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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之长逢

作者:三分执 | 分类:幻言 | 字数:33.5万

第一百二十六章 眉头

书名:灵之长逢 作者:三分执 字数:4152 更新时间:2024-11-16 20:42:52

朝逢着实用了好一会儿才接受了这个老顽童一般的器灵。跟他话说得多了,倒是觉得他还是很亲切的,真得就像一个慈祥的老爷爷一般。

器灵让朝逢像长留他们一样叫他老爷爷,朝逢应了,乖乖地一口一个爷爷地叫。不知道这老头是不是很久都没见过小姑娘了,跟朝逢讲起话来都特别温柔,脾气也收敛了好些。起码要是让赫岚看见他现在的样子,绝对能气得从藏书阁上跳下去。

“小朝逢来找爷爷是想干什么呀?”

朝逢很快摸清了器灵的脾气,她笑了一下,露出两个小虎牙,说,“爷爷不是什么事情都知道吗?那爷爷说我是来干什么的?”

“小丫头你还挺滑头,我看呀你是喜欢前面来的那个小子,想跟着看看他做什么呢。”

“错了爷爷,我可不喜欢他!有人喜欢他了!”

“谁说有人喜欢他了你就不能喜欢他了?我看你们倒是很般配,水平都一样嘛!”

朝逢没想到这个器灵连他们二人的等级都知道,心思一动,说,“爷爷,那刚才他来您这里,借走了什么书呀?”

朝逢一脸天真地说。

“嘿嘿,小丫头,想套我老头子的话!我会为你保守你跟着他的秘密,自然也要帮他保守他的秘密。你若是真想知道,你就自己去问他。”

朝逢没得到想要的答案,有些不高兴地撇撇嘴,说,“谁稀罕他的秘密!”

“哈哈哈,小丫头啊!那你的秘密是什么?能不能告诉爷爷啊?”

朝逢犹豫了一下,她怎么也不敢将自己最大的秘密对一个陌生的器灵和盘托出,但是她这件事确实一直憋在她心里,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这些天她也确实是郁闷极了,几次看着无忧无虑的浣溪,她都想将这个秘密分享出来,让她心头的重担轻一点。

器灵似乎看到了此时朝逢因为纠结而皱成了一团的小脸,出声说,“孩子,你不愿说,那便在爷爷这里随便找找吧,若是能帮你也是好的。”

朝逢听了这话送了一大口气,赶紧用她再次轻快起来的声音说,“谢谢爷爷!”

墙上的烛台亮到了刚刚好的程度,能将每一个书架上每一本书脊上的字照得清清楚楚。朝逢沿着书架,一面一面地转下去,最上层她看不到的地方,器灵便为她找来一个小凳。朝逢爬上爬下,将每一本书都细细看过,纤细的手指在各种兽皮、草纸、装订的细线、粗绳上面划过,荡起一片细腻的灰尘。

找了许久,朝逢也不知过了几个点钟,偌大的书室中就剩她指尖轻划、搬移凳脚、踩上踏下的声音。苍老的器灵最不缺的就是耐心,他一直没有打扰朝逢的专注。

朝逢终于挪到最后一个书架,当她从凳子上踏下来,蹲下身去看最后一排书的时候,一直努力保持专注,一期这样就可以不让自己失落的心,到底还是波动了。她怎么可能不失望,若是整个镜缘学院都没有半本关于她这种情况的书,那么她可能确实是整个大陆的独一无二了。

她当然不知道一个与她一样孤独无助的少年刚刚也怀着忐忑的心离开,想着自己将是那个独一无二。

就在她准备收拾收拾心情,起身离开的时候,她突然在最角落里看见一本平躺着的书。这本书没有被立起来,书脊冲外。朝逢拿起这本落了一层灰的书,轻轻用两根手指拂去封面暗红皮质上的浮尘。暗红的底上用暗红色写着一个字,巫。

朝逢又用手掌将整个书面上的灰尘蹭掉,她将书举起来凑近些,看到那字是用流动的红颜料写的,有些淋淋拉拉的样子,不知是不是年深日久,出了笔画中心的地方,边边角角落笔重的地方都已经发黑了。这皮子看起来也与一般的牛皮羊皮书卷不太一样,纹路更细些,气孔更小些,颜色也更白一些。

朝逢翻开第一页,看着上面的字,念到,“逆灵七业,其一为巫,巫之一术,以血为先······”

朝逢心中一颤,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来血巫那张狰狞的面孔。她转念一想,便将这书拿在手里,起身向门口走去,一边走,她一边说,“爷爷,这本书我可以带走吗?”

“可以,小丫头,但是可不能叫人瞧见,更不能让人知道是我给你的!”

朝逢已经走到门口,向身后一片空旷招了招手,说,“放心吧爷爷,我走了!”

石门厚重的声音落下,四壁的灯光又暗了好些,在没有人的时候,这书室其实看起来很阴森。一个苍老的声音回荡在其中,“江山代有才人出啊,老东西我,又有好戏可以看了······”

朝逢还没出书室就将那本书藏在了空间法器里。一直到走出藏书阁,她的心都还砰砰砰地跳着。她像一个第一次偷东西的小贼一样,走着心虚的步子,比平时还要昂首挺胸一些,生怕别人看不出她的虚张声势。

不过好在学院里的孩子都没有那老辣的眼睛,没见过贼的模样,又怎么知道贼走路什么样?

第一百二十六章 眉头

朝逢去藏书阁的时候是清晨,她出来的时候正好赶上太阳落山。看着逐渐西沉的太阳,她倒是微微分了下神。那种心虚与做坏事之后的刺激,被打压下去了一些。

朝逢顶喜欢看夕阳的,她每次只要有空,这个时候都愿意去金院金门上的高墙上,看着太阳迅速地落下去。她是第一次坐在墙头看太阳的时候,才发现太阳在落的时候那样快。就好像她升起的时候也是很突然地一下就出现在空中了一样。太阳落山的速度是肉眼可见的,像从前小时候朝逢与师兄们抛到手沙包到顶之后下落的样子。

朝逢今日也抬头看看,知道今日的太阳就要到快速落到时候了,她便紧走了两步,赶在太阳往下掉之前,又坐在了门楼上。

不过她今天有些意外地遇上了一个熟人,和她同班两年多却没说过几句话的今徽。

朝逢心想今天是个什么日子,怎么去哪儿都能碰上熟人。随意地与今徽打了一个招呼,朝逢就在自己平时最喜欢的地方坐下,她看见今徽仍然站在一旁,她也没有对他说什么,两人就这么沉默不语地看着同一片夕阳。

也快三年了,孩子们总是长得快得可怕。一转眼黄毛丫头就有了姑娘的样子,一转眼毛头小子就窜高了个字。但是今徽似乎从来都没有经过毛头小子的那个阶段,似乎就直接从一个瓷娃娃一样的小人,长成了一个少年。大家形容今徽的时候,用的既不是形容姑娘的“漂亮”,也不是夸小伙子的“英俊”,他的一张脸就写着两个字——“美丽”。

也不止是他的脸,他整个人人似乎就是为了告诉世人“美丽”这两个字是用来形容什么的一般。不管是谁看他,都挑不出一点不好来。你无法想象今徽的眼睛再大一些或小一些会是什么模样,不会像他身形壮一点瘦一点会如何,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刚刚好。刚刚好到一点多余的想法都不会让你生出来。

今徽好看到每个见了他的姑娘都想与他多说两句话,但是今徽从入学到现在,对谁都是客气的,礼貌的,你问他一句他便答一句。姑娘们看着这个热不起来的少年,心里却是也从来不会恼,也许是今徽真的太公平了,他对谁都一样,便让谁都觉得自己没有差,别人也没有强。

按说这么招女孩儿喜欢的男孩子,总是不会招其他男孩子待见的。但是到了今徽这里也不一样。不论是班里的男孩子还是其他认识他的男孩子,都对他客客气气的。他们从不欺负他,也不孤立他。他们每次有什么活动都会叫上今徽,一起打球,一起赛马,一起做男孩子们做的任何事。今徽对这些事也从不感到厌烦,他也很是擅长,不过他依旧是特别的。就算是一起打球完,男孩子们也从来不会上来一把搂住今徽的膀子,叫上他一起去吃些东西。就算一起赢了比赛,他们也只会与今徽相视一笑,说两句祝贺,不会击掌庆祝。

今徽就是这样奇怪的一个存在,合群也不合群。那些男孩子不这样做也不是因为今徽曾说过什么不愿意这样的话,而是他往那里一站,你就知道这样做不合适。

因着浣溪的关系,朝逢也没少注意今徽。她不会去否认今徽的独特与美丽,但是她自以为看出了今徽那些客气礼貌下面藏着的什么。但是她也还太小,她不明白那种东西到底是什么,怎么说。但是她觉得那些东西始终在,也许在今徽心里已经藏了好一阵儿,所以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

当然今徽引起朝逢的关注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今徽很强。朝逢不知道这是精灵的种族优势还是怎样,但是今徽在班里的成绩一直很好,不想朝逢这种喜欢的课就好些,不喜欢的就差些。今徽学什么都很强,不仅仅是这些理论课,修炼上他也很强。

朝逢虽然对理论课可以随便些,但是对自己的修炼要求一直很高,而且她也在一直都是身边所有人里最强的。朝逢一直知道今徽追她追得很紧,所以这次她突破后,听到今徽还差一点儿的时候,着实是松了一口气。

这时朝逢坐在墙头上,眼里全是余晖的倒影,映得她漂亮的大眼睛里金红一片,像只火兽精亮的眼睛。她心里想着许多事,有入学来几次被血巫撞上,有今徽还要多久才会突破,有长留隐瞒她的秘密,有······

就在她脑子空空,任思绪乱窜的时候,她突然听到身旁传来一阵响动。她还没来得及扭过头去,刚刚转了一半,便看到今徽一只脚点地轻轻落到墙头上来。

今徽口中发出一声轻啸,朝逢听起来像利剑出鞘的声音。随后,朝逢感受到身边四面八方的灵力都向今徽聚拢过去。

今徽突破了!

待到今徽再睁开眼睛,朝逢斜仰着头,笑着对他说,“恭喜你。”

今徽也对她笑笑,轻轻说了声谢谢,又说了句告辞,便转身离开了。

等他走了许久,最后一丝光线也沉下了山头,朝逢右手一撑墙砖,转身跳了下来。她一边走,脑子里全是今徽刚才对那个浅笑。朝逢在心里感叹了一句,怪不得呢,看这一个笑,怕是能醉一宿吧。

朝逢从来没喝过酒,但她隐约觉得,酒便是什么让人沉醉的东西,而今徽的笑也让人沉醉。她不知道,今徽的笑,可不止能让人醉一宿,是能让人醉一生呢。

慢慢走回宿舍,夕阳留在朝逢身上的最后一丝暖意也散尽了,她穿过静心湖,猫儿一样悄无声息地钻回宿舍。

应付完浣溪盘问,朝逢悄悄躺下,小心翼翼地拿出了那本古怪得有些阴森的老书。她一页一页小心地翻过去,好在这书全是拿皮革做的,翻起来一点声音也没有。朝逢还想,为何这么多年过去,这皮子都没有发干发脆,没有长毛发霉。不过这些念头也就是一闪而过,她并不在乎。

看到关于血巫的那一页时,月亮都升到半空了。这书对血巫的记载也没有那么详细。作为巫这一脉中最神秘,最可怕,最狠毒的一种,人们对血巫总是见之即杀,谁也不愿沾染分毫,更不用说研究了。

但是这书上还是写了一些血巫的基本特征,比如必需隔一定的时间就出来吸一次血,而且必须是人或灵兽的鲜血。看了几条,朝逢注意到最后一行字,

“血巫对血液有极其灵敏的嗅觉,一旦其认准一人,凡是带有其血脉之人,都会被血巫盯上。”

一眼看过去,朝逢刚准备翻页,手指却突然顿了一下,放下书页,又挪回那行字上。

“带有其血脉之人······是······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