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当铺去古代
作者:会说话的眼镜 | 分类:历史 | 字数:6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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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夫子是谁的
跟在何远身后的何乃昌路过庄子时,看到庄里成年人的碗里只有看得清碗底的粟米,叹息一声说:“这不是好年岁啊。”好年岁也是有的,不过已经是很多年前了。”
“爹,表面上看起来,大家有饭吃,有衣穿,实际上这一切都只是假象。”
两人从陆家回来一路上,正好遇上庄子里的饭点,好点的手里拿着黄面窝头,不好的庄户就是野菜清汤。
“这些人家没有银子,也没有粮食。”
何乃昌抿了抿嘴,随意的说了句,“咱家也没有。”
额,听到这话,何远有些不太相信,好歹也是个将军,现在说没有钱粮,这让自己这个早点养老的梦想不是瞬间泡影。
何远在心里念叨,这个一定是玩笑玩笑。
但接下来的话,就像一盆凉水浇的透心凉。
“我常年带兵,一直都是你大伯打理理,何况咱家没有产业,我也未向当今的陛下讨要,也没有搜刮贪污,何况他也没有那个权利,陆老是被人挤兑后才离开的,所以这般甚是正常。”
“我们走时,不是带了一些银子么。”何远停下来看着他。
何乃昌一记冷眼抛了过来,“小子,那些银子早给你预定那些唢呐和八人大轿子,婚服用了。不过当下最重要的是如何打通你的任脉。”
正走着便听见一阵朗朗的读书声传来,想必就是那陆家庄的小学堂了。
望了望学堂方向,何远止住了脚步,自己思想倒不封建,就怕陆知薇有些拘礼,便转身向另一个方向走。
肩膀突然被拽住,何远转头看着何乃昌,满脸不解:“爹,你拽我作甚?”
“想我何家人,个个英勇,怎么到了你这里,见个娘子都扭扭捏捏的了,她迟早是你的。”说完摸了摸胡子,“想当年,你娘那性子我就很喜欢。”
何远:“……”
不过他也是有些好奇她在学堂时的样子,反正他又不是这个时代的男子,那些腐朽酸臭的封建还是不要遵守了。
当下便迈步前去,不然定被那老头说自己叽叽歪歪。
“爹等着你的好消息。”
听到身后隐约传来的声音,何远心头一惊,果然是不管那个时代地方,这老头子都是坏滴很。
何远鬼鬼祟祟的趴在学堂的窗户里面,奈何窗户关的很严实,趴着半天也看不到。
想了想,自己又不是什么梁上君子,用不着如此偷偷摸摸,便起身向学堂大门走去。
那青衣女子今日倒是一身朴素布衣打扮,望背影可不正是那个自己即将要娶的娘子。
此刻她正用一枝毛笔将一个文字写在纸上,两手捏纸角,举了起来。
一抬眼,便瞥见站在学堂门口的男子。
少时,一个轻微的脚步声在何远面前响起,望向门口,在何远面前低下头来。
“郎君怎么来了?”
“怎么?不欢迎我?”何远斜靠在门框上,故作伤感道。
陆知薇睫毛轻轻的颤动着,小声说道:“郎君哪里话,只是莫要笑我才浅。”
“小娘子就忙吧,莫管我,我随便看看。”说着从角落里拿起一张废旧的纸,上面的字只有一个,是清秀的小楷,“字不错,比我的好太多了。”
一张张脏兮兮的脸上,清澈中带着好奇的眸子从上到下的打量着他,有很多道目光俨然带着审视的味道。
安静数秒之后……
“是你要娶我们夫子吗?”
何远还没有开口,便有几道稚嫩中带着不满的声音从一旁传了过来。
一个个虎头虎脑的,清澈的眸子里带着好奇和淡淡的愤怒,更多的是带着审视与不满的味道。
何远转过头,看着眼前这群小杂毛。
“你凭什么娶我们夫子?”
“因为我任性。”何远说完看着陆知薇。
这时,只见一个小孩站了起来说道:“你就是那个没追求的人,等我做了官,我是要娶夫子回家的,”
何远闻言微微一愣,一时间没有缓过神。
一群毛都没长齐的小杂毛,还跟我抢老婆。
看来,他还是低估了面前这女子的魅力,看着那些跃跃欲试,眼睛里想喷出火的小孩子,何远突然来了些恶搞。
随即一把搂过陆知薇,点了下她头,冲着那群孩子笑笑,“我等着你们功成名就来挑战我,不过她现在是我的女人。”
茅屋之下,一双美眸又气又乐的望着那一本正经向那些孩子打赌挑战的何远,良久后,苦笑着摇了摇头,纤手上的力道缓缓收敛,她实在是不想捶这家伙胸口。
“真是的。”心中这般想着,那张俏美的脸颊却是浮上了许些绯红色,沉吟了许久时间,心烦意乱挥着手,有些娇羞的她,却是忍不住的轻叱道:“快放开,孩子们在。”
随即看了那些孩子一眼,将胳膊环绕的人放开。
细看这学堂,只是比庄子里的房子大个不少,唯一的就是没有黑板和粉笔。
以至于陆知薇每次都要拿纸笔写一个,这样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笔墨。
看着有些娇羞的陆知薇,何远摸摸鼻子,干笑一声:“你这怎么不用黑炭呢,这样写起字来很费力。”
“郎君不知,小女子用过很多的方法,都不顶用,炭是稀有物而且也不规则,所以只有这笨办法。”
“这样啊。”何远若有所思,想起自己上学时都是粉笔。
转身说完,对着那几个臭屁的小孩拱了拱鼻子:“那我就先回去了,你们好好读书。”
本来孩子们学习的动力便是陆知薇,此刻这个从天而降的郎君却让这些心灵尚未成熟的熊孩子们遭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信誓旦旦以后考取功名要娶回家里的夫子,很快就要嫁给别人做娘子了,这无疑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
这些孩子心思单纯,也因为从小在庄子里生活,而这最美的要属这陆知薇了,自然是非常愤怒的事情了。
要是换了别人,恐怕立马就来找自己决斗一番。
瞄了一眼这些如好斗公鸡一样的熊孩子,转身离开,那群熊孩子看着脸色微红的夫子,不明所以的看了看天,心道,“夫子很热吗?”
何远是不怕这些人来挑衅的,一来是他对这里的一些风俗习惯礼仪之类有些了解。
已经嫁为人妻的女子,他们一般是不会去纠缠,二来他从不怕谁能抢走陆知薇,因为抢也是抢不走的。
这种礼节习俗深入到每个人的骨子里面,观念里面,包括这些小孩。
回去的路上,又想到陆知薇拿着纸一字一张的样子,随即也在脑子里转了起来。
好歹两天后就是他自己的老婆了,所以这事得想个法子。
用木炭条来代替毛笔,虽然可行,但是终究不清晰,手上都会有黑粉。
这个时代肯定是有石灰的,因为他看到学堂的墙壁是白色的,所以一定有可以做粉笔。
回到院子,灵儿忙着在浆洗衣服,何勇也不在,应该是去张木良他们院子了。
招呼了灵儿一声,便找个借口关上了房门,手撑在床上时,触到了小镜子,突然心里灵光一闪,然后消失在原地。
当铺依旧,何远直接走到杂货铺的位置,粗暴的在里面翻箱倒柜的找了起来。
终于在一堆菜籽堆旁找到了七八箱子粉笔,拿了两小盒,发现角落里还有一把吉他。
何远并不理会,拿着粉笔边走边想,“幸好自己还没做生意,否则像当铺里抵押的店铺一样,肯定赔的血本无归。”
回到屋子时,灵儿还在屋子外面洗衣服,掏出两小盒粉笔后,就找了片布包了起来。
“吓人~吓人”
何远被这声惊的一抖,转头才发现那只鹦鹉被放在自己的屋子里了。
“灵儿,把鹦鹉拿去何勇那个院子里喂养。”
“是,公子。”说完在手上擦了擦水,提起鹦鹉。
“何勇呢,让他帮我找个木梯子来,我有用。”
“公子,要梯子做什么?”灵儿举着鹦鹉,脆生生的问。
“有用,你出去吧,公子我睡一会儿。”说完关上门,又将粉笔拿出来,每根裹了小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