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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宠崽崽三岁半,我是万兽小御神

作者:鲸玉是条鱼 | 分类:古言 | 字数:126.1万

第三百六十七章 迎公主回京

书名:团宠崽崽三岁半,我是万兽小御神 作者:鲸玉是条鱼 字数:2175 更新时间:2024-11-16 20:27:08

蓝将军得到与北狄议和的消息,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天。

憋了半天没能和北狄打一场,他觉得相当不划算。

于是对这个消息秘而不发,带着一群人来到矿山处。

大齐这边的铁矿开发的如火如荼,北狄那边尽管还没动工,但是也派了大量的士兵在看守。

两方人马虎视眈眈,谁都不服谁,谁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对方不要越界。

蓝将军带人一到,立刻指使将士们往两国交界的地方挖。

北狄将士赶紧阻拦。

“说好的这个地方先不能动,等分清楚地盘再动,你怎么言而无信呢?”北狄一名带头的将军道。

“滚你娘的蛋,谁跟你说好了的?不是老子说的,老子就不知道,不想打架就少来老子面前叽叽歪歪。”

转脸对着自己人喊道:“都给我快点挖,谁敢阻挡就照死里打,大家加把劲,快点干,今晚辣椒面炖肥肉,一人一大碗。”

嗷。

嗷。

将士们欢呼雀跃,挥动手里的镐锤,衣服一扔,热火朝天的干起来。

北狄将士们傻眼了。

发生什么了?

大齐为什么突然发飙,一看就是故意找茬来干架。

谁惹他们了吗?

可不能让他们开采自己这一边的矿石,谁家都巴不得找到铁矿做兵器,大齐抢北狄的铁矿,犹如抢北狄的兵器,一个弄不好,两家是要打仗的。

北狄将军大手一挥,士兵们也围拢上来,与大齐士兵贴着边开始挖了起来。

工具磕磕碰碰间,口角是免不了的。

但离真正打起来还有段距离。

两边的将军都有些窝火,总觉得这么温吞不尽兴,也不是军人该干的事。

于是,你一言我一语,充满情绪的话像火焰似的往外窜,唾沫星子直往对方脸上喷。

等拱火到达顶点的时候,蓝将军说了一句,“有种打一架,谁都不许拿兵器,打倒打死都不准追究,敢不敢干?”

拿兵器算是挑起战事,不拿兵器就不算,只能算作打架斗殴。

“敢。”北狄将军也不是个孬种,当即一拍大腿,“就这么定了,干就干,谁怂谁是孙子。”

痛快说定。

人马对阵两方,挑战的,迎战的,十八般武艺全都搬上台面,身后是震天响的号子队,谁也不想当孙子,没有一个认怂的。

打到最后,人乏马累,大冷天的一个个躺在地上,瞪着灰色的天空喘粗气。

“真特娘的过瘾,早知道这么痛快,就早打这一架了。”蓝将军抓起一把雪塞到嘴里,冰凉的雪化成水,浸润了火烧火燎的喉咙。

身旁的士兵们也东倒西歪,躺在雪地上,过了一会,一名士兵憧憬地道:“将军,咱们可不可以定期和北狄人干这么一架?要是可以的话,这几天我要勤学拳法,争取下次多揍几个北狄兵。”

“是啊将军,咱们可不可以多打他们几次,大家早就想找他们干一场,可是军法不允许,可把兄弟们憋坏了。”

蓝将军双手枕在脑后,咧着嘴笑了。

到底是他带出来的兵,就是有血性。

“行,我同意了,派个人去和北狄那边说。”蓝将军哈哈大笑,大声道。

“我去,”一名士兵跳起来,刚要跑,又停住脚步,“将军,要是他们不同意怎么办?”

“不同意?”蓝将军冷哼一声,“不同意就像这次这样,逼着他同意。”

“是。”士兵雄赳赳地跑了。

……

大齐。

公主要回京了。

京城里的百姓高兴的张灯结彩,等在街道两侧,比过年还要热闹。

公主被掳走的时候还是深秋初入冬的时节,如今已是年底。

京城里想念公主的百姓越来越多。

他们的小公主啊,那个善良的憨憨的小吃货,小小年纪带着自己的一帮兽宠赚银子。

问她赚银子做什么?

她说谁家日子过不下去了,好把银子分给谁家。

谁家有人生病看不起病了,好给谁家银子看病。

谁家读书好的儿郎读不起书了,给他银子让他读书。

……

如此种种,无须一一枚举,小公主人美心善的形象已经深入百姓心里。

如今听到小公主终于归京的消息,百姓们怎么可能不激动?

恨不得迎出京城几十里,恭候公主回家。

远远的,公主的车驾过来了。

皇上安排太子,亲自带领依仗前往上一个驿站,请公主坐在专门为她准备的豪华马车里,浩浩荡荡的回京城。

百姓们在街道两边簇拥欢呼,小嘉宝儿忍不住掀起车帘,对着外面的百姓摆手示意。

也不知道是谁带的头,有人跪下来,对着公主车驾激动地流眼泪。

正当侍卫们快要抵挡不住百姓们的热情时,一声粗犷的吼叫从众人身后传来。

众人差点吓破了胆子。

回头去看,一只色彩斑斓的虎王,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缓缓地走过来。

众人慌不迭地往两边退让,给虎王让出一条宽阔的路来。

狼王被嘉宝儿留在北疆军营保护隋老将军,只等老将军回京的时候才能一起回来。

没想到狼王不在,虎王自己过来了。

京城里的人几乎都认识这头老虎,知道它是公主的宠物,有时候它自己在街道上溜达,还有人好心送它点骨头吃。

结果它连看都不看,嫌弃地撇撇嘴,转眼间就叼着人家养的鸡鸭大摇大摆的走了。

百姓不敢得罪它,只能认倒霉。

却没想到第二天打开院门,门口躺着一头野鹿。

不用说,野鹿已经死透,身上还有老虎牙齿咬出来的印记。

这一看就知道,这是虎王吃了百姓的鸡鸭,还人情来了。

从那以后,不管它走到谁家,也不管它吃什么东西,都没人不乐意,反而生怕它吃不饱,还问问它够不够。

最关键的是,它竟然听得懂。

大多数时候别人问它吃饱了没有的时候,它都是摇头。

不过摇完头它就走,并不难为百姓继续为它找吃食。

每天它都会在人家门前放上点野味,从不讨人嫌。

要不是亲眼见过它一口咬断疯狗的脖子,大家都差点忘了它是一只野性未泯的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