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魂惊梦
作者:萧瑟戏秋风 | 分类:武侠 | 字数:7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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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汇合(中)
重戈倒是觉得稀松平常。
见多了风雨,踩着人命活着的人,心也变冷了。
生与死,其实并没有什么界限。
活着去做一些愿意做的事,死了一走了之。
就如同一片轻飘飘的白云,随风而去。
匆匆又如何?
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事。
可是,莫名有一种心酸,是说不上来的感觉。
第一次为了无关自己的人有所触动。
小时候,
没有人关爱,也没有得到像人一般的待遇。冰冷的杀手培养,没有人情味儿的人间地狱。
活着走出来,不活着走出来,阳光或是黑暗,都没有什么值得期待的。
再后来,
练就了一身武功,亲手杀死了凌辱他的虽有人。从此,他变成了一张干干净净的白纸,没有活人与他再有干系。
走出牢笼的那一刻,
世间是完全陌生的。
为了填饱肚子,突然发现自己的功夫能带来不小的收益,换来食物和水。
他便的更加孤僻,
不愿和人搭话,
只靠着杀人的生意活着,
越来越麻木,没有感情、变得善恶不分。
直到一天,一对稚嫩的孩子悼念着死在他手下的人。
那是这两个孩子的父亲。
一个小哥哥,带着一个小妹妹,痛哭流涕,无依无靠。父亲的死让这二人在没有可以享受的安稳。
重戈手中的穿云剑依然滴着血,
他并不觉得这孩子会对他有所伤害,
没有想到,
那个稚嫩的小孩,突然抱住他,生生咬掉了他手臂上的一块肉。
后来,
他才知道,被他杀死的人只不过冒犯了大人物,一辈子从来没做过恶事,反倒是一个受欢迎的热心肠。
两个孩子无助、恶狠狠的眼神刻在了他的心里。
那颗冰冷没有温度的心,刹那间冰山融化。
自此之后,
重戈再不敢去轻易伤害无辜的好人,他受不了别人讽刺的眼神。
漠海杀手、红衣重戈,
虽然让人闻风丧胆,
却仍然保留下了一份炙热。
他开始体验人一般的生活,开始与人交谈,最后,爱上了美酒。
美酒为伴,
长剑在手,
虽然只身一人,
却别有一番味道。
再后来,他来到了中原。
这里熙熙攘攘,一点儿不似漠海。这里没有呼号的阴风、没有遮天的黄土。有的是一步一楼梯,有的是品尝不完的美酒。
最后,他结识了栾子明,
二人义结金兰,
以心交心。
做起事来,终于可以有一个理由——承担杀人的罪名,为了弟弟更好地活着。
终于,他知道了什么是人情冷暖。
中原,是一个神奇之地。
他见识到了很对意想不到的东西。
不苟言笑、严肃异常的常十三,这个他唯一心服口服的人,竟然可以为了走了八九年的人一蹶不振,竟然可以在一个毛头小子面前红了眼眶。
那个对于痛感异常敏感的子明,竟然可以在挨完打罚之后开心地笑出声音,竟然可以为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出生入死、毫无怨言。
……
原来,
世间并不是灰色的。
它一直都是五彩斑斓,
只不过过去的自己并没有发现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