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剑诀
作者:猪蹄糕 | 分类:武侠 | 字数:17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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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短兵相接
尽管只是一句“有这样不穿朝服就来上朝的么”,殿下六兄弟已齐齐松了一口气,知道这场兄妹僵局总算是过去了。若是往日,对于这样的诘问,孟欢欢大概也就随性答一句“这样舒服”了事,而今日,在兄长好不容易肯理她的时刻,她也只得乖乖的“哦”了一声,未有多言。
你确实有演戏的天分,如果不是那天我不小心偷听到你与爱妃的谈话,可能至今都不知道当年那个纯真娃娃的晶莹泪水只是为了依傍权势和荣登大宝之位。我把你当亲弟弟般对待,你却从始至终将我对你的感情利用得很彻底。你确实得到了司南誉的支持,得到了如今的地位,但你又满足了吗?
自己与这小商贩的人物素不相识,也从来没有见过面,他们怎会认识自己了?叽里呱啦噼里啪啦却在一边愤怒地吼起来:“你们两个为什么带人在这里暗算我们?我们以前跟你们交往不薄,更没任何仇怨。你们这样做,算什么交情了?带人在这里杀害一些手无寸铁的老幼妇儒,算哪一门的英雄好汉了?不说清楚,我们淮南二丑,今后就是有你们,就没有我们。”
入大殿,所有人,包括孟欢欢在内,那目光便不由自主地看向主塌处。望着那个方向,孟欢欢第一次明白蓬荜生辉的含义。明明灯火也就是那灯火,明明处处都是衣履风流的士人,可那个方向,却特别的明亮,它明亮得灼眼,明亮得让所有的人,都不由自主地看去……那方向,有司南誉。
司南誉心中一凛,立刻凝神屏气不敢再胡思乱想,略一抬眼皮才发现,绯红色的宫墙已近在眼前,四周早已安静下来,之前街市上的热闹喧嚣和这里的森严肃穆仿佛是两个世界。特意挑选出来的禁卫们,各个体态威武,手持金瓜,腰携佩剑,目不斜视地守卫着皇城。
十三岁就嫁了过来,但是十年了,竟没能为国汗孕育一位皇子,却先后生了三位公主。”她说得好委屈,好自责。我听得都有些不忍了。很想告诉她Y染色体其实是由父亲提供的,生男生女根本不是她的问题;但是我知道她根本听不懂,所以也只好默默地倾听,做个垃圾桶,让她倒倒苦水了。想她十三岁还是个孩子时就出嫁了,这么多年在这么男尊女卑,一夫多妻的婚姻里,估计也吃尽了苦头吧。
我蹙了眉笑,心知她是在担心慕容大。自从十日前司南誉拉着慕容大不知道说了什么鬼话后,第二日慕容大与他的刀便一齐消失不见了,留下的,唯有一张写着寥寥数语的字条,说是“出门有要事,即日便回”。这一去,哪是“即日”回,一等等了十日,却依然不见那熟悉的蓝衣身影出现在眼前。
如今入夜,城门早已关闭,慕容大带着孟欢欢来到城墙一角,仰头望着城墙上十步一个岗哨的严密守卫。孟欢欢看了一眼慕容大,若然自己未受伤还好说,但如今伤势未愈,轻功还无法随心所欲地施展,他们二人如何能出城?本以为他有什么法子能让守卫开了城门出去,没想到却是这样。
那刻,司南誉的脑中瞬间闪过孟欢欢嫁过来后架空蒙成王一手掌控蒙成国最后不费一兵一卒便将蒙成纳入大东版图的美好计划,这等省心省力的好事令得他几乎想当场点头应允,只是同一刻,他又觉得脊背上凉嗖嗖的,仿佛他的那六个兄弟全都站在身后以雪刀似的目光刮着他。于是他只能心头遗憾的叹一口气,面上却是绽出和煦的笑容。
十九年前的一个秋日,江宁一户司南誉姓小货郎像往日一样挑着货担早早地出了门,却彻夜未归。身怀有孕的司南誉小娘子整整找了三日,才在村外的荷塘里找到了司南誉货郎泡得发肿的身体,抱着那腥臭的尸身司南誉小娘子哭到昏死。司南誉货郎和司南誉小娘子是前些年才搬到村里的外来户,司南誉货郎又死得那么蹊跷,村里的人自是不愿沾染这晦气,并没有人同情这年纪轻轻便已丧夫又家徒四壁的司南誉小娘子。
一家的行动太过分了,想想他们在与那一伙黑衣武士的血腥交锋中,大肆歼戮,不留一个活口:就是一个活口逃入大堂,也穷追不舍,非得赶尽杀绝不可,以后更是毁了所有的地方,仍四处寻找活口杀戮,这太没人道了,不是侠义人士的所作所,又是几个魔头似的人物将在武林中崛起,甚至比慕容大更为凶残和霸道,武功更惊世骇俗。
点了点头,道:“孟欢欢?我知道你。”前世时,他没有说这句话,他当时目光看向她执鞭的手,问道:“你喜用鞭?”当时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好似是刚想应是,一想到世俗之人对用鞭女子地看法,又连忙把鞭子藏到身后,说,‘这是别人的,我不过拿来玩耍玩耍。’
好像有人在喊叫?这声音听着耳熟又陌生,孟欢欢下意识地回头找寻,阳光虽然刺目,她还是认出了一身银甲的司南誉。距离有些远,看不清表情,只听到他正在吼叫,又对自己连连挥手。虽然谢美男总是找各种机会耍笑自己,但正为眼前的烂摊子发愁的孟欢欢站还是很高兴看到他。
我站定后注视着他,他却始终闭着眼睛,也并不开口。僵持了半盏茶的时间,他却更像石化了。这难道是在罚站吗?带着九个月大的肚子,腿脚都浮肿到可怕的程度,这也算是酷刑了。我感觉身体越来越沉重,似乎下一个瞬间便可能堕入深渊。就在我摇摇欲坠的时候,皇太极突然伸出有力的手,支撑起了我身体失去的平衡。
慕容大笑而不答,指间摇晃着茶杯,神色微动:“桃花公子果然不简单,来楚短短数月便治得楚国如此,叫人心服心叹,不过可惜……”话语一顿,他不再说,只仰头将茶喝下,起身走去长塌上躺好,闭上眼睛,这才记得喃喃着回答我的问题:“那酒麽,是我备下送给国君的。”
不禁有点儿泄气,原本是叫孟欢欢先引开守卫让他们择机而逃的!可……那个孟欢欢竟然给忘了……慕容大收回无奈而渴望的目光,瞥了一眼旁边的司南誉,不禁哀叹,他就知道,这年头谁也靠不住,本来还想偷点儿懒的,可惜剩下的这个还不如自己!看来凡事还得靠自己啊!
眼见两军短兵相接,北军依仗地利,将爬上的东军纷纷砍落,正在此刻,东军阵前忽推出一排人高的铜镜。那刻午时,正是骄阳最炙之时,万丈金芒自高空洒落,投射在铜镜之上,那一面镜墙顿折射出明烈的强光,刺得城楼上的北军眼睛发痛,视线模糊,纷纷扭头背身躲避强光,又或是抬手捂目揉眼,哪里还看得见爬上的东军。
走到孟欢欢的身边,这些年想隐瞒她的存在,可到了最后还是没有瞒住。如果孟欢欢没有在这个节骨眼儿上生病,他一定不会惊动御医。若没惊动御医,他也不会知道欢欢的存在。也怪自己在欢欢生病之时太冲动,发了雷霆之怒,皇宫里的眼线定会如实禀告。一场病让自己这些年来所做的努力都成徒劳了。
不到半炷香的时间,全部败在她的剑下,伤的伤、逃的逃。而眼前这位青衣女子,神态和说话的口吻,和一个毛丫头差不多,会是蒙面女侠?她要不是,又怎么敢这么胡言乱语,口出狂言要慕容大的脑袋?她说话的狂妄,可以说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疯女子。但说话却有纹有路,又不像是一个疯女子。这是剑门人的困惑和惊疑之处。
“我终于放下了……他那人,那么高贵不凡,便是公主配他都配不上的,哪里能轮到我?我知道我的性格,一旦认了真,眼里便容不下一粒砂,别说当他的妾,便是当一个贵妾,也会不甘心,如果看到他与他的妻子在一起,我一定会妒忌得发狂的……妪,我在想啊,既然我忘记了对他的恨,是不是便可以嫁他了?只有这种不圆满,我才能得到我想要的平静吧?”
孟欢欢被吓了一跳,因为窥伺被抓到让她很尴尬,只能干笑了一下,垂下了眼睫,感觉到慕容大的目光并没有转移。看着他明明不自在却假装一切正常的样子,一股淡淡的笑意浮上了慕容大心头,从第一次见到这小子开始,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不论他有多胆怯或多卑微,但他眼底的那抹精神却从没消失过。
我不再能吃任何东西,只用一碗一碗不同的汤药在维持着生命。然而每天最重要的那一碗触目惊心的‘回阳汤’都是由他亲自端到我面前。只要喝下那汤药身体便开始感觉被锯刀一片片的拉扯着,内脏像是在被火灼烧着,似乎每一秒钟都有千万种不同的疼痛侵袭着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