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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玉摧红

作者:敲敲木鱼酒郡王爷 | 分类:武侠 | 字数:162.2万

第二百零六章 小册子

书名:踏雪玉摧红 作者:敲敲木鱼酒郡王爷 字数:3030 更新时间:2024-11-16 19:36:21

沈樱忙里偷闲,当然是想了解一下前辈高人的个人传奇,乍一听来,天机明镜先生讲的却是自己如何放弃科举,如何卖文为生,都是一些关于个人奋斗的琐碎事情,并无任何亮点,沈樱嘴上虽然没有说什么,眼睛中偷偷闪过一丝失望之色。

听云轩内,此时宛如与世隔绝,世外桃源一般,一兰一木,一杯一壁,古色古香,佛像瓦罐,均能一扫来访者的浮躁之心

叶知秋早己看在眼中,只是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天机明镜先生忽然身起,嘶声吟道,“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桃源望断无寻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

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砌成此恨无重数。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

他此时念出的正是大宋词人秦观的《踏莎行》,应该是感同身受了,如今念出的一字一句,都已将秦观作此词时的无奈与愤恨表现得淋漓尽致。

沈樱博览众家,当然知道这是秦观被贬郴州之后,创作的词作。

她淡淡一笑道,“世人夸赞:少游词境,最为凄婉,在我看来,一个男人总是如此,就显得有些不够大气了。”

天机明镜先生正沉醉在自己的回忆之中,竟忽然被一个小女子打断了思絮,他脸上不由露出嗔怒之色。

叶知秋道,“讲故事便认真讲,你,现在拽什么文?”

天机明镜先生冷冷道,“江某人嗜好富贵骄奢,以其据纷华之地,而多卖文之钱耳。”

叶知秋不怒反笑道,“只是有些人虽然是有文彩,却用错了地方。”

天机明镜先生狠狠地瞪着他。

叶知秋笑道,“我说错了吗?”

天机明镜先生叹道,“没有。”

叶知秋道,“那你还跟我耍什么态度?”

天机明镜先生目光一扫沈樱,道,“在晚辈们的面前,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吗?!”

这两位老人的年纪加起来早己超过了一百岁,还要为这些闲事拌嘴,俨然是没有将沈樱当作外人。

沈樱笑而不语。

天机明镜先生老脸一红,道,“那一段时间,江暮客的生活很安逸,照着那样走下去,本来可以成为一个卖文致富的好写手,谁成想,天有不测之风云……”

他忽然单掌一拍桌面,高声问道,“廿五年前,江湖上闹得最大的事情是什么?!”

沈樱略一沉吟,道,“我听说,廿五年前,一代剑魔玉非寒横空出世,这一仗,他单人独剑杀得江湖为之变色,那一夜,乌衣巷简直成了人间地狱。不知道,这算不算大事?”

因为自己也曾经牵涉在此事之中过,叶知秋只能尴尬一笑。

天机明镜先生补充道,“查家乌衣巷。”

沈樱闻声身子微微一抖。

叶知秋察觉到了,却没有点破。

天机明镜先生正说到兴头上,当然不会注意这些,继续道,“错了,当年闹得最大的事情,其实是,血旗门遍发天下英雄帖,要收割江暮客的颈上人头!”

沈樱大为诧异道,“你,您,又是怎么得罪了血旗门?”

天机明镜先生反而诧异道,“你,也知道血旗门?”

沈樱不想此时岔开话题,只是淡淡道,“听说过。”

天机明镜先生谈及当年遭遇,沮丧,愤怒之余又有一些莫名的兴奋,依旧侃侃而谈:

廿四年之前,江暮客刚刚写完文稿,家中老奴禀报:有人上门约稿。

正碰上江暮客心情大好,老奴才将对方引入客厅落座。

对方是长相普通的中年人,作文士打扮。

这中年人言语极少,直等到江暮客提到稿酬二字,他含笑推过一个红绸包裹。

江暮客顺手打开,偷偷吃了一惊,里面竟然包着十两一锭的金元宝五锭!!!

在此时,沈樱忍不住吃吃笑道,“堂堂的天机明镜先生,难道就这么被对方用五十两金子就收买了?”

天机明镜先生正想反驳,忽然想到,沈姑娘的先祖是大明首富沈万三,自己又出生在暹罗王宫,这种人享尽荣华富贵,对金钱是没有具体概念的。

一般说来,古代货币基本以金,银,铜钱等为主要货币。

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曾规定一两黄金可以兑换四两白银,此之后,市场上金银比价基本为:一两黄金等于十两白银。

大明建国之初,一两白银可以购买二百斤大米,以后物价逐渐上升。就算是现在,一两白银仍然可购买大米一百斤。

简单讲,中原内地的寻常百姓家,如果有了五十两黄金,便可以买宅买地,体力好的,甚至还可以买几个小妾。

试想一下,廿五年前的物价相对低廉,江暮客稿酬虽高,一篇文章的稿酬最高也超不过十两银子。

今天,一次性看见对方推过来整整五十两黄金,江暮客稳一稳心神,道,“这……是什么意思?”

中年人笑道,“这五十两黄金只是首付的五成稿酬,完稿之后,我家主人另外支付尾款。”

江暮客屡次刺探金主姓名,中年人始终闪烁其词。

既然金子是真的,江暮客这才故作镇定的声明:约稿可以,所写素材绝对不许牵涉当朝朝政!

中年人也不矜持,说明只是求江暮客写一本关于男欢女爱的小册子而已,绝对不需要有一句一字影射朝政。

江暮客这才安心将稿酬收入怀中,送中年人出了门,又秦淮河上将花酒喝到了半夜,这才返回自已的书房之中,夜深以后,人在半醉半醒之间,联想及自己年轻时的荒唐史,江暮客当然是下笔如飞,文似潮涌。

他写的这个册子为:《灯草和尚》。

梗概为:元末有杨知县者,妻汪氏,乃千户之女,十五岁时嫁与这杨官儿,十七岁时生女名长姑。

长姑许与李商人之子李可白。杨官儿致仕后回原籍扬州,夫妻与女三口过活。

然杨官儿虽年四十,性好闲游,一日同几个朋友去苏州虎丘赏月去了。

夫人在家冷清度日,忽然有一个头,脸,发,脸全部是红色的婆子自己找到江氏,自称特别擅长耍戏法。

当天夜里,婆子取出一束灯草来,约有三寸长,到火上点着了,叫奶奶来看。

夫人走近灯前,只见灯花连连爆下,忽然一滴油落在桌上,抖然变了一个三寸长的小和尚,跳了两跳,走向夫人面前问话。

后,竟……直钻汪氏体内。

小和尚又能变作身长八尺,日日与夫人交欢。

杨官儿回家知情,夫人只好把和尚藏在婢女暖玉的卧房,和尚遂与暖玉夜夜欢娱。

一日,杨官儿偷香暖玉的时候,不小心发现了灯草和尚,遂将他扯成三四段而死。

此时,老婆子即引春夏秋冬四姐来救治灯草和尚;并由夏姐先诱奸杨官儿,春姐夺长姑夫李可白。继而,诱得杨官儿与春姐,甚至与女儿长姑乱交。长姑又与和尚通情,被婿发觉休离后,仍与和尚**过度而死。

杨官儿也在女儿断七作法场时,被灯草和尚惊死。

杨官儿头七那天,暖玉恋上了做道场的道士周自如。

周先后与暖玉、汪氏成奸。汪氏又去杭州寻找灯草和尚,回来后得知,暖玉已勾搭男仆来禄一起逃离,汪氏遂与周自如重斟合卺之杯,成为夫妇,十分恩爱。

这故事的确有些乱七八糟……江暮客本身并不喜欢做人如此的荒唐,但是,看在黄橙橙的金子的份上,写得格外出奇出新。

也亏得他要完成太多专栏的约稿,感觉乏累之时,他又要去秦淮河上去喝花酒解压,写写停停,拖了半个月这才完稿。

约稿的中年人却不讨嫌,隔上三两日,备好厚礼才会登门,每次直接拿走江暮客的亲笔手稿走人。

……

对于这些,叶知秋并不参言。

沈樱年纪虽小,却也知道关于男欢女爱的小册子不是什么好东西,仍忍不住好奇道,“后来呢?”

天机明镜先生道,“中年人付足了尾款,收齐了手稿,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沈樱轻轻松了口气,道,“那就好……”

天机明镜先生口中骂了句脏话,道,“好个屁,上官惊鸿死了。”

沈樱道,“上官惊鸿是谁?”

天机明镜先生道,“血旗门门主。”

沈樱道,“血旗门门主不是郭不让吗?”

天机明镜先生补充道,“上官惊鸿是血旗门前任门主。”

“哦。”沈樱诧异道,“他死了,关您何事?”

天机明镜先生道,“那时候,我也很想知道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只是,这孙子一死,我江暮客的好日子就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