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凤女嫡妃
作者:东方飞升 | 分类:古言 | 字数:13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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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峰回路转
“十四弟一路舟车劳顿,想必此刻已经累了,一会朕让苏益下去安排午膳。”
“多谢皇上。”
莫怀宁的态度不咸不淡的,莫怀煜问一句,他就答一句,弄得莫怀煜尴尬无比。
“十四弟何时回来的,不知这两天在哪里落脚。”
“七日之前,城郊别院。”
莫怀煜“哎呀”了一声,“十四弟怎么能住城郊那种地方呢,朕已经派人收拾好了王府,只等着十四弟回来,立刻就能……”
“那别院,是母妃生前最喜欢的住所。”
莫怀煜感觉剩下的话都噎在了喉咙里,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莫怀宁的母妃,那个父皇曾经最喜欢的歌姬。
若是抛开这个身份,莫怀宁原本可以成为一个十分优秀的皇子,但正因为这个身份,他才成为了最没权没势,最遭众人排挤的皇子,他以为他心中会有恨意,却没想到,十七年过去了,他心中惦记着的,竟然是这个早逝的母妃。
“明太妃,当真是去得可惜,朕时常也会想起来,那时朕还年轻,读书时经常听见明太妃的曲子,真可谓独一无二,也难怪父皇喜欢。”
莫怀宁没接话,捏起桌子上的一块糕点,在鼻子下闻了闻,随即眉头蹙了起来,又把糕点放了回去。
“微臣离宫日子太久,已经忘记了宫中点心的味道了,皇上也不必为微臣太过操劳,微臣在大凉国,一个人独自生活惯了。”
莫怀煜被这突然的转折打得有点措手不及,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十四弟请便就好,如果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和朕提。”
“多谢皇上,微臣告退。”
莫怀宁起身,冲着莫怀煜的方向弯了弯腰,转身就走,莫怀煜原本带着一颗十分殷勤的留莫怀宁吃午饭的心,都被莫怀宁这有一句没一句的冷漠给弄得没了热情,此刻看见莫怀宁头也不回地就往外走,更是像被泼了一盆凉水,从头到脚透心凉。
等到人已经出了门口了,莫怀煜才想起来,冲着旁边的苏益道:“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去送人?”
“是!”
然而还没等苏益挤出笑容,在他腿刚刚跨过门槛的时候,外面的两个人已经脚下生风似的,不一会已经出了门口,苏益卡在门口不进不出,回头为难地看了一眼莫怀煜。
莫怀煜整张脸都皱在一起了,好半天才憋出两个字,“算了……他这趟回来带着这么明显的怨念,朕也不能上赶着倒贴。”
“皇上,您别生气,轩王他,毕竟在敌国待了十几年了。”
苏益有些战战兢兢地劝了一句,生怕下一刻皇上一个不开心,就直接开始砸东西什么的。
意料之外的莫怀煜只是叹了口气,“朕当然知道。”
苏益看见皇上心情不好,在旁边提着一口气也不知道说什么,过了好一会,莫怀煜突然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对着苏益交代,“传朕的命令,轩王还朝,朕心甚慰,赏黄金千两,白银万两,珍宝……”
莫怀煜说了一半,有些焦躁地看着苏益,“你说,朕该赏些什么珍宝?”
“啊?”刚不还说了不倒贴的吗,皇上,失忆了?
另一边,莫怀宁坐在一辆十分低调的马车里,夜鹰坐在外面赶车,出了宫门口,听见里面传来一声低沉的长叹。
“王爷可是累了?刚刚属下听说,皇上已经准备好了王府,现在王爷是否……”
“回城郊。”
“是。”夜鹰答了,便开始心无旁骛地驾车。
良久,里面传来莫怀宁的问话,“夜鹰,阔别十七年,你觉得这皇城中有什么变化?”
夜鹰猛然想起刚才那个太医狂野的发型,十分认真地答道:“属下头一次觉得,在大凉国也挺好的。”至少那里的人审美还是正常的。
马车里面的人没出声,夜鹰便又自顾自地感叹,“从前在大凉国的时候寄人篱下,受尽了屈辱,后来多亏王爷才摆脱了大凉国王室的操控,虽然得了自由身,但无时无刻不想着自己是水月国的人,无时无刻不盼望着归来,如今真的回来了,却发现熟悉的人和事物都已经不在了,总觉得心中,少了点什么东西。”
“是啊,皇宫里的糕点也不是十七年前的味道了。”
不过到底是糕点的味道变了,还是人变了呢。
听到这里夜鹰的表情轻松了些,大着胆子调侃道,“王爷吃惯了大凉国的野兽,回到皇城还是没改过来口味,积云山上的兽类现在恐怕都已经闻风丧胆了。”
“近期就不去积云山了。”
“是。”夜鹰悠哉悠哉地在马屁股上抽着鞭子,又问了一句,“那王爷打算去哪座山?”
“……”
“属下听说往北走五十里外有一座山,上面时常有豺狼虎豹出没,狼么,虽然王爷不太爱吃,但它们的毛皮很好,可以用来做……”
“夜鹰。”
“啊?王爷怎么了?”
“这里是水月国,我们不用再当野人了。”
“……是。”夜鹰拿着鞭子的手一顿。
马车融入了人流,外面种种商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奇怪的是,大家的目光在落在夜鹰身上的那一刻,都有着片刻的停顿,随即十分默契地往后退了退,让出了一条路。
所以说虽然这条路有些拥挤,但夜鹰没费什么力气就从里面穿过来了,一直到喧嚣的声音在后面越来越小,消失不见,夜鹰还有些奇怪。
“王爷,属下怎么觉得皇城中的人怪怪的?”
里面的人停顿了一会,有些懒懒地问,“你的剑呢?”
“在这里。”夜鹰顺手把腰间的剑抽了出来,银白色的剑刃在阳光下闪烁着寒芒,而夜鹰抓着剑柄,目光还有些茫然。
马车里传来无奈的叹息声,“都说了我们已经在水月国了,把你凶神恶煞的样子收一收。”
夜鹰有些委屈,他哪里凶了,他就是长得有些粗糙。
不过说来也是,两个人在大凉国生活了十七年,突然回到母国,生活习惯哪里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正想着,里面的人突然话锋一转,问,“那个姑娘,可打听清楚了?”
夜鹰神色暗了暗,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伤心的事情,“查清楚了,她是当朝丞相丁毓良的女儿丁蔚蓝,两年前嫁与齐王,现在是齐王莫凌风的王妃,只不过两个人之间……似乎有很大的嫌隙,那天她被丢到积云山,也是齐王亲手做的。”
“竟然不和至此?”莫怀宁也有些惊讶,随即沉默了一会,道:“那姑娘与我们相遇也算是有缘,既然如此,夜鹰,我们伸手帮助一下吧。”
“是,王爷。”夜鹰答应下来,虽然不知道王爷到底是何用意,但王爷的决定,必定有他的道理。想起丁蔚蓝那张脸,夜鹰有些可惜地道,“那么好的一个姑娘,原来真的已经嫁人了。”
话音一落,后面突然传来“咻”的一声,有什么东西划破空气马车里飞了出来,夜鹰下意识地抬手一抓,就把那东西捏在了手里。
张开手掌一看,上面静静地躺着一锭金子。
“给你三天的时间,去找个地方玩痛快了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