, 明晃晃的太阳照在人头顶, 却驱赶不了从心底深处冒出的寒意。
江暮染亦步亦趋跟在温岩松身边, 时刻注意着他的变化。老徐的死讯对他的打击实在太大, 以至于后面李国华讲什么,他显得有些神情恍惚,露出苍老的疲态,让人突然间意识到他也是个达到退休年龄的老人。
对于温岩松而言, 罗林嵩的案子不过是他接手的众多法律援助案之一,他大可不必为了一个法律援助的案子耗费这么多的精力, 甚至冒着一定的风险。老徐也是这样。他大可像他的许多同事一样,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最后拿着奖金揣糊涂。但他没有,他们都没有。
坚守正义从来不是件容易的事, 难能可贵的是遇上志同道合的伙伴。他们彼此从未谋面,甚至连姓名也不曾交换,但却彼此默默支持, 只要想到对方在努力就有了坚持的勇气。
如今老徐死了, 那是无数个李国华都替代不了的。
“你怎么看这件事?”出乎江暮染意料,温岩松走了一会突然扭过头来继续发问, 似乎刚才的悲痛只不过是一时晃眼。
生而为人,哪有那么多时间去缅怀另一个人?
“跟老师之前的猜测差不多,”说到这里, 江暮染也难得停顿了许久, 似乎不忍心说下去, “警察不仅对罗林嵩屈打成招,他们中有人……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听到这个结论,即便在意料之中,温岩松整个人的精气神也一下子垮了下去,“杀一个警察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处理上也不一样。但杀一个普通人就不一样了——所以他们在下手之前先开除了他。”
“其实……我还有个大胆的猜测。”
“说。”
“我觉得老徐是李国华出卖的。”
“————”温岩松神情有一瞬的凝固,像极了一座无言的雕像。半晌他才盯着江暮染的眼睛说道,“你的想法很危险。”
江暮染漠然。
一个人的性情就像制定好的电脑程序,除非遇上重大变故,是很难发生改变的。李国华在二十年前还是个昧着良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小警察,为什么二十年后会突然一下子醒悟,想着为罗林嵩翻案而不惜冒着被开除被追杀的风险?而老徐一个人调查这个案子调查了二十年,怎么会突然让另一个人加入?他难道不清楚李国华的为人?
排除所有可能,剩下的再离奇,都是真相。更何况,卖友求荣这样的戏码老套至极,何谈离奇?
至于李国华为什么卖了友却没得到想要的荣华富贵,加官晋爵,反而落了个被开除被追杀的下场,原因也很简单————出卖朋友的人,嘴又能有多严?秘密在他这儿只能变成一次次更加贪得无厌的索取。
就比如方才江暮染问李国华对罗林嵩进行屈打成招的人有谁时,他突然的不吭声一样,他还保留着底牌,幻想着对方能放他一马,或者出来跟他重新谈判。
这些,江暮染不信温岩松没想到过。
对视半晌,温岩松收回视线,侧着脸摆手道,“你先回去吧,这件案子你不适合参与。”
江暮染突然笑了起来,如冬日暖阳,温暖和煦,仿佛刚才那个神情冷漠的人不是自己,“先送老师上了车我才放心。至于案子,老师什么时候需要我,我什么时候到。”说着,她走到街边招手出租车。
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尼采这句着名的哲学语录一直是温岩松用来警醒自己的话————越是懂法的人,越是在违法的边缘。
望着江暮染的背影,他想把这句话送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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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但对于监狱这个地方来说,统治力是个稀罕玩意儿。尤其是秦城监狱这个地方,大家都是重刑犯,保不准谁比谁狠,谁比谁有心眼,有手段。
江暮染走后,传声筒如今是觉得越来越力不从心了。人走茶凉,没了江暮染的威慑,连睡觉的时候她都担心有人掐自己的脖子报复。
她是江暮染的狗。替她咬过的人数不胜数。现在主人走了,她就是条落水狗,人人都可以痛打。
所以收到那张传达江暮染指令的纸条的时候她欣喜若狂!就好像饿了很久的狗终于等来了肉骨头。
纸条上的话,是江暮染的;字迹,不知道是谁的,但递纸条的人却是狱警————这就够了!这是江暮染传递给她的信息。
一时间,传声筒居然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只要江暮染没忘记她,她就是她最忠实的狗!让她咬谁就咬谁!
人人生而平等。愿望是好的,却更像是乌托邦式的幻想。而幻想,是绝对不会实现的。人分三六九等,有的是一出生就决定的,有的则是后天的遭遇所形成的,无论是哪一种,都说明了金字塔的存在。
秦城监狱的金字塔底端有这样一群人:年老,体弱,无人探监,干着打扫卫生听命于人的脏活累活,吃的用的却最差。她们像群蝼蚁,住在谐音“死监”的四监,晦气而艰难地存活。
这个是沉默如哑巴的中年女人,瘦小的身躯,宽大的斜条纹蓝色制服,花白的头发和被岁月侵蚀得只剩下沧桑的皱纹。她长期干着扫监狱厕所的活,手指粗糙干裂,浑身上下永远充斥着洁厕液的刺鼻气味。
她属于秦城监狱最底层之一,无期徒刑,已服刑快二十年。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女人,档案上写着的出生年月显示她才四十一岁。她看上去五十一岁都不止。
她不引人注目,她只有个代号,“清洁工”。
如果说,清洁工属于秦城监狱金字塔底层的话,那么住在一监的人,则是秦城监狱的顶层。清洁工已经连续第三天被叫去一监打扫卫生了。
前两次,一监来的人态度还挺温和,客客气气的,一点也不颐指气使。但第三次来,脸色就完全变了,阴沉沉的表情,恶声恶气的推搡,瞬间让监狱有了监狱的味道。
监狱的味道是什么呢?
是你不惹事,事也会来惹你。
清洁工不知道怎么得罪一监的人了,要遭罪了。有跟清洁工住上下铺的好心狱友眼露担忧,无声叹息,却被推搡清洁工的女囚突然回头剜了眼,立马噤声,大气不敢出。
监狱里,最多的是自保,最缺的是同情。
“李彩桦,好事不过三。再不吭声,你知道下场是什么。”传声筒向来不是个会放狠话的人,将擦拭干净的金丝眼镜重新架上鼻梁,十指交叉,文质彬彬,说起话来慢条斯理不疾不徐。
这是她喜欢的做事方法,机会给三次,先礼后兵,但最讨厌的就是遇到清洁工这样不懂事的闷声儿。
对了,清洁工就是李彩桦。也是传声筒要掀底儿的人。
“我……”李彩桦刚开了口,沙哑的声音就跟石砾磨刀般,难听至极。有的人不说话是因为沉默,而有的人不说话是因为没人喜欢听她说话。李彩桦的声音一出口就让人没了听她说话的兴趣。好在传声筒只皱了皱眉,眼神还在示意她接着讲。“我不知道,您想要我说什么。”
“先说怎么进来的吧。”传声筒很有耐性,洗耳恭听的样子。她不急,掀底儿的事急不来。
“————”李彩桦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垂首道,“抢劫杀人。”
“这个倒特别。”传声筒皮笑肉不笑地扯了两下嘴皮,锐利的眼神透过镜片刺来,“听过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抢劫杀人,没听过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抢劫杀人。人杀死了吗?”
李彩桦浑身一颤,头低得更深,“死了。”
“因为缺钱?”
李彩桦点头。
“着急用?”
李彩桦再次点头。
“缺钱,来钱快的法子多得是,为什么是抢劫,还杀了人?”
“当时没想那么多。”这个平日里低眉顺眼的清洁工,此时此刻身上竟多了几分镇定,回答问题从善如流,丝毫不显慌乱。
传声筒在心里“啧”了声,坐姿更加放松,好像漫不经心地关心似的,说道,“那你在这里应该很吃香啊,打扫厕所很累吧?”
李彩桦双手搅在了一起,大拇指扣着虎口上长年累月形成的老茧。杀人犯在监狱里确实比普通犯人更吃香————或者说有一种普通犯人所没有的震慑力。李彩桦在这样的犯罪履历下居然混得这么差,怎么也说不过去。
“我……杀人是意外,我只想抢点钱,没想杀人。”李彩桦沙哑的声音听起来竟有一丝忏悔,“我从小就晕血,我只要想起那个画面就恶心,浑身发冷,我——”
传声筒不知哪来的磨的锋利的铁片,“嗞”一声,手指被划破,血跟淌水般,汩汩流出。
李彩桦瞳孔剧烈收缩,呼吸急促,下一秒,居然真晕了过去。
传声筒接过旁边人递来的纸巾,包好流血的手指,厌恶地打发道,“把她送走。”
手下人刚要抬起李彩桦出去,她想了想又颇为仁慈地说道,“以后别让她扫厕所了,送去八监。”
第二天,秦城监狱监狱长办公室办公桌上出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晕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