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神是招魂师
作者:龙抒 | 分类:都市 | 字数:10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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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七章 圣城信徒
在荒凉的大路上,一前一后“走”着两个孤单的身影,说走并不确切,应该说是跪行。
他们行走的方式非常奇特,每走两步,就五体投地匍匐,双手前直伸。站起来之后,走两步,又双膝跪下,五体投地匍匐,双手前直伸……如此反复。在荒芜的高原上,这两个孤独的身影形成一副奇特的场景。
车开到跟前才发现,这两个人是一老一少,老的足有六七十岁的样子,脸已经晒成古铜色,岁月的风霜雕饰在他的脸上,留下刀劈斧削一般的皱纹。小的大概只有十来岁,一双大大的眼睛,嘴唇皲裂,满脸都是尘土。
两个人都是风尘仆仆,身上穿的藏服已经磨破了多处,被尘土盖得失去了本来的颜色,手上、膝上绑着木片之类的护具。
车子经过两人身旁的时候,老王把车速放的极慢,可以近距离地看到,两个人立正站在那里,低头口中念念有词,一边双手合十,高举过头,然后行一步;双手继续合十,移至面前,再行一步;双手合十移至胸前,迈第三步时,双手自胸前移开,与地面平行前身,掌心朝下俯地,膝盖先着地,然后全身俯地,额头轻叩地面。再站起,重新开始。
一行人默默地看着这一老一少匍匐前行。这两个虔诚的信徒心无旁骛,脸上神情肃穆。似乎没有感觉到他们的存在。
车子开出半里地,老王回头看着那两个渺小的身影,有些于心不忍,“这地方离拉萨还有上百公里,他们这样得走到什么时候?要不咱带他们一段?”
梓杨摇摇头:“还是算了吧,人家这叫磕长头,是佛教信徒最至诚的礼佛方式,别说上百公里了,还有上千里的呢,要磕数月经年才能到达目的,一路上风餐露宿,朝行夕止,匍匐在沙石冰雪之上,没有信仰的人是不会有这样的毅力的。”
叶贝丽也动了恻隐之心,“那个孩子还那么小,我看最多十来岁的样子,手都磨破了……真可怜。”
梓杨道,“我听说西藏的许多信徒以一生能朝拜一次大昭寺为终生愿望,他们辛苦劳作,积累财物,到了朝拜之时,却不惜散尽全部家财,变卖家里所有的家当,就这样一路磕长头到礼佛的终点。”
叶贝丽惊的长大了嘴巴:“这,这也太夸张了吧?为什么他们这么做呢?”磕长头已经够让人吃惊了,还要散尽家财,那以后日子还怎么过。
梓杨道,“据说这样能让他们感受到心灵的平静,这点是我们在尔虞我诈的都市生活中怎么也得不到的,也是我们不能理解的。”
“你注意到他们表情了吗?没有痛苦,也没有喜悦,只有平和。”
“你千万不要以为稍人家一程就是帮助他们,据说有些内地的游客‘可怜’人家,强行要开车带他们走,语言又不通,结果闹出了很多误会。到最后,这些信徒还是要回到上车的地方,重新磕长头再走一遍。”
叶贝丽点点头:“嗯,看来还是要入乡随俗,多了解一下风土人情,尊重人家的习惯,不然还真会不小心给人家添麻烦。”
“所以说啊,做人还是要多读书,不然容易闹笑话!”梓杨意味深长的看着老王。
被这一老一少的虔诚所震撼,接下来的行程,众人的心情也变得有些沉重起来。
快到黄昏的时候,他们终于赶到了此次行程的终点――圣城拉萨。
拉萨,在藏语中为“圣地”或“佛地”之意,长期以来就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的中心。因为每年平均日照总时数多达3005.3小时,平均每天有8小时16分钟的太阳。比在同纬度上的东部地区几乎多了一半,比四川盆地多了2倍,故称“日光城”。
远远望去,一座巍峨雄伟的白色建筑耸立在山峰上,这就是传说中金碧辉煌的布达拉宫了。
在湛蓝如洗的天空下,圣城笼罩在一片庄严肃穆的氛围里,散发着神秘的气息。
本来几天的路程,结果走走停停开了大半个月。
进了城,四个人顾不上参观大昭寺,也没心情逛八廓街――先找个饭馆饱饱地吃一顿,也不求别的,只要有热菜热饭和肉就行。这一路上风餐露宿的,好久没吃顿正经饭了。
这些日子里,梓杨目睹了奇迹的发生,老王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洗涤,彻底脱胎换骨似乎变了一个人,行为端正不说,还开始矫正梓杨和小黑的坏习惯:
“吃饭不要吧嗒嘴!筷子只能夹自己跟前的菜!你看你,吃饭还舔碗!”
“在家跟你说了多少次都不听,出门在外,站要有个站样,坐要有个坐样。你跟我龇牙咧嘴干什么?嗯?头发多少天没洗了?”
梓杨咬牙切齿地瞪着老王,恨不得一抓挠下他伪善的面孔。
要论坏习惯,他比梓杨跟小黑加起来乘以三倍都不止,现在你倒成正人君子了,把我跟小黑贬的猪狗不如,我一路忍你很久了……
好在小丽是个好姑娘,每次老王责怪二人的时候,都会反过来维护他们。
老王也懂得借坡下驴,表示小丽脾气真好,如果不是看你的面子……哼哼。
吃完饭,众人在城里又转了大半个小时,终于找了间价格合适的旅馆住下,好在现在不是旅游旺季,这里游客并不是很多,食宿还算方便。
拉萨的消费水平跟一路走来的物美价廉有了明显的提升,为了节省经费,老王、梓杨开了个双人间,然后让服务员在房间里搭了一张床给小黑睡。
叶贝丽自己一人住单间。就在他们的隔壁。
本来梓杨打算住青年旅社的,那种十来个人的大房间只要几十块钱一个人,结果老王表示好不容易来一次,不能太亏待自己了,再说咱们不是还带着一个女眷吗?
梓杨表示小丽可以跟其他女眷同住啊,又不是就咱们一拨人。
小丽也委婉的表示,她不介意跟其他陌生人合住。
老王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行,一定得要一个单间!女孩子,这个、那个,嗯,不方便,需要隐私!”
说着不停地给梓杨使眼色,含义很明显,他是准备找机会跟叶贝丽男女双修、洗涤灵魂了。
梓杨看他在叶贝丽身后双手合十,无声地哀求着,看样子都快要给自己跪下了,不忍继续为难他。终于还是找了家环境不错的旅馆住下了。
安置好行李,老王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四处打量。梓杨躺在床上对着电灯说道:“你怎么不去隔壁睡啊?跟我和小黑两个粗鄙的下人挤一块多丢身份呀。”
老王急忙嘘地说道,“小点声,别乱说,墙壁薄听得见,这一路上哥们儿太给面子了!“
“你也知道我给面子了?刚才还怎么说来着?我吃饭跟猪一样吧嗒嘴?”
老王不好意思地摸着后脑勺,羞涩地笑道:“咱这不是贬低兄弟抬高自己嘛,放心兄弟,这事要是成了,你大恩大德我王剑春记在心里,下辈子我做牛做马报答你。求你继续给面子,别坏了我终身大事。我给你鞠躬了,你是我兄弟,不,你是我爷爷!”
“不用等下辈子了,去给哥俩个打洗脚水,记得要热忽忽的。”
老王这个人倒是拎得清,二话不说提着两个暖壶腿脚轻快的蹿出去了,不一会儿隔壁响起敲门声,老王捏着嗓子问:“小丽,我去打热水,要不要给你也捎两壶?”
小丽说了两句话,梓杨没听清。
老王在门口道:“啊?奥,好,一起去。”
随着房门的关闭声,隔壁再也没了声息,梓杨失望地摇摇头,把贴在墙壁上的耳朵挪开。
心下也是叹息,老王对他爹都没这么体贴过,看来对这段感情挺认真,确实是堕入情海了。
看那叶贝丽小姑娘人挺不错,心地善良,模样没的说,对“热情体贴”的老王哥哥似乎也有好感,倒也真心希望他们两个能走在一起。
虽然难免有癞蛤蟆吃天鹅肉之嫌,不过谁吃不是吃呢?给自己人吃总比让别人吃好,再说老王这人,不坏。
想到自己为了兄弟泡妞做出了那么多“牺牲”,梓杨内心就有些心疼自己。
叶贝丽那个单间的价格足够好几天的开销了,没办法,助人一炮,胜造七级浮屠。钱是王八蛋,没了再去赚。
屁股在床上颠了颠,这一路上不是睡在车上就是睡帐篷,风吹雨淋的没睡个好觉,此刻坐在这柔软的床上,真有种幸福到家的感觉,不一会儿躺那里竟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醒来天已经快黑了,地上放着两盆满满的水,旁边两个暖壶。小黑一边往嘴里塞着泡面,一边煞有其事地翻看桌子上放的旅游指南。
梓杨洗了把脸,洗了个头,冲了个澡,把三个人的脏衣服塞了一大包交给旅馆前台去洗了,这个时候肚子感觉又饿了。老王跟菁菁还没回来,估计逛街去了。
当下决定带小黑出去兜一圈,顺便搞点当地的特色小吃尝尝。
住宿的旅馆档次虽然一般,但是周围却也是人气挺旺。街上小吃店林立,甜茶、藏面、糌粑、凉粉、酥油茶、炸土豆、青稞饼,各种小吃应有尽有。还有肯德基、沙县、鸡公煲等全国知名的品牌连锁店。
梓杨跟小黑点了两碗极富盛名的藏面――果然很便宜,但也真的不好吃。
其他小吃也不敢恭维,看来这所谓的特色也就是当地人才吃得惯的奇怪口味,尝鲜可以,好吃谈不上――还是肯德基更符合自己口味一些。
吃完肯德基,买了一包牛肉干,两个人边嚼边走,看着周围来来去去的行人,梓杨和小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
此时夜色渐晚,华灯初上。路边小店都亮起了灯光,把一条小街照的灯火通明。
唉,如果身边这呆小子换成一个女人就好了,梓杨内心竟然有些失落起来。
东风夜放花千树,
更吹落,星如雨。
宝马雕车香满路。
凤箫声动,玉壶光转,
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
笑语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
灯火阑珊处。
默默吟着辛弃疾这首名诗,梓杨内心孤独寂寞冷,不禁仰天长叹:老王找到了他的爱情,苍天啊,我的女朋友你在哪里?
夜色虽然降临,但是路上行人反而多起来。跟一个人擦肩而过时,突然之间,梓杨心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猛然回头,却看到远处人头涌动,到处都是陌生的面孔。
梓杨愣在那里,一股不安的感觉在他心头弥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