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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云易散

作者:xun许念 | 分类:古言 | 字数:44.8万

第99章 不归人(1)

书名:烟云易散 作者:xun许念 字数:3164 更新时间:2024-11-16 20:32:32

昔日的二皇子,今日的摄政王,曾经因他不为天子所喜知晓他名头以外之事的人不多,可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他让世人见证了他的才华与手腕。刚成为摄政王不久,由于天子久久不露面,朝堂上出现了不少质疑的声音,认为他是借储君之手逼宫,意欲架空天子,徐徐换了皇朝的天。这声音刚出现时,摄政王不予以理会,不日此言愈传愈烈,在所有人都抬头望着皇宫方向逼问他的答复时,宫内传出了一诏圣旨,将传出话来的几人在午门五马分尸,自那日起,所有的质疑声顿消,皇朝也渐渐地恢复一年内乱所伤的元气,百姓安居,天下安定,摄政王的登基似乎也变得众望所归,没有谁认为,摄政王会放弃称帝的机会。

御王回归时皇城正处于这种情形之下,他的回来很低调,因为对外宣称早在南征结束时他就回了城,摄政王君如珏私下会见了御王,算是为他接风洗尘。御王是一个人回来的,摄政王除了对他所遇之事的询问外,也另外提到一件大事,宇唐派出了第二殿下九幽公主来访,在这种时候来得虽是熟人,可就怕来者不善,宇唐与皇朝能平安相处千年是由于协议的存在,此番皇朝内乱,九幽怕是前来一探虚实。

——*—

月朗星稀,夜色凉如水,这里是留青湖,传闻有九天之女恋上了凡尘的书生,天女其生漫漫无边,她不愿书生只是她一生中的一名过客,央求苍天收回她的天根,只愿做一对世俗的鸳鸯,其心感动苍天,从空中落下了一滴泪化作一片宁静的湖,书生每日以湖水洗面,饮用湖中之水,竟与天女过完了一生,于是自此之后,此湖便被称为留青湖。

留青湖边黑袍人举杯仰望,杯身小巧散着温润的荧光,在地面上铺出一圈江南烟雨图,杯中清波荡漾,画卷随之旋转,此物名为夜光杯,放在哪里都应是价值不菲之物,黑袍人出神地凝视着夜光杯,似乎被它的美丽所吸引,又似乎只是在走神。他歪了歪头,手中一松,夜光杯的碎片飞溅如昙花般美丽,他低沉地笑着,似乎在想当初那些竞拍的人看到这堆碎片时会作何反应。一个夜光杯的价值足以够数百户人家一生温饱,这本就是一个人命轻贱的年代,他在湖边坐下,肆意地掬水任其顺着手臂流下,不顾濡湿了衣袖,他温和而纵情地一笑,低吟道:“笑傲九霄君不识……”

“看轻红尘万里路。”

那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那一天的少女一袭鹅黄小群,眉目清秀,不施粉黛,天真与忧郁并存,圣洁与灵动同在,她身材娇小,步伐轻盈,却叫见者犹怜,黑袍人歪了下脑袋,“你是谁?”

“我叫木樨,木樨花的木樨。”少女从容笑道,脸上挂着精致而易碎的笑容。

“你怎么会来这里?”黑袍人似乎不在意少女的回答,也不在意她是否回答,再次掬起一捧水让其流入嘴中,却因此湿了面庞。木樨也在湖边蹲下,用手指轻柔地划着湖水,“爱我的人不在了,我爱的人离开了,我不是来到这里,我只是四海为家。”

黑袍人第一次将目光真正放在了少女身上,她的眼中倒映着一个凄美的金色季节,他拾起一片夜光杯的碎片递到了木樨面前,“给你吧,我很少送礼的。”

木樨不解地接过碎片,莹光流彩,微凉若水,她心中蓦然悸动,月光和莹光将黑袍人的面容映亮了几分,那是张很平凡的脸,平凡得叫人难以记住的脸,此刻既不温柔也不冷漠,似乎只是这么想的,就这么做了。

今夜的月色一如初遇那夜似水泠泠,留青湖底的黑袍人舒展了身体,望着夜空,夜色很暗,但清冷的月光在水面上折出的粼粼波光,给了它几分颜色,黑袍人忽然耳中一动,他吐出了一串泡泡浮上水面,打破了留青湖的宁静,“你又来了。”

“我很喜欢这里,”空无一人的树丛里跳跃着走出一名提着裙角的少女,“所以我会多留一阵子。”

“木樨?”黑袍人歪了歪头。

少女目光对月,神色宁和:“我很高兴你终于记住了我的名字,没再叫我木头或者犀牛。”

黑袍人无所谓地抹了把长发,顺便扯下了黑帽,他真的很平凡,很普通,普通得让人记不住,丢进人群里也找不到,但这张脸很耐看,而且越看越好看,带着他独有的温柔,木樨一时竟呆住了。

“怎么了?”他注意到了她的目光。

木樨脸上一红,幸好月色很淡,她慌忙低下了头啊,“我没见过你笑过,所以在想象你笑起来的样子。”

“笑?”他目光古怪,竟真的笑了起来,唇角扬起的弧度优美,是一个平凡而温柔的笑,如果没有何念初的话,他会爱上眼前这个人吧,这个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极为平凡却又无不在吸引着目光的人,不过如果她没有先爱上何念初,恐怕也不会见到这个人了。

“武灵,”木樨心绪复杂,一面是她对武灵的好感,一面是来自少年的逼迫,“我是不是留得太久了?”她想离开,哪怕再一次被少年抓回去也好,不想再受到这种举棋不定的煎熬,终归活不过五天,不想死在了他的面前。

木樨仍在盯着月光走神,武灵跃上了湖畔,双腿仍垂在湖里,他把湿漉漉的长发拢到了一侧,“我喜欢。”

“你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留下?”

武灵目光奇异,沉吟道:“笑傲九霄君不识,”木樨一怔,却听他又道,“纵横凭流!”

“何意?”

他似是笑了笑,“你是他送我的人,所以喜欢。”

——*—

桑镇,即世人口中口口相传的匪寇山,入山为民,安居乐业,出山为匪,杀人放火,不过曾经的这一座匪寇山,即桑镇,如今却湮没在一片火海。火海茫茫,吞噬了众生百态,随风飘散的星火逐渐熄灭在山口那个白衣少年的身后,要入桑镇,唯有前后两个入口,其中一个山口边,少年坐倚在山石上,白袍与身后的热浪齐舞,他的眼眸漆黑,却映出了火光炽烈。

当他到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以火海为背景,夜空如墨,星火四散,其中,白衣的少年姿态随意地坐在山石上,白衣与黑发飞舞,他的眸色比暗夜更黑,沉寂下蛰伏着危险。

少年亦看到了从山口走来的那人,一身黑袍猎猎,一头乌发飘摇,他的面容少年从未见过,可右侧过长得挡住了右眼的长发让少年轻轻勾起了唇角,“不想,来的竟然是你。”

夙尘捏着脸侧的一层薄膜,缓缓地将假面扯下,露出了那张清俊而玩世不恭的脸,右眼角仍缠了绷带,被过长的发丝掩盖,“你要是仍不想见我,我立马就走。”

少年笑了笑,不语。他在最艰难的时间里遇到了夙尘,明明说过不想见到他,可在雾江盟成立之后,夙尘竟又一次不知死活地出现在他眼前,那一次,少年生生剜去了夙尘的一只眼,若非夙尘反抗下危及少年性命,少年怕是不会停手。

他们之间无谓于单纯的仇恨或是忠诚,反而复杂的任谁也理不清,夙尘自认为愧对少年,少年则不想见到夙尘,索性眼不见为净,把人谴来了皇城混入了皇宫,一别经年。

“走吧。”夙尘道。

少年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不动。

夙尘状似无奈地一叹,一把抄起少年,“走了。”

“……!”

——*—

他走在不大却极尽奢华的屋子里,身着一件单薄的轻纱,面容则俊美精致得同屋中的每一件摆设一样如琢如磨,透过轻纱可以隐隐看到在颈后靠近左肩的那朵艳烈的彼岸花,宣告了他只是件归属于千机名下的商品,任何人都有权租借,只要付得起代价。

所有的尊严坚持自傲都在这半年不断的交易中被消磨殆尽,他的目光变得沉寂,似乎再没有什么事能拨动他的心弦。这半年里,他当过一对老夫妻理想中的孩子,成为过他人的宠物,被心怀怨恨之人当作其他人折辱过骂过,甚至爬上过那些权势之人的床,而这一次,买家要他成为一件精美的摆设。

当那个浑身酒气,清俊中泛着邪气的青年从窗户跌进来时,他平静乃至冷寂的表情有些开裂,不过喝醉了,或许就不会理会他了吧,他这么想着,再加上青年比以往那些人更为养眼的面容,他的心情好了许多,不过很快青年便让他明白,所有花大价钱租借他的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他不过是那些人手中可以肆意摆弄的傀儡。

翌日,他被一顿鞭笞惊醒,从四周之人的只言片语中,才明白昨夜的青年根本不是租下他的人,换言之,他非但得罪了客人,还被吃了白食。青年清醒后逃避了一天,再一次出现在了狼狈不堪的他的眼前,他已不记得青年说了些什么,只记得他自己在反复地说着一个字。

“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