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魅记
作者:洛逍 | 分类:武侠 | 字数:1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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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梨好大,吹吹水
(温馨提示:如果正文还没有读到第二十章的,这篇东东且先放下,那样阅读会有趣很多。这篇东东全是吐口水,是一些没有打草稿的碎语,信口开河就那么来了,虽然有些信息却是没有多少营养,切切……)
纷乱的思绪,不知从何说起,然而我想说一下,真的很想。
或许,本书的开局就是在给自己出一个难题,我写了二万多字时,意识到了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题,然后传给老友、写意兄弟看了之后直言不讳,与我当心的一致。左思右想,我还是传给了我的责编洛洛,然而洛洛的看法却与我写的一致,这无疑给了犹豫不前中的我,莫大的鼓励,于是我继续写……
如此格调,便是现在看到的开局,甚至是一个迷局。书评区的疑惑很多,有位“云龙且”的书友留言很典型:“看到第十四节,文字清新明了,不错。另外,小小一点看法:对话好像多了点。既然是女主的话,有考虑发在女频么。”
我便回复了一句:“差一点接近真相~”
难题就在这里,云龙且书友看到十四节,第一个迷底还没有揭开,第一个迷在第十五节推向**,从第十六节开始,展示迷底进入新局面,主角是谁?十五个章节都难以看出主角是谁,网络写手多般认为,这是网文的大忌。
对的,我的主角在本书第一章,第一个词就是主角的称谓,第一章标题的主语,主角就是洞天里的护花老妖,但是真相要到第十六章,才能真正的明了。而我是无辜的,我最初的预计,洞天部分四章搞定,就是万字内,我想写的轻描淡写,写得深入浅出,然而一写,洞天里的岁月,就是几十年过去。
云淡风轻的岁月,见幽深、不见扑朔迷离。我是在自己出难题,一直在给自己出难题,在这里解释一下书名,《妖魅记》点题妖、关键字魅、还有一层魅力的意思、记是可有可无的,但如果不用记,书名已经被占了。三字连起来,乍一看书名显得妩媚,点开进去,八成以为主角是那朵花妖的,都爱萌。
而对话显得过多,怎么说呢?一说就剧透了,记得前面有戏就是,闲言碎语中,隐藏的信息含量,能够领会的就领会,没有领会的就当是闲聊……我为了节约字数,很多都光是对话,没有一点描述,避免平铺直叙,内容都在里面。
伏笔多了,成了我的包袱,好大的鸭梨。最大的鸭梨,当然是整个世界架构,一点一点地展示,从最初的洞天里,没有出洞天就没有写明这是在雁荡山,而现在只是走到雁荡山脚下,很不适合网文的套路,唉!如果释放一点,洞天里的对话中,当年突袭老妖使我们的老妖突破凝形化神境的那只魔,峨嵋山的双蛇,以及食物链中南岭的蛤蟆妖,林遥开荤吃掉的那只近九百年修为的红鲤鱼精,还有鬼……
就像林遥不叫爹,迷底总有揭开的时候,我想独自地背着包袱,悄悄地给大家惊喜,但是太沉了,请原谅我在此吐苦水。
我相信,看到第19章,从第一个迷局里走出来,便会恍然,会有个愉悦的心情,然后进入云淡风轻,新的一波又一波迷局。如果是看了本文,才看书的话,肯定会少了许多乐趣。
本书没有穿越,甚至都不算严格意义的重生,夺舍的生命是向前延续的,就是老妖的修炼,绝世妖孽的传奇,当然妖孽最终会达到如何的高度,这是机密。
状态很不好,感觉越来越不好。《妖魅记》有完整的架构,有明确的主线,有设定的大量人物,有设计的理论,有传统概念全新的解释,有新潮的元素,有古典的味道,而我没有天赋,没有写网文的技巧,写起来总有描述性障碍,我发现写作过程中,有一种叫灵光的东西,当灵光一现,若是抓住了,我会很激动。
又发现自己迟钝了,越来越健忘,千丝万缕便我的思维混乱了。最痛苦的莫过于,一个情节的推进,当情节描述出来后,才发现画面感与当初的想象,相去甚远,于同删了改、改了删,进入了一个走不出来的死循环。
我少年时中金毒,至今仍然毒在内心。记得,金庸的《射雕英雄传》,初稿时有铁掌帮烧杀掳掠的描写,但修改版去掉了。
金派文风写网文,是非常吃力不讨好的,没有金庸的渊博,写起来又慢又累,我一直在努力解毒,又不想漂得很白。但依然有余毒未去,今天这章064我便崩溃了,写出来后一读,是犹如鸡肋,如梗在喉。我又想起了老金,为什么会把《射雕》里推进情节的重要描写,给全删了,有些情节在想象时,觉得情节的递进,需要描述一下,但出来之后,读起来使人不舒服。如张艺谋大导的《金陵十三钗》,虽然依托历史,但也有怕看的感觉,非常别扭。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就是金毒的纯度。
网文,大家要快乐,我也想要快感。
但是我真的不快,我不是为自己开脱,我是真的很苦恼,很惭愧。愧对一直以来支持的读者,愧对我的责编洛洛,没有洛洛肯定我的开局,我没有足够的勇气,本周还有个小推荐,而我陷入了困境,难以代入凝神还虚境,两种境界差别太遥远了。
码字龟速,是我的致命伤,我只能仰望时速五千的,不能奢望时速三千,惟有盼望时速一千。但是,码文真的不像如此吐口水,我一直努力提速,我也试过噼里啪啦地快,但是写出来的,连自己都看不下去,如果连自己都看不下去,又如何拿出来?
我做不出快餐,但我想做好这道菜,在我的三十而立之年。
我会尽量,努力提高速度,努力写好故事。
振作,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