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惜大魔王
作者:逢狸 | 分类:青春 | 字数:27.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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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独处
这顿饭吃下来,连着掰扯清楚好几件事情。
首当其冲的,是段之洲和季眠为何分手的问题。提到这个,段家心里始终有点不太平衡,就条件而言,段之洲要比季眠好上许多,可是分手却是由季眠主动提出,这未免也太看不起人。
然而季眠给出的答案也很诚恳。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其他理由,只是认清了某些东西,心底对自己的决定无比坚定而已。
显然如今放不下的那个人成了段之洲。
在季眠笑着说出“不喜欢”时,他的眼眶红了红,一瞬间难过得脖子上青筋暴起。只是他不能够表现出来,只能在人前强装大度。
“既然是和平分手,那以后自然还是能做好朋友的。”段妈妈对这结果还是满意的,只是得表现出一点遗憾来,“眠眠还是挺优秀的,喜欢你的男孩子肯定不少吧?”
“挺多的。”季眠今日反常极了,一点也不谦虚,甚至还能露出一丝微笑来。
她话音刚落,霍霆便在一旁放了碗筷。
这哪吃得下,自己最喜欢的姑娘正被好多人觊觎着。
而下一秒,季眠却笑盈盈往他碗里又夹了一片牛肉。
“饱了。”他嘟囔,却在她的目光之下,将那片牛肉细细嚼了,乖得不行。
第二件事嘛,自然是霍霆出国留学。
那所大学其实也能算是名校,毕竟喻家安排的,国内的成绩就不算个事儿。
等到来年冬天,霍霆就要离开,他自己也都决定好了。入学算是一个门槛,主要是喻家好几代家主都是出自于那个学院,加上其他同辈也都在那里进修,去到了那里,就绝不只是像现在这样混日子,而是要真刀真枪地去干,若成绩太差,估计就连喻家的大门也羞于为他敞开。
这也就是为什么霍霆成绩稀烂,唯独外语和数学优秀的原因。
可惜他在学校,就连最优秀的两门都不愿意好好考,任性得过了头。
这事就跟板上钉钉一样,季眠根本没有置喙的余地。她看上去心不在焉,可这跟段家已经毫无干系了,吃过这一顿饭之后,两家就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再无其他。
她也准备好,去迎接她的新生活了。
……
大一嘛,无非是社团,学习,还有人际交往。
大家整天嗨得很,估计没有谁像季眠那么沉闷。
她是想走好学生的路线,每天教室,图书馆,舞蹈室,食堂,寝室五点一线轮轴转,而且独来独往,朱橙橙是想跟着她努力一段时间,后来因为季眠时间管理太过严苛,也就不了了之。
因为没有谁比季眠更懂得青春易逝的道理。
前世她一心追逐段之洲,放弃了很多东西,而现在她的野心却变得很大,想在舞台上熠熠生辉,想活出自己的价值。
所以仅仅只是这般想是不行的。
自然,每到星期六星期天,她就去找霍霆。
他还是在之前那个公寓,偶尔她会辅导他学习。
毕竟是要出国,得应付托福考试,她毕竟知识丢了太久,都有些生疏了,不过她认为教一教霍霆还行,却没料到第一个星期去到他家,就颠覆了她此前的固有印象。
霍霆买了很多书,像是有宅家学习的打算,开门时穿着很棉白的家居服,头发微微凌乱,软软地垂着额前,鼻梁上还驾着一副银边的眼镜。
她来得挺早,八点,手里还拎着买来的包子豆浆。
他居然也一早就起来了,长臂一揽将人带进屋,门口放着季眠之前用过的粉色可爱棉拖。
这真是稀奇得不行。
或者说,季眠从来没真正了解过霍霆。
他也没告诉她,自己并不习惯吃早餐,只是对她容忍度格外高一点而已。
季眠来的时候已经吃过了,所以顺手翻了翻他的书,微微蹙起眉头:“这……会不会……太难了?”
他看的是高数,几何微积分什么的,还有一些经济学类英文原着,也不是什么都懂,上面密密麻麻有汉语注解,字潦草到估计本尊才能认得出来。
“还好吧。”霍霆三两口解决了一个包子,“姐姐帮我看英语就行。”
他们现在就像是正常的姐弟,霍霆那一声声姐姐,喊得季眠格外受用。
她自己于是也就不由自主展现出一点亲昵来,眉眼间带着笑意,却让少年看得心里闷闷的。
其实他今天身体有点不舒服。
昨晚没睡好,在想着她自.渎。
季眠不知道,她在学校里其实受到了监视,对方由霍霆指使,偶尔会传给他一些视频,多是她在读书或跳舞时候的样子。
她果真没和段之洲往来过,看来日后也不再有。
霍霆原本是想撤了的,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很光彩的行径,变态痴.汉一样。
不想承认,可是的确就是。
一想到她要过来,根本就无心学习。
季眠向来规规矩矩,在别人家里更是如此。
教题目时保持着安全距离,少年好几次神色恍惚,她也只是出声提醒几次,是温温柔柔文文弱弱的女孩子。
她越是这样霍霆越是心痒痒,偏偏还要集中注意力去忍耐。
精力毕竟是有限的。
他瞥见放在一旁的游戏手柄,立刻丢了书本,挑眉道:“玩不玩?”
劳逸结合倒也有必要。季眠怔了片刻,才缓缓道了一句:“好。”
是角色扮演游戏,季眠并不知道规则,霍霆简单地教了她一下,随即就冲锋在前。
两个人组队,黑衣少侠扛着巨剑,而粉衣双马尾少女拿着法杖一顿一顿地跟在后面,霍霆教她:“上面的按钮是治疗加免伤效果,底下的按钮可以打控制,但是得算好距离,前面的小怪很好打,你也顺带练练手。”
“好。”季眠肉眼可见的紧张,握着游戏手柄的表情郑重极了。
当然她在这方面完全是个白痴,一点忙帮不上,游戏是第一人称视角,画面逼真,里面的怪物更是随机刷新,时不时在那阴暗诡异的森林里突然窜出来。
“穿过迷雾森林,再走一遍迷宫,抵达反派的庄园,去到顶楼杀了那只千年吸血鬼,游戏就可以结束。”霍霆一边说话,一边还能绕后解决了好几只朝季眠飞来的吸血蝙蝠,“运气好的话大概四十分钟就可以通关了,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