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改明
作者:修武兴国 | 分类:其他 | 字数:16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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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接亲(2)
次日,刘仁玉早早就起身,开始梳洗拾辍,然后他穿上崭新的白色礼服,对着梳妆镜照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他甩一甩头,有些期待地询问身后的孙无病道:“无病,如何?”
“大人英姿勃发,颇有男子气概。”孙无病嬉笑着回复道。
“真的吗!?那我今天穿成这样去接孙小姐,你觉得是否很庄重,是否显得我很重视此事。”刘仁玉又问道。
“大人,若不是卑职劝着您,您都要穿朝服去延安了,您自然是重视此事的,而且说实话,孙小姐已经钟情于您,就算是您穿的像个乞丐,孙小姐还是会对您不离不弃。”
“说的也是,无病,你这脑袋实在是灵活,就连这等男女之事也知道不少,不错,不错。”
“大人,您过奖了,卑职愧不敢当。”孙无病谦虚道。
“罢了,无病,我且问你,我让你们准备的事情可曾准备妥当?”
“回大人的话,卑职按照大人的意思,已经跟何把总说了。”
“让你们穿红色的衣服,以示喜庆,这应当不难办到,毕竟你们的军服礼服就是红色的,只是清一色的200匹枣红色战马好不好找,能否凑齐?”
“回大人的话,卑职与何把总找遍靖边堡,已然找到200匹颜色一样的枣红色马匹,您需要的纯白色马匹,卑职也已经找到,目下正拴在您守备府的大门外。”
“如此甚好,走,跟着我到军营去,那里,何把总正在等着我们。”
“是,大人。”
孙无病答应一声,便带着何耀宗等亲随,跟着刘仁玉一道走到守备府大门口,然后刘仁玉骑上白马,带着一身红衣,骑着枣红色战马的孙无病等亲随一道朝着军营奔驰而去。
话说这刘仁玉通体白衣,骑着一匹白马,在一众通体红衣,骑着枣红色马匹手下们衬托之下,显得很是特别。
所以他成功地吸引到了行走在大街上行人的注意力。
今日刘仁玉特地穿成这样,却是因为他有着‘白马王子’这等恶趣味。
刘仁玉自认为无论是衣着,还是自己所骑的那匹白马,都符合白马王子的意境,唯一不符合的是自己的长相。
所以,百姓们只是看了几秒钟,就侧过头去,不再对刘仁玉行注目礼。
刘仁玉看了百姓们自然而又真实的反应,只能暗自叹息道:“要是我生的跟仁杰一样标致,那该有多好,唉!以后娶了玉芸,一定要生个儿子,要是生个女儿,那就完了蛋了。”
如此,刘仁玉胡思乱想了一阵,不知不觉间便已走到军营左近。
此时,军营之中,何二狗早已带着自己原先率领的刀盾兵恭候多时,而骑兵们则在何耀宗的带领下也早已恭候多时。
这何二狗和何耀宗按照刘仁玉的要求,让自己还有自己的手下们都穿着一水儿的红色礼服,骑着一色儿的枣红色战马,看起来非常齐整,视觉效果非常之好。
“见过大人。”何二狗个何耀宗见刘仁玉来了,便在马上抱拳施礼道。
“嗯!”刘仁玉先是点点头,算作回礼,然后他对着自己的手下们朗声说道:“诸君,你们今日穿的都甚为体面,当真是英姿飒爽,现在你们就要跟着我去接亲,注意,这可是我刘某人的终身大事,请诸君务必打起精神来,不要出差错,可听分明了?”
“听分明了,大人。”一众官兵们齐声答应道。
“走,开拔,目标延安。”
随着刘仁玉一声令下,200余名骑马官兵,一辆通体白色的客运载人马车,还有数十辆辎重马车,便在他的带领下驶出靖边堡,投延安方向而去。
有鉴于一路上风尘仆仆,要是让尘土沾染到自己纯净雪白的衣服,只怕到了延安城,自己的样貌不甚雅观,所以刘仁玉决定穿上一个大斗篷,将自己完全隐藏在斗篷之中。
靖边堡距离延安城有将近300里的距离。如果中途歇息,则只有等到4月16日下午才能赶到延安,这样时间就比较紧,所以刘仁玉打算连夜赶到延安城下扎营,这样16日一大早就可以进入延安城去接人。
打定主意,刘仁玉便带着手下们策马一路狂奔,直累的人困马乏方才抵达延安城下,此时天色已晚,就算城头上的守军识得刘仁玉这位以几百精兵几百数万流贼大军的大英雄,按照规矩城门是不能开的,所以刘仁玉只能带着手下们在城墙下扎下营寨,暂且歇息。
第二日,天色一亮,刘仁玉便派遣孙无病先到孙将军府上去报个信,让孙玉芸这位新娘子先准备一下。
毕竟上次就是随便见个面,孙玉芸就要用一个小时化妆,这一次可是接亲的大日子,那她还不得整个几小时,所以刘仁玉认为与其提前到孙府去傻乎乎地等着,倒不如先在城外候着,等到孙玉芸准备好了,再去迎接也不迟。
趁着这个等候的功夫,刘仁玉再次对着自己的手下们吩咐道:“诸君,今日是个喜庆的日子,请各位务必忘掉生活中不美好的种种,今日就抛掉一切,充满笑容,跟着我完成这一桩喜事。”
第一百九十二章 接亲(2)
“是,大人。”一众官兵们齐声答应道。
“待会儿进到延安城中,无病,你嗓门儿大,就在最前面宣扬本次行动的主旨,我要接亲,然后其他官兵分发喜糖,还有制钱,注意,扔的时候要细水长流,别一次性就给我扔光了。”
“是,大人。”一众官兵们又齐声应道。
如此,待得刘仁玉将一切分派妥当,忽然有一骑士自北门中飞驰而出,这骑士远远地望见刘仁玉,便抱拳朗声笑道:“仁玉,将军让我来告诉你,咱们都已经准备妥当,你这就可以去接小姐了。”
“我知道了,阿大,你这就回去回禀孙将军,我马上就到。”刘仁玉也是抱拳对着前来报信的孙阿大朗声回复道。
“好咧,我走了啊,你慢来。”孙阿大答应一声,便径自拨马回返延安城之中。
“无病,前面开路,鼓乐手,演奏起来。”刘仁玉对着自家的手下们下令道。
“是,大人。”孙无病得令,便策马奔行在对伍的最前面儿,清了清喉咙准备大声吆喝。
军中的鼓乐手也是行至队伍前面,分列在刘仁玉两侧,准备敲鼓,吹箫,演奏音乐。
然后其余的官兵们分作两部分,一前一后,将那辆用来接孙玉芸的纯白色马车夹在中间。
待得一切准备停当,刘仁玉便大喝一声道:“将士们,打起精神来,咱们走着。”
靖边堡的将士们闻令而动,这其中孙无病当先一步,跑在队伍的最前面儿,朗声大喊着:“靖边堡守备刘仁玉刘大人来接亲啦。”
鼓乐手们则吹打弹奏着刘仁玉所选定的《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这首曲子,这首曲子基调昂扬欢快,倒也适合这等场面。
话说这一大早的,刘仁玉派人这么一闹,瞬间就把爱看热闹的国人吸引到了大街之上。
也就是眨眨眼的功夫,原本在冬日里较为冷清的大街上一下子就站满了围观的百姓,所有人都在对着这支奇特的接亲队伍指指点点,品头论足。
百姓们发现这迎亲的队伍都是鲜衣怒马,色彩艳丽,很是扎眼,更难得的是除了刘仁玉那匹白马,之外其他的马都是枣红色的马匹,整齐划一,很富有美感。
而骑在马上的骑士,也是一身枣红色的礼服,看起来喜庆又精神。
而作为一身白衣,又骑着白马的刘仁玉,自然是吸引了百姓们的绝大部分目光。
“哟,白衣白马,无敌战将,我大明的赵子龙是也。”
也不知道是哪位百姓吼了这么一嗓子,让刘仁玉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于是这位将主便笑的跟朵花儿似的对着自己的手下们道:“诸君,百姓们都来捧场,咱高兴的很,快快扔赏钱,发喜糖。”
“是,大人。”
一众将士们得令,便将马鞍上携带的制钱和喜糖拿出来,向着路两旁的百姓们抛撒过去。
等到这些个东西抛洒出来,成年人都赶紧去疯抢制钱,小孩子们则一窝蜂地去疯抢喜糖,场面一时有些混乱。
而有些成年人为了捡到更多的制钱,小孩子们为了捡到更多喜糖,都是紧紧跟着刘仁玉带领的队伍,一起朝着孙奎胜的府邸奔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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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孙奎胜府邸里面儿,已然是忙成一团。
孙奎胜站在院子中央,对着下人们四处指挥着。
“阿大,待会儿仁玉来了,你就带着人去放鞭炮,就放一万响的,要热热闹闹的,让延安的官民都知道我孙奎胜嫁女儿了。”
“夫人,咱们也要跟着女儿到靖边堡去,东西可曾拾辍好了否?嫁妆可曾准备停当?”
“婉儿,玉芸妆扮的如何了?仁玉须臾就到。”
话说这孙将军正自安排事情的时候,不提防一个门子进来禀告道:“老爷,姑爷来了。”
“阿大,仁玉来了,快带人去放炮仗。我随后就来迎他。”孙奎胜听说刘仁玉已至,便赶紧对着孙阿大道。
“是,老爷,我这就去。”孙阿大得令,便带着几个从人,提着一挂1万响的大炮仗,挂到大门之外。
等到刘仁玉等人走的近了,孙阿大便点燃引信。
‘噼里啪啦。’
鞭炮连连炸响,带来一阵弥漫硝烟。
而在硝烟尚未撒去的时候,刘仁玉便已带着手下人等行至孙奎胜的府邸之外。
到了自家岳父的地头上,刘仁玉便翻身下马,径自带着孙无病和何二狗要往宅子里面儿走。
这时,孙奎胜正好要朝着门外走,于是这翁婿二人便在大门口碰了正着。
“小婿拜见岳父大人。”刘仁玉见自己的岳父来了,自然是赶紧见礼。
“仁玉快快请起。”孙奎胜双手将刘仁玉扶起来,然后又指着里面儿道:“你远来辛苦,就先到客厅中吃杯茶,咱们再做计较,如何?”
“岳丈,婚礼就在后天进行,时间无多,咱们还需加快速度才成。”刘仁玉听了自家岳丈的话,赶紧就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他刘仁玉是绝对不会答应进去喝杯茶的,因为按照中国人的特点,无论什么事情,要是不使劲儿催,原本1个小时就能出发,结果实际上可能要等2到3个小时,所以刘仁玉就使劲儿催,免得孙奎胜这边儿耗时间。
孙奎胜想一想觉得也是,延安距离靖边堡有300里,如果带着女眷,肯定不可能日行三百日赶路,所以要走两天,这还真耽搁不起。
所以孙奎胜马上就对着刘仁玉道:“贤婿且稍待,我这就去催一催。”
孙奎胜与刘仁玉说完话,便径自走进自家宅院,吩咐布置。
过了约摸半个小时时间,孙奎胜便回返至刘仁玉身边道:“仁玉,这嫁妆还有咱们的行李繁多,你可能带的马车来?”
“岳丈,小婿自然是带了的,小婿这就派人去帮着您装行李和嫁妆。”刘仁玉先是回复孙奎胜一句,然后便对着自己身边的孙无病道:“无病,快去帮着把嫁妆和行李装到货运马车上。”
“是,大人。”孙无病得令,便在孙阿大的带领下,去把嫁妆和行李搬运到马车上。
趁着这个机会,刘仁玉微微有些扭捏地询问孙奎胜道:“岳丈,玉芸她?”
“莫急,玉芸已然妆扮妥当,这就要来了。”孙奎胜笑着回应道。
“哎,好咧。”刘仁玉答应一声,接着便一边儿搓着手,一边儿焦急地等待着孙玉芸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