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屠龙的我意外开始修仙
作者:落雪煮茶 | 分类:都市 | 字数:13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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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苏晓樯
路明非觉得自己像是被包裹在接近凝固的粘稠血液里,铁锈般的血腥味完全占据了他的嗅觉,视野里是浑浊的暗红,浑身上下仿佛都被束缚着,想稍微挪动一下都需要承受莫大的阻力。
这种感觉令他非常不舒服,无论是口鼻间的血腥味还是四肢上的阻滞感都令他浑身不自在,于是他下意识地运转法力流遍全身,想靠着法力的加持挣脱出去。
法力涌出祖窍,路明非骤然惊醒。
“啊——”
路明非裹满绷带的上半身猛地从床上挺起,带动盖在他身上的蚕丝薄被向前腾飞出一小段。
法力在灵台中流转,路明非刚睡醒时的昏沉顿时如潮水般退去。
路明非环顾四周,周围的墙壁、装饰和家具,以及他身下柔软而富有弹性的床垫还有手边面料柔滑的蚕丝被被角,都在证明着这里不是他以往和路鸣泽公用的那个狗窝一般的卧室。
“嗯?什么声音?”紧闭的卧室门外响起少女清脆的声音,中气十足,很好听声音,但声调略有些高,显得其有些张扬,“路明非?是你醒了吗?”
路明非愣了愣,这个声音他太熟悉了。
他跟这个声音的主人拌过不止一次嘴,他们的恩怨从他高一入学就结下了。
可是她怎么会外面?这是她家?
伴随着路明非的疑惑,一段模糊的记忆跃入他的脑海。
恍惚间,他好像看到一个穿着火红衣裙的少女在温暖的橘黄色灯光中向他走来,周围是清冷的月光照不亮的漆黑。
他逆着灯光抬头去看,在灯火和红裙掩映下,女孩像藏在火焰里的精灵。
然后,他好像在迷迷糊糊之间被抬去了……医院?
“没醒吗?在说梦话?”房间外少女清脆的声音再次响起,“路明非你再不说话我进去了。”
“等等等等!”路明非也顾不得现在自己是在哪,又是怎么来的了,他慌张大叫,“你等我先穿个衣服!”
路明非看到床边自己被划破t恤,拿起来手忙脚乱地想要往身上套。
“喀哒——”
路明非才刚要把头套进衣服地领子里,门把手就已经被一只纤长雪白的手拧开了。
苏晓樯推门进来,正好看到路明非把t恤往头上套,纤细锋利的眉毛立刻皱起来:“你包的跟个粽子似的,穿什么衣服啊?快躺好,小心伤口裂开。”
看到苏晓樯进来路明非脑子空了一下,听到苏晓樯开口才猛然反应过来自己身上好像还裹着绷带,而且身前从小腹到肩膀的位置确实有一条细长的区域在隐隐作痛。
路明非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上半身,整个上半身正面除了两条胳臂之外,脖子以下基本被绷带裹满了,扭头向后看,后背也只露出小片白皙的皮肤,除此之外也全是绷带。
这下路明非明白苏晓樯这个女生为什么毫不避讳地直接推门走进来了——就他这一身绷带,露得还没有夏天篮球场上穿篮球背心挥洒汗水的运动少年们多,苏晓樯确实没什么可避讳的。
路明非放下手里的短袖t恤,看向站在门口的苏晓樯,半天憋出一句话来。
“这是你家?”
苏晓樯眉头一挑,以反问句的语气吐出一句回答。
“那还能是你家?”
路明非扯了扯嘴角,正欲还击,突然想起自己现在这也算是另类的“寄人篱下”,还是收敛点为好。
“算你运气好,在大马路上遇见了我。”
苏晓樯随手关上门,走到床头柜前,打开柜门取出一个外壁印着精美浅红色鸢尾花图案的纸杯,把放在床头柜上,拿起地板上的暖壶像纸杯中倒水。
一边进行着这些动作,苏晓樯一边继续开口,语气颇为疑惑。
“也不知道你大晚上的干了点什么,我跟杨叔李叔把你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你的伤口长度超过四十公分,好在深度只有半厘米不到,而且已经止血了,倒不算严重。”
苏晓樯放下暖壶,把倒了八分满热水的纸杯递到路明非面前。
“给,喝点热水吧。”
路明非受宠若惊,伸出双手毕恭毕敬地接过纸杯,还很小心地避开了苏晓樯的手指。
路明非确实有点口渴了,隔着杯壁感受了一下水温,直接仰头一饮而尽。
“我不知道你家在哪,也没有你家里人的联系方式,留你一个人在医院我们太放心,就暂时把你先带回我家了,”看着路明非把热水一饮而尽,苏晓樯又取出一个空纸杯倒水,“你运气不错,正好我家有一间前两天刚收拾出来的客房。”
“我靠!你怎么又拿一个,在这个里倒不就好了吗,别浪费纸杯啊!”
看着苏晓樯又拿了一个纸杯,路明非顿时痛心疾首地开口道,仿佛苏晓樯不是拿了个新纸杯倒水,而是在用母树大红袍煮茶叶蛋。
“呵呵……”苏晓樯对着路明非翻了个白眼,冷笑一声,把倒好水的纸杯送到唇边轻抿了一小口,“你以为我是给你倒的?”
路明非无声地眨眨眼,琢磨着现在用那个薄被把自己包起来会不会显得不那么尴尬。
第九章 苏晓樯
“给我吧。”
苏晓樯对着路明非伸出手。
“啊?”
路明非不解。
“你的杯啊!”苏晓樯一副见了傻子的表情,“你脑子是不是也被伤到了?”
路明非这才反应过来,连忙道:“我自己来就好了……”
“别废话!”苏晓樯劈手夺过路明非手里的纸杯,“你待会伤口裂开飙个血,还不是得我送你去医院?你想给我找麻烦啊?”
路明非赶忙摇头。
“给,喝吧,”苏晓樯将倒好水的纸杯递给路明非,“慢点喝,别呛死你,到时候伤口咳裂了你受罪我受累。”
“合着我在你眼里的形象就是个连喝水都能呛着的废物?”
路明非翻了个白眼,接过水杯喝了一口。
“实际上要更废物一点。”
苏晓樯轻抿一口水,眯起眼笑道。
路明非差点呛到。
“让我看看时间……”
苏晓樯抬起带着手表的手腕,那是一只vc的charms系列腕表,表盘是银白色,周围一圈钻石在透过窗户照进来的阳光下闪耀生辉,黑色的鳄鱼皮表带衬得苏晓樯手腕愈发洁白。
苏晓樯对着路明非挑眉:“已经十一点半了,你还真挺能睡。”
“十一点半!”路明非一个激灵差点翻下床,抱头哀嚎,“完了!婶婶会杀了我的!”
“婶婶?”苏晓樯迅速抓住了重点,下意识地想问一句“为什么是你婶婶”,当刚一张嘴就立刻闭上了。
她反映过来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不是很美好,所以还是不问为妙。
“你可以给她打个电话,编个合理点的借口,我让杨叔尽量配合你糊弄过去。”
“杨叔?”路明非一愣,如果他没记错,从昨晚算起,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听到这个称呼了。
“我家的管家,”苏晓樯解释道,旋即又补充了一句,“李叔是司机。”
“万恶的有钱人生活啊,”路明非感叹一句,疑惑道,“你送我去医院我可以当成人道主义救助,那你为什么要帮我糊弄我婶婶?”
苏晓樯俏皮一笑:“在糊弄家长和老师这件事上,学生们应该永远站在统一战线。”
“女侠高义!”
路明非对着苏晓樯抱拳行礼。
“过奖过奖。”
苏晓樯抱拳回礼。
路明非和苏晓樯对视一眼,沉默两秒后突然一起笑出声来。
笑了一会,苏晓樯又劈手夺走路明非手里的纸杯,再倒好水,待路明非接过去后放下暖壶开口道:“我刚吃完午饭,现在要去睡个午觉,糊弄你婶婶的事待会你想好借口后直接去客厅找李叔就好了,我已经提前跟他交代过了,他会配合你的。”
苏晓樯理理额前散乱的刘海,转头走向门。
“对了,”她突然转过头,“我午休的时候不喜欢被打扰,所以……小明子,你懂的。”
这一声“小明子”叫的路明非瞪大双眼,他刚要说些什么,苏晓樯眯起眼睛,修长睫毛弯起,再次开口:“别忘了你还需杨叔的配合哦!小、明、子。”
“喳(zhē)!”
……
苏晓樯关上客房的门,走向客厅里整理高脚杯的中年人。
中年人穿着黑色的燕尾服,脊背挺直,动作神态一丝不苟,双鬓微白但理得非常整齐。
“杨叔,待会我同学出来麻烦你配合一下他,就跟我之前说的一样。”
苏晓樯走到杨叔身边道。
“好的,小姐。”杨叔点头,然后又有些好奇道,“小姐,你问那位小先生他是怎么受伤的了吗?医生说他身上的伤口很奇特,完全想不到在什么样的情况才能造成这种狭长而浅的伤口。”
“他昨晚都吓得跟见了老虎的京巴似的了,我哪敢问他啊,我生怕我一问,他想起什么来直接尿床上,”苏晓樯摇头道,“揭人伤疤也得等伤彻底好了再揭,要不然伤口呲血怎么办?”
“也是,”杨叔点点头,“要给那位您那位同学准备点午餐吗?”
“准备点吧,躺着么久也该饿了。”
苏晓樯点点头。
“那您呢?”杨叔问道。
“啊——”苏晓樯毫无形象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又伸了个懒腰,“我就算了,杨叔你是了解我的,太困的时候我是没胃口的。”
“啊——”苏晓樯又打了个哈欠,屈指拭掉眼角渗出的泪水,“从昨晚熬到现在,我都快困死了。杨叔我先上楼去睡会,晚饭再叫我吧。”
“好的小姐。”
杨叔点头。
苏晓樯趿拉着步伐走上楼梯,向自己的卧室走去,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今天的路明非相比于以往在学校里多了一种莫名其奥妙的气质,仿佛平添了一口底气似的。
客房里,路明非将法力自灵台中散去,异常敏锐的五感回退到只比普通人强个两三倍的地步。
……
路明非曾经和死侍战斗的马路旁边的河面上,一颗戴着潜水头盔的脑袋探出水面,缓缓游向岸边。
巨大的水花溅起,一具足有两米高的漆黑尸体被从水面扔上马路,随后一道穿着潜水服,身材修长曼妙的身影跃出水面,婷婷立在死侍的尸体旁,手里还拿着半截漆黑断臂。
酒德麻衣把断臂扔在死侍尸体上,摘下潜水头盔,长长的马尾绾成团髻,旁边几个大汉立刻上前把她脚边的死侍尸体和断爪塞进停在马路上的封闭式皮卡里。
马路左右两头都有人放哨,不必担心会被发现。
死侍体内的血和混血种那稳定的血不同,普通混血种的血虽然也有龙血成分,但十分稳定,哪怕给普通人输血都没问题,也不会侵染到对方。
但是死侍已经异化,体内高度活性化的龙血具备极强的侵蚀性,哪怕被河水稀释也有可能对河中生物造成影响,以至于酒德麻衣不得不在水里泡了近两个小时来排查风险。
好在排查结果是没有风险,后面就没有其他麻烦事了。
酒德麻衣用一条胳膊侧抱着头盔,看了一眼增在努力把死侍尸体固定在皮卡里的几个壮汉,又扫了扫周围的环境,满意地点点头。
几乎所有痕迹都被掩盖了,哪怕是以她这个忍者的眼光也只能看出有些异常,却得不到其他有用信息。
薯片妞的这些手下虽然本身不是混血种,对混血种和龙族也一知半解,但是专业水平相当过硬,清除痕迹和善后确实是一把好手。
尤其是地上的两摊死侍血,她下水的时候死侍血基本已经在表面密布着小坑洼柏油马路上凝固,变得很不好清理了。
现在再看那两摊血的位置,柏油路面依旧是小坑洼密布,没有明显的改变痕迹,但是死侍凝固的血液已经彻底消失不见,比狗舔的都干净。
“你们做的不错,”酒德麻衣的对着几个大汉中领头的那个称赞道,“现场处理得非常好,尤其是那两摊血,凝固在柏油马路上的血都能清除掉,而且还丝毫没有影响到路面本身,你们挺有本事啊。”
“我们毕竟是吃这口饭的嘛”,领头的大汉憨厚地笑笑,又道:“不过您说的那两摊血准确的说其实不是我们干的,而是一条路过的流浪狗舔干净的。说实话,它来之前我们也正为那两摊血发愁呢。”
酒德麻衣瞪大眼睛。
我靠!还真是狗舔的啊!
她要收回之前的评价,薯片的手下跟她本人一样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