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小侯爷
作者:李长山 | 分类:都市 | 字数:11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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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旧冤未洗,新冤来
次日清早。
如昨日一般,罗毅被带到了县衙大堂,这一次就没有带那些柳家村的村民了,也没带青花村的村民,就罗毅一人。
一则,是聚众斗殴事件已经解决。
二则,今日要审的事,是罗毅逾制建房一案,跟其他人没有太大的关系,没有必要都上堂。
不过柳家村的人和青花村的人都参与了建房,所以还是要关起来,如果罗毅的官司没打赢,那就要一起治罪,这一点无可争议。
随着所有人到齐,刘华亲自敲响了衙门口的牛皮鼓,然后回到大堂之上等待升堂。
今日他可谓是信心满满,不但说服了王世林,还将余小术给毒死了,余小术一死,就再也没有人能证明是他叫人修建的石狮子。
换句话说,就算没告倒罗毅,也不关他什么事,不存在陷害不陷害的,最多就是诬告。
诬告之罪,罪不至死!
当然,刘华有十足的把握,一定能将罗毅给搞死,因为连王世林都答应帮忙了,再说石狮子的事也成了铁证,谁也无可辩驳!
啪!
“升堂!”
“威...武...!”
王世林拍了一下惊堂木,堂上的衙役喊起了堂威。
罗毅看了看四周,并没有见到罗通,也没有看到程亮,只有刘大福似笑非笑的坐在大堂侧翼上方,跟王世林眉来眼去。
罗毅暗道了一声不好,莫非两人又搞到一起去了?
只见王世林开口问道:“罗毅,经本官反复查证,一切迹象皆与状告你的刘华所诉一般,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何话可说?”
从王世林问话的语气,便是可以看出,和昨日迥然不同,加上没有罗通和程亮在场,罗毅似乎明白了什么。
“有。我当然有话说。”
罗毅深吸一口气,眯着眼道。
刘华轻笑道:“你一个将死之人,还有什么可说的?别以为你是小侯爷就可以枉法,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何况是你?”
罗毅没有理会刘华,闭着眼大声道:“我再说一次,我没有让人在石狮子上刻过缨络,从来没有!也不知道缨络为何物,一切都是余小术和工匠自作主张,与我毫无干系。”
“呵呵...刻有十八个缨络的石狮子就摆在你院门前,你说跟你没关系?”
刘华冷笑道:“那我问你,工匠呢?余小术呢?如果他们承认是自作主张,才算数,你说了不算!”
罗毅睁开眼,侧身道:“这个问题你还用问我吗?你心里最清楚,工匠早就被你害死了,余小术也于昨晚暴毙,都是你所为,余小术临死前透露,是你以他全家人的性命相威胁,他才修石狮子陷害于我,帮你作伪证,你敢否认吗?”
“你血口喷人!”
被罗毅道出实情,刘华恼羞成怒。
罗毅道:“刘华,别以为你能能瞒天过海?天网昭昭疏而不漏,小心哪天这些枉死的人从地底下爬起来,把你拖下去,抵命!”
“好好好,我不跟你吵。”
刘华平复了下心情,说道:“那你既然说都是我指使的,你有证据吗?”
“没有。都被你害死了。”
“呵呵...没有证据你说什么啊。”
刘华冷笑了两声,朝王世林抱拳道:“大人,我还要状告罗毅,今早我听狱卒说,昨晚余小术是被罗毅掐死的,当时牢房里的人都看见了,都能作证!”
“加上逾制建房、谋逆,一共是三大罪状,不管是哪一条,都够判死刑的,请大人明查!”
罗毅苦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祸不单行就是这么来的,旧冤未洗,新冤又来,罗毅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刘华自信满满,轻笑道:“罗毅,你不用再狡辩了,证据确凿,辨也没用;值班的衙役也可以作证,你是恼怒余小术道出你修石狮子的实情,又想让他帮你作伪证,可他不肯,所以你就痛下杀手,你这是欲盖弥彰,自取其祸,从这一点就更能看出,石狮子确是你吩咐余小术修的,否则你怎么会杀他?”
三条罪状加身,就如三座大山一样压在心里。
不过罗毅并没有发怒,反而轻笑了起来,也许是出于对事情的无奈吧。
罗毅笑道:“你可真是一张好嘴啊,黑的都能被你说成白的,你怎么不去说相声?”
刘华:“...。”
......
“行了,别吵了。”
一直未开口的王世林拍了一下惊堂木,看向罗毅道:“罗毅啊,我本来是有心想护你的,但现在看来,想护也护不了了,证据确凿,你就认罪了吧。”
“师爷,把状纸给他,让他画押。”
“是。”
坐在一旁的师爷站起身,将状纸拿到了罗毅身前。
罗毅没有犹豫,拿起笔,在状纸上开始写...
见到这一幕,刘大福、刘华、王世林皆面露期待之色,只要罗毅在状纸上画了押,就神仙也难救了。
对于刘华父子而言,可以得到柳家村的土地、得到占城稻。
而王世林,也是好处颇多,宅院、钱财,唾手可得,想到住在新宅院里的舒服劲,王世林不由捋了捋自己下巴的胡子,神色欣喜。
不过下一秒,让三人郁闷、恼怒的事情发生了,只见罗毅并没有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而是写了另外三个字---写个屁!
写完后,罗毅将毛笔往后一扔:“写完了,看吧。”
“你...!”
师爷瞪着眼睛看了看,屁颠屁颠的去捡毛笔。
画押的后果,罗毅岂能不知,别说没有犯罪,就算犯了罪,也不能签,那是要命的事。
对此,罗毅早就想好了,哪怕是动刑,也要挺住!
(作者的话:有读者说,主角太窝囊了,我只想说,我最讨厌那种一路高歌的主角,主角到哪,哪就倒霉,配角全是傻子,难道那种写法真的好吗?如果我设定为主角狂掠地主,你们会觉得舒服?还有读者说,地主跟主角死磕,有点不合理,我解释下,剧情中,在上堂之前,地主并不知道罗毅就是小侯爷,而当他知道了以后,发现罗毅已经犯了死罪,加上心里想独占占城稻,他为何不敢死磕主角?难道小侯爷的身份一出,地主就得跪下叫爷爷?这样窝囊的配角,你们觉得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