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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综艺里嗑神颜

作者:九方yu | 分类:现言 | 字数:220万

第五百三十三章 希望不要在饭后碰见你

书名:我在综艺里嗑神颜 作者:九方yu 字数:2278 更新时间:2024-11-16 22:54:37

慕秋脸色也跟着沉下去,表情变化比她还快。

“怎么,这个地方你们称王建国了?因为说话不讲礼貌了点,莫名其妙了点,所以显得你很高贵吗?

还有,如果是男人的问题,就去找那个男人说话,虽然我不一定会让你和他说话,不过来为难我也没用啊,毕竟——程知让他就是喜欢我。”

“呵,程知让喜欢你?”

“不然喜欢你?林欢月这个名字,我把他家里东西都翻遍了都没看见过,也没见过你这个人的照片。

请问你为什么非要等到他带着我回来见家长了,才在我这儿来找点薄弱的存在感呢?”

林欢月冷着脸看了她好一会儿,片刻后说一句:“伶牙俐齿。”

“这种话一般是七老八十的人用来指责小年轻的。林小姐你是不是平常不怎么读书看报?”

“那你又是不是只能从这些奇怪的地方找点自尊了?觉得自己很有文化,能和程知让有共同话题?他不过是看你觉得新鲜。”

“啧,”慕秋连白眼都懒得翻了,“如果这儿有面镜子,你就能看到你现在是个什么狰狞样子了。

你要是喜欢他,这么多年都没告白过?只能等着他找到女朋友了然后来劝他女朋友识相点离开?你不觉得你多少有点问题吗?”

脑子有点问题,问题还不小。

这句话一落下,林欢月表情终于丰富了点,蹙着眉眼神又狠又恨地盯着她。

“慕秋,你少他妈沾沾自喜,不过是个写小说的,连明星都算不上,你能入得了程家的眼?这里任何一家人都看不上你这种身份的。

你以为攀上程知让就可以了?多的是人像你这样想,但成功了的有几个?多的是被抛弃的,你也不会例外。”

“虽然我是个写小说的,不过我还从没想过,真有人是守着身份等级制度来看人的。

你是不是觉得买个房子住在这儿,就高贵得要上天了,全天下只有名字里带豪门贵族的人才配和你站在一起?

难怪这么多年都没蹲到一个程知让,他要是能看上你了才真的是山无棱天地合了。行了,林小姐,我也不太想和你继续交流了,有点费脑子。”

她把手里那朵揉得花汁儿都出来了的小雏菊扔在林欢月面前,轻飘飘看她一眼,转身往程知让回去的那条路走。

“林小姐再见,希望不用在饭后碰到你。”

不然她怕会忍不住吐。

林欢月在她身后气得表情都扭曲了。

慕秋才不管她表情如何,踩着高跟鞋婷婷袅袅地往花丛小道走,走到一半,回去拿小盆子的程知让终于出来了。

他碰上往回走的慕秋还愣了一下,然后越过她往她身后看了眼。

“怎么了?”他低声问。

慕秋把他手里的浅蓝色釉瓷器花盆接过来,说:“那位女士有点奇怪。我不想要那丛小雏菊了,我要桔梗。”

程知让也不多问什么了,对着那边的林欢月略一点头,礼貌打个招呼,然后带着她转身往回走。

“桔梗也好看,飞蓬也可以。都带一点回去?”

“可以。你刚刚怎么去那么久啊?”

“想给你挑个好看的花盆,这个颜色的喜欢吗?”

“喜欢。蓝色的话,里面的花还是得白色的才好,”她撇嘴一下,“可是那丛小雏菊不好看了。”

花怎么会突然不好看了,无非是人心情不太好了。

程知让不继续劝她带其他花回去,而是牵着她解释起林欢月的事。

“那是隔壁林家的女儿,我们以前是同学。”

“她喜欢你,”慕秋说得很肯定,“不过这位林小姐有点奇怪,她寄希望于我主动离开你。”

其实林欢月应该是想保持着富家小姐的人设,做个气质姣好的白莲花。

先和她进行友好交流,接着进一步挑起她和程知让之间的矛盾,最后利用女人的嫉妒心和疑心,成功拆散他们。

结果林欢月没想到,第一步友好交流就失败了。

好吧这都她猜的。

“我觉得她可能是看多了我们写的小说,”慕秋又说,“不是我不礼貌,只是我真的觉得她有点奇怪。”

“她……”

“程知让。”

林欢月居然叫住了他。

慕秋跟着转过身去,占有性地挽着程知让的手。

林欢月朝着他们走过来几步,脸上带着温婉大方的笑容。

“好久不见啊程哥,我从国外回来几天了也没看见你一次,程姨还说……”

“不好意思林小姐,”慕秋打断她,先道了个歉,

“虽然很不礼貌,不过我觉得在让别人开心和让自己开心之间,还是让自己开心比较重要。

所以,你能换个称呼吗?你可以直接叫他程知让。”

林欢月错愕,笑容淡了很多:“可是大家都这么叫他。慕小姐这么霸道的吗?”

“是,我确实比较霸道。换个称呼吧,你们继续交流。”

她定定看了慕秋好一会儿,然后又带上笑,继续和程知让说话:

“看来你找的女朋友很喜欢你,都不乐意让我们叫相同的称呼。怪不得刚刚碰见魏泠,她都不愿意过来找你呢。

最近有空吗?我们和姜楷约了个局,就等你这个大明星什么时候有时间了。”

这次说话,慕秋果真没打断她了,安安静静待在程知让身边,扣下帽沿,摩挲着那个小花盆的边缘,看起来并不打算参与他们的谈话。

程知让牵着慕秋往左边迈了两步,让她站在阴凉下了,这才回答林欢月的问题:

“女朋友喜欢自己不是应该的吗?聚会的事,我最近时间不太多,你们先聚吧,到时候送酒过去给你们,账单记我账上。”

林欢月蹙眉,还保持着勉强的笑:“因为她?和我们组局都不肯了?有了女朋友就忘了朋友啊?”

“这不是主要原因。”

程知让虽然温润绅士,但那是因为自己的行事风格就是那样的,并不代表他是个被别人的话带着走的软脑子男人。

他浅笑着,话里话外仍然是拒绝:“我最近确实没空。你们先聚吧,下次得空了,我和我女朋友请你们聚一次。”

这次是为她接风洗尘,下次是他带女朋友介绍给大家,意义都不同。

这无异于直接拒绝她。

遇上个没脑子的,这会儿就该发生着名“女二事件”了。

不过好在林欢月还记得自己富家小姐的人设,笑着应下,然后最后看他们一眼,随便找了个理由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