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自然能力
作者:极黑 | 分类:都市 | 字数:9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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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反目成仇
一直躺在灌木丛中昏睡的许超、红音二人被响亮的广播声吵醒,当红音看到许超这个臭男人躺在自己身上的时候,顿时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尖叫声!
由于两人还处在灌木丛中,恐怖的音量瞬间震穿了他们的鼓膜,致使耳孔出血。
“卧槽!你神经病啊!我招你惹你了!”许超捂着耳朵对红音大吼大叫道。
“你说什么!你这变态!”红音大声回道。
然而此时的两人早已双耳失聪,鉴于两人的特殊情况,索罗商会派出了救援队,打算将他们带回城里治疗。
“What was that voice just now?(刚刚那是什么声音?)”丁筱萌对着身旁的利兹说道。
“You should pay close attention to the current ranking. We're only five!(你倒是好好关注一下现在的排行啊。我们才五分!)”利兹没好气道,他对那个怪声音完全不感兴趣,他和丁筱萌都只有五分,和前三名差的太多了。
“So long,I can't understand!(太长了,听不懂)”丁筱萌摊手道。
利兹指了指丁筱萌胸口的分数又指了指自己的,然后激动道:“Only ten points!(只有十分!)”
丁筱萌撕开了一包零食,一边吃一边没心没肺道:“淡定,time is still early。(淡定,时间还早。)”
利兹一脸黑线地看着丁筱萌,心里悱恻道:你再这么吃下去,我们的粮食都撑不到明天早上。
似乎是看出了利兹的心事,丁筱萌难得地宽慰了他一句:“Or we can continue in the evening,let your bird continue to search for other contestants。(要不我们晚上继续,让你的鸟继续寻找其他的参赛者。)”
“The birds with night vision are very few。(拥有夜视能力的鸟类非常少。)”利兹回道。
“Is there no one on this island?(岛上一只都没有吗?)”丁筱萌不信道。
“I only discovered a nighthawk。It's a baby bird. It can't even understand my orders。Let's give up。(我就发现了一只夜鹰,还是只雏鸟,它连我的命令都听不懂。放弃吧。)”利兹无奈道。
“Write it down。(写下来)”丁筱萌命令道。
利兹无奈地叹了口气,又找了块石头在地上刻起英文来,随后丁筱萌花了五分钟的时间才理解了利兹的意思,嘴里嚼着零食,含糊不清地说道:“Let me have a look。(叫出来给我看看。)
利兹只好无奈照做,他对着天空吹了声口哨,过了好一会儿,一只羽翼未丰的夜鹰雏鸟摇摇晃晃地从远处飞了过来,虽然这只小夜鹰的体型非常娇小可爱,但它那双冷漠的漆黑眼瞳大大降低了它的萌系指数。
“哇!So lovely!”丁筱萌欢呼雀跃道。
利兹烦恼地抓了抓自己的脑袋,有气无力道:“Look,it's basically useless, we should take a rest at night。(看到没,它根本派不上用场,我们晚上还是休息吧。)”
“Ok。I want to play with it, it's so cute!(好。我想和它玩会,它太可爱了!)”丁筱萌同意道。
利兹有些诧异,丁筱萌这回居然一下子就听懂了他的话,难道之前的英语不好都是装的?不过他也没多想,眼下不是浪费时间想这些的时候,他朝周边吹起了口哨,大群的鸟儿被他招引了过来。他打算指挥附近的鸟儿为他们构筑那种可以供人睡觉的巢,争取在天黑之前完工。
三小时过后,夜幕降临。
整个太平洋的海水开始变得冰冷、幽邃起来,海浪在月光的映衬下缓缓蠕动着。此时的大海危机四伏,接近冰点的海水足以吞噬掉人的性命,更有一些危险的海洋生物潜伏在海水之中。
偏偏在这个时候,一名打扮时髦的红发青年正在海面上一路狂奔,所到之处必定是浪花飞溅、水声阵阵,但凡有水滴溅到这位青年的身上时,都会自动被弹开,此人正是从本田景吾手中逃脱的国际通缉犯——金至鑫。
这一路上他歇歇停停,离目标地点盘龙岛越来越近了,还好他来之前准备了一个航海定位器,不然他早就迷路了。
突然,金至鑫停下了脚步,他连打了好几个哈欠,实在是困得不行。只见他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道:“啊啊啊!好累啊,先睡一觉,明天再动身。”
于是他盘腿坐在了水面上,拿出手机,换了张手机卡上去,发现竟然有两格信号,看来这里离陆地已经不远了,他突然一拍脑门,自言自语道:“对了,既然回国了,先给老爹打个电话好了。
说罢,他拨通了一串号码,“嘟——嘟——”
都城国际机场。
刚刚下机的警神金珏突然接到了一通陌生来电,本想挂断,但他发现这个号码似乎是外国的,不禁犹豫了一下,选择了接通。
“好耐唔联系了,老阿爸,还听得出你儿子我嘅声音咩?(海港市方言)”电话那头,金至鑫用阴阳怪调的口气问候道。
听到金至鑫的声音,金珏不禁虎躯一震,情绪激动道:“死兔崽子,呢些年你死边去了!(海港市方言)”
金珏的妻子程方圆这次也随同丈夫来了京城,正好就站在金珏身旁,当她知道这是他们失去音讯多年的儿子打来的电话时,情绪也跟着激动起来,很想从丈夫手里夺过手机,和孩子聊几句。
可就在这个时候,电话那头的金至鑫突然口声一变,冷言冷语道:“你觉得,依家你还有资格管我咩?我唔系嚟和你叙旧嘅。今儿打电话过嚟就系想通知你一声,我回国了,请快点派人嚟抓我,不然我可要搞事了!嘟嘟嘟————(海港市方言)”
原本还给夫妇二人带来些许慰籍的电话,就这样被对方无情地挂断了,金至鑫那明显带有敌意的话语让金珏的脸色一下子阴沉起来。一旁的程方圆看到丈夫铁青的面孔,顿时如鲠在喉。
挂断电话后,金至鑫直接拔掉了手机卡,丢进了海里,换上了新的。不知为何,打了这通耀武扬威的电话后,他心情反而更不爽了。
金至鑫原名金致国,出生于官宦世家,父亲是大名鼎鼎的警神金珏,母亲是燕南市中级法院的副院长。父母给他起这个名是希望他日后能长大成材,致效祖国。然而事与愿违,金至鑫走上了一条截然相反的道路。
四年前,海港市发生了一起银行抢劫事件,犯罪团伙携带了枪械并劫持了不少人质。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立马组织警队将银行门外围堵得水泄不通。刚从警校毕业的金致国为了彰显自己的本领,要求带队组长允许他单独行动,并表示子弹对他起不了作用。
尽管当时带队警官没有同意金致国的请求,但对方可是金警司的儿子,根本没人拦得动他,金致国单枪匹马闯了进去:
歹徒们纷纷把枪对准了金致国,一个眼角带有黑痣的光头大汉冷笑道:“臭条,子,一个人过来送死呢?”
金致国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态度嚣张地警告道:“咪拿枪对着我,受伤只会系你哋。识相点,把人质都放了,否则咪怪我唔客气。(海港市方言)”
此言一出,群匪皆怒,连那些被劫持的人质都露出了惊愕的神情,那个光头大汉骂了句粗话,直接扣动扳机,对着金至鑫一阵扫射,“嘭!嘭!嘭!嘭!嘭!。。。。。。”,金致国毫发无损地坐在原地翘起了二郎腿,反倒是那位开枪的光头汉子身中数枪,浑身是血地倒在血泊之中。
其他的歹徒各个面露惊惧地看向金致国,随后银行里面枪声不断,围在外面的警察各个面色凝重,担心人质们的安危。带头的那位警队组长更是慌得冷汗直冒:金警司的儿子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他可担当不起。
谁知没多久,金致国就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一脸得意地冲着大伙招手道:“罪犯都被我解决了,人质都没事!(海港市方言口音)”
前来的特警部队成员不禁面面相觑,一个个都半信半疑的样子。金致国见大伙都不信,便让他们跟随自己到银行里面查看情况。
事实也正如金致国所言,歹徒全被击毙了,被劫持的人质虽然全都完好,但一个个都面露惊惧之色,显然受到了惊吓。虽然这些歹徒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一个新来警队的实习警察居然杀性这么重,着实让人不寒而栗,金致国一人击毙十多名歹徒的壮举非但没能赢得他人的尊敬,反倒被同行们当成了异类。
此事过后,原以为会被当作英雄对待的金致国惨遭撤职。不仅如此,由于他不服从上级命令外加擅自击杀歹徒,造成了不必要的伤亡,还被叫到了海港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受刑事审判。
当法院要判处金致国六个月刑事拘留的时候,金至鑫终于忍无可忍,当场发飙,当着所有人的面辱骂法官,遭到了现场警察的武力镇压。然而普通警察哪里是金致国的对手,金致国在众目睽睽之下打伤了法官并逃之夭夭,无人可挡。事后金珏亲自带人去追捕金至鑫还是让他跑了,金致国连夜从海港市的港口走水路逃到了J国,并在不久之后被国际通缉。
起初,金致国在J国身无分文,连吃饭都得靠偷靠抢,过着流浪汉一般的生活,直到他后来加入了一个黑帮组织,干起了杀人灭口的买卖,生活才有了好转。尝够了贫穷滋味的金致国从此改名金至鑫,从此只为金钱卖命,之后他又在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白夜,背叛了原先的黑帮组织,加入了隐盟。
回忆起这四年的经历,金至鑫眼中的感情波动逐渐平息下来,他眼神忧郁地望向了浩瀚夜空,嘴角扬起了淡淡的邪笑,感伤地自嘲道:“现在这个样子倒也唔错。(海港市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