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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嘉途 | 分类:古言 | 字数:19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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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0章 呼麦
纽粤市位于美丽国纽粤州东南部大西洋沿岸。
是美丽国的第一大城市及第一大港口,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都市圈之一。
与伦敦和香港并称为“纽伦港”。
最为一个超级大都市,他直接影响着蓝星的经济、金融、媒体、政治、教育、娱乐与时尚界。
蓝星上很多国际机构和跨国公司及银行的总部都设在纽粤。
其中就包括世界文艺协会的总部,高爽他们落地后的第一站就是这里。
到了纽粤基本上就算是马修的主场了。
高爽几人一出机场就见到了几个开车狂野肌肉车的拉风男人对着他这边挥手打口哨。
马修最先跑过去,跟着几个人挨个来了下热情的拥抱。
随后众人的目光齐齐的转向了高爽这边。
“亲爱的爽!这是我的乐队成员!他们都非常想认识你!”
马修拉着高爽热情的对自己的乐队成员道:“给大家正式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常说的哪位华夏的天才摇滚歌手,高爽!”
马修的队员一共有四名,水平怎么样不知道,但是每一个都是卖相十足。
按照欧米的标准来看,那都是万人迷级别的型男。
“哦买噶!狗伤!
!”
高爽本来是想握手的,没想到这几个大帅哥一点儿不见外,挨个上来跟高爽拥抱了一下。
当这些人将目光投向高爽身边的何晓玲时,高爽下意识的将何晓玲往自己身后拉了拉,拱拱手道:“幸会!幸会!”
其中一人盯着高爽,一脸不可置信的神色道:“马修跟我们说你很年轻,没想到你居然年轻到了这个地步!”
旁边一人立刻点头应和道:“感觉好像只有……十四岁?”
高爽知道欧洲人看亚洲人总是会觉得脸嫩。
这和五官比例有很大关系。
只是没想到自己堂堂的脸在他们眼里会这么嫩!
要真是十四岁……
这何姨不得十年起步?
他偷摸的瞟了何晓玲一眼,随后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谢谢啊……这算是夸奖吗?”
“当然!你是个真正的天才!我经常在音乐平台搜索你的新作品!”
另一人饶有兴趣的道:“狗伤是我唯一能用字母拼准确的华夏名字!我叫凯恩。”
“格雷!”
“尼尔!”
“飞利浦!”
几人相继介绍了自己的名字。
“欢迎来到纽粤!
!”
在这些人的欢迎下,高爽他们一行登上了车。
临行前他还见到了七号在附近徘回,其他人倒是没有再看见。
高爽跟何晓玲坐在凯恩的车上,马修也在副驾驶。
凯恩这人非常健谈,几人一路有说有笑的倒是逐渐熟悉起来。
来到美丽国后何晓玲就不再需要高爽的翻译了。
毕竟以前是做外贸的,何晓玲的英语非常好,甚至一些生僻的俚语跟专业词汇也难不倒她。
所以跟这些人正常交流完全没有问题。
……
世界文艺协会总部坐落在百老汇大街的剧院区。
距离被称作“世界的十字路口”的时报广场只有几百米之遥。
这里也因为世界文艺协会的原因成为了蓝星娱乐产业的最中心。
百老汇大道是纽粤重要的南北向道路。
南起巴特里公园,由南向北纵贯曼哈顿岛。
由于此路两旁分布着为数众多的剧院,是美丽国戏剧和音乐剧的重要发扬地。
“百老汇”因此也成为了音乐剧的代名词!
高爽他们这次的路演就安排在最大的麦哲剧院里。
鉴于美丽国晚上的治安状况实在是不能让人放心,到达文艺协会附近的酒店后,高爽他们就直接入住了。
晚上也没有再安排别的活动。
第二天的路演反响还是不错的,只是相比亚洲区,来的人要少不少。
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是美丽国对于亚洲电影的兴趣普遍不高。
另一方面则是,高爽曲皇的名头在美丽国有些曲高和寡。
喜欢他的古典音乐和交响音乐的人大多不会来参与这种活动。
而年轻人里,对华夏语言的音乐接受度并不算太高。
不过世界文艺协会出手,关于电影宣传路演的报道倒是非常正面。
路演结束后,高爽跟何晓玲一起在纽粤逛了一天。
原本挺甜蜜的二人世界,却因为身边一直有俩老头跟着,总是不自在。
最后草草转了几个商场就回去了。
十七日凌晨,《功夫》正式在全世界范围上映!
第二天下午,票房还没出炉,高爽一行就被马修几个热情的拉出了酒店,奔向纽粤音乐节的现场!
……
蓝星makemusic纽粤音乐节是全世界最大的音乐盛会!
三月十七号这一天,有超过1000个免费音乐会在全城各处轮番上阵。
纽粤市的五个行政区的公共区域都充斥着音乐和舞蹈。
而他们一行的目的地则是距离百老汇不远的布来恩公园。
第450章 呼麦
那里才是纽粤音乐节的主场,也是摇滚的天堂!
说起来这个纽粤音乐节应该算是世界上第一个正式的音乐节,表演形式包罗万象,各种风格都有。
但是他最初发起确实因为摇滚聚会,所以默认主场都是摇滚乐队表演。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纽粤音乐节甚至已经成为蓝星摇滚乐的符号和名片。
每年都有几百支世界各国的知名乐队受邀前来演出,真正能踏上布来恩公园主场舞台的却寥寥无几。
正因为如此,主场上几乎汇聚了世界范围内所有受欢迎的摇滚乐队,同时这里也聚集着最狂热的摇滚乐迷!
当然,主场的表演也会受邀一些突破性的乐队进行展示。
他们在主流娱乐圈与公众当中可能并不是特别有人气,但是却代表了摇滚音乐发展探索的新方向。
对于摇滚乐迷而言,这一切就如一场朝圣般的狂欢!
高爽他们并没有乘车,沿着百老汇大街一路步行前往。
路边随处可见的免费艺术表演倒是让高爽一行打开眼界。
有些人演奏的乐器奇形怪状,他连听都没听说过。
不过高爽却知道,自己只要拿到那玩意就能立刻展现出一流的水准!
开挂的人生就是这么自信!
偶尔也能见到很多华夏乐器的组合,有二胡和古筝的表演,不过围观的人却没有太多。
临近布来恩公园的时候,高爽突然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声音。
苍凉的音调中带着清晰的泛音,细听之下甚至能分辨出三四个不同的声部。
他好奇的将视线转了过去。
在角落里有三个穿着青色半边袖长袍的男人,抱着个古怪的胡琴边唱边拉。
那种空旷悠远的意境和周围嘈杂的环境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围观的人倒是有几个,却大多都是听了一会儿就走了。
蒙古人?
高爽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能碰到这么传统的华夏表演。
全语种精通的加持下,让高爽对蒙古语的歌声理解起来毫无困难。
这三人演唱的正是极其古老的蒙古小调,是对草原的卷恋和敬畏。
他走到几人身边,仔细的听了起来。
何晓玲和马修一行也跟着高爽凑到了跟前。
黑荆棘乐队的凯恩好奇的问道:“这是用嗓子发出的声音吗?他们拉的这个很像华夏的二胡!”
高爽盯着这几个人,眼中放光的说道:“呼麦!这种唱法叫呼麦!他们拉的琴叫马头琴,和二胡不一样的。”
“呼麦?”
周围几人对高爽说的这个名字变现出了满满的疑惑!
就连何晓玲跟赵长风这些来自华夏的人也同样是一头雾水的模样。
其实,这倒是不能怪他们孤陋寡闻,这也是高爽第一次在蓝星上听到呼麦!
呼麦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声乐形式,伴随游牧民族走过了数千年。
地球上曾经因为元朝的关系风靡中原。
更是一度掀起了长达几百年的“哈胡风”。
但是后来随着元朝没落,游牧民族重新向北迁徙。
最后这种唱法的热度渐渐在中原消亡,最后仅有蒙古、俄罗斯等地还有呼麦这种艺术形式遗存。
其中传承之完整以蒙古人为最!
但是蓝星上没有元朝,也没有蒙人南下。
呼麦不曾经历过大繁荣,始终都是在游牧民族间小范围的传播。
高爽甚至一度以为这种演唱方式已经在蓝星绝迹了。
没想到连华夏都没听到到过,却在跨越了千山万水后出现在了美丽国的街头。
等这些人一曲终了,高爽饶有兴趣的用蒙古语问道:“华夏人?”
“啊?”
听到高爽纯正的蒙语,坐在中间的年轻人明显神色一愣,随后站起来狂喜起来:“对对对!内蒙科尔沁的!你也是?”
这人坐着高爽倒是没看出有什么特别,一站起来才发现居然有差不多两米高。
虎背熊腰的,很有气势!
“我也是华夏的……”
高爽对他比了个大拇指,赞道:“呼麦唱的很厉害!”
这人更惊讶了几分,一双不大的眼睛瞪的滚圆:“你……你居然知道呼麦?”
“有所耳闻,也是第一次听见有人唱。”高爽问道:“家传的吗?”
“对!从我祖辈就开始传承了,我们三兄弟都没敢丢掉。”
年轻人说话时,身边的两人也相继站了起来。
这三个人差不多一般的个头,都是两米左右的大个儿,并排站着,魁梧的身材简直跟堵墙似的。
“我叫敖嘎!”
最先跟高爽说话的那人激动的伸手和高爽握了握。
或许是应为高爽全程都在用蒙语跟他们对话的原因,敖嘎三兄弟显得格外亲热。
一番攀谈下高爽大概知道了他们的情况。
敖嘎三兄弟是前几年才从华夏来到美丽国的。
他们来这边倒是跟音乐没什么关系,而是应为摔角!
三个人家里并不富余,高中念完便辍学不念了。
后来应为身体素质过硬,被角斗联盟的星探给看中了,这才带他们来美丽国接受系统的训练。
踏入这个繁华的大都市,兄弟三人都充满了干劲。
为了奔个好前程,训练也格外努力。
只是摔角这个行业和纯粹的格斗毕竟不同,算是一种表演赛,不是谁能打就能上的,更看中的还是剧本和人气。
说白了就是粉丝经济的延伸。
将他们当成未出道的练习生也没啥毛病。
亚洲人在这方面不占优势,他们又是三兄弟组合接受的训练,虽然有一些活动展示的机会,却始终无法获得足够的关注度。
在这边蹉跎了四五年也没获得一个入场的机会。
不能入场意味着没有额外的奖金,不能带来收益就越发不受重视。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签下他们的俱乐部已经准备彻底放弃他们了,只等合同结束将他们赶回华夏去。
拿着微薄的训练工资,生活上非常困苦。
付出了五六年的时光,最终却要灰熘熘的回去。
心里的不甘无以言表!
看不到头的艰辛付出往往最能消磨人的意志。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是始终咬着牙坚持着!
想最后给自己搏一个出路!
在这几年里,他们也找到了真正热爱的东西,那便是音乐。
长久的离乡和困顿,让他们怀念家乡的一切,悠扬的马头琴,古老的呼麦,成为了彼此精神上的寄托。
于是,在这异国他乡,训练之余重新捡起了古老的传承。
偶尔会在人前表演,寄托了对家人的思念,舒展胸中的广阔。
纽粤音乐节这样的盛会,他们专程从别的州赶过来。
一方面是爱好使然,想展示家乡的古老技艺。
另一方面也是想借着这样的盛会,聚集更多的关注和人气,让他们能早日获得登台的机会。
听着敖嘎的倾诉,高爽倒是对这兄弟三人有些钦佩。
坚韧不拔无论放在哪里都是好品质。
高爽问道:“没想过回国发展吗?我倒是能给你们一点儿帮助。”
“训练了这么多年,混不出个样子实在有些不甘。”
敖嘎挠了挠头皮,憨厚的道:“这次来也是最后一搏,下个月我们和俱乐部的合同就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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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爽不了解摔角的出道规则,有些好奇的问道:“音乐节上获得的热度对你们有用吗?”
“有用的!摔角就是娱乐格斗,人气的积累不仅限于擂台上。”
敖嘎指了指身边的牌子,对高爽道:“我们其实有一些粉丝基础,联盟内的话题度也不低,只要热度再提高一点就有机会登台!”
顺着他指的位置看去,只见那牌子上写着“疯牛三人组”!
高爽突然觉得,他们一直不火可能是这个组合的名字起的过于草率了?
他呲了呲牙:“你们有没有想过,专心搞音乐其实比角斗更有前途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