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八奇技的我才不是什么混血种
作者:吃不饱的胖橘 | 分类:其他 | 字数:20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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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老东西
房间里一片死寂,只听见壁钟的“察察”声。
这些年轻人们都来自优秀的混血种家族,是新一代的精英,是家族的代言人。
他们的视觉和听觉都远比人类敏锐,他们中有些人是天生的射击手,能用不戴光学瞄准具的普通军用步枪轻易命中一公里以外的目标。
但刚才那一幕没有任何人看清。
昂热的行动中似乎有一段时间被凭空切掉了,前一瞬间他高举酒杯,后一瞬间,那酒杯就落在了小胡子的脸上,折刀也顶在了小胡子的喉咙上。
刺骨的寒气还留在那个小胡子年轻人的喉间,他捂着脖子,任由金黄色的酒液流淌,酒杯的碎渣嵌进脸上,但伤害却远远比不上那把好像没有任何杀伤力的折刀。
所有人的衬衣都被冷汗浸透了,他们呆坐在那里,竭力回想时间被斩断的瞬间,昂热身上爆发出的灼热的威严,那是随着血统燃烧而生的某种自发领域。
先民的传说中,屠龙者不能直视龙的眼睛,因为和这种生物的直视会摧毁任何意志不坚定者的内心,甚至毁灭他们的灵魂。
龙威!
汉高把一张手帕在冰桶里浸了浸,递给受伤的年轻人:“擦擦脸。没关系,我没期望你能够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只是试探一下他的态度,你做得不错。”
“哦哦。”
年轻人惶恐地接过手帕按在脸上,冰水混和着酒液,还有鲜红的血一路往下流,染红了他的衬衣袖口。
“看来我们这次的行动,并不会得到秘党的支持。”另一个年轻人说。
“未必,至少他没有在你们每个人的喉管上留下什么,这已经是最大的收获了。”
汉高转向那个受伤的年轻人:“刚才你已经碰到了他的底线,能保住一条命,已经是他手下留情了。”
“底线?”
“死去的同伴。”
汉高拄着拐杖,吃力地站了起来:“不论是混血种,又或者普通人,昂热对同伴的看重是你们想象不到的。”
“他已经130多岁了,130多岁的老人,早该把棺材准备好,安详地听孙子讲故事了。”
“可他安静地坐在我面前喝着香槟时,我却觉得他的身体紧绷着,随时会暴跳起来,就像是条捕猎前的鳄鱼。”
汉高拉开抽屉,摸出两柄金色的老式转轮手枪。
他卸下一颗子弹放在桌面上,0.5英寸马格努姆手枪弹。
这种子弹即便不改造也可以一枪打翻河马,而这颗子弹的头部篆刻有炼金武器特有的神秘花纹。
炼金转轮“德州拂晓”。
年轻人们互相看看,知道自己对待昂热的态度太过轻率了。
汉高已经很多年没有拿出这对曾经书写混血种历史的炼金左轮了,他已是混血种中地位超卓的家族领袖,动武早已不是他的工作。
但和昂热见面时,他却时刻处在武装的状态。
“跟他面对面我不能不警惕,我和他差不多年纪,可我已经老得快死了,他还生龙活虎像个年轻人。”
汉高顿了顿,手里把玩着那对炼金转轮,轻声叹息:“真羡慕他的年轻啊,还有那野火般的……欲望。”
“就这么……算了?”一个年轻人打破了沉默。
“昂热和弗罗斯特·加图索不同,但毫无疑问,他们都是标准的屠杀派,任何与龙类沾边的东西都是他们眼睛里的沙子,如果不想死的话,就尽快把手收回来。”
汉高走到一侧墙边,敲了敲那块墙壁:“昂热已经走了,出来吧。”
隐藏在墙壁中的红色小门开了,中年人无声无息地走了出来。
银灰色的西装、闪亮的皮鞋和玫瑰金的腕表,一身的奢华和他挺拔的身体搭配得恰到好处。
年轻人们不约而同地盯着他的双脚看,他的步伐坚定而落步轻柔,带着极强的韵律感。
何等自信的登场!
强有力地诠释了“优雅成功男人”的定位,这男人完全可以取代肖恩·康纳利去代言LV的旅行袋。
他在汉高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
他踏入这间混血种家族领袖聚会的房间,如入无人之境。
汉高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这次的事情我们帮你摆平了。”
“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男人从冰桶里抽出一瓶酒,又拿了两只酒杯,倒上酒之后将其中一杯放在了汉高面前,动作流畅得仿佛他才是这的主人。
汉高端起酒杯,龙舌兰在杯中摇晃,褐色的酒液里泡着一条蜷缩起来的蝴蝶幼虫:“因为这件事,我们这边要损失掉两个家族,你不觉得自己应该补偿些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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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
中年人笑了笑:“这些年你们应该已经从我的实验中捞到了不少好处吧,别的不说,就说汉高先生你……”
中年人上下打量着汉高:“真是不错,明明都我们刚见面的时候你都已经老成那副样子了,现在却还能生龙活虎的拿起你的转轮,喝着Tequila镇产出的纯正蓝龙舌兰草酿造的顶级品……”
第186章 老东西
男人熟练地在左手虎口撒了点细盐,拈起一片柠檬,右手举杯,凝视那只蜷曲在褐色酒液中的蝴蝶幼虫,深呼吸:“真是纯爷们的酒!”
吮了一口柠檬,伸出舌头把细盐舔得干干净净,豪迈地一仰头,整杯龙舌兰酒入口,接着响亮有力地把那只虫子吐在银盘里。
他看向汉高,童孔是异于普通混血种的暗金色,深沉如夜。
“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不是吗?”
汉高沉默了一会,将手中压满马格努姆子弹的转轮放在桌子上:“你就不担心我把你交给昂热吗?”
中年人笑了笑:“昂热就算把这件事怀疑到你汉高的头上,也不会想到一个已经退出纽约,离开美国十几年的家族。”
“你从一开始就想到了。”
“这也是我到纽约才开始实验的目的。”
汉高也用如出一辙的动作饮下龙舌兰:“你比你的父亲狡猾多了,弗朗西斯。”
“您可比我狡猾多了,汉高先生。”
“洛克菲勒家族招惹到你们可真是莫大的不幸。”
“不,这只是命运的选择。”
“那弗朗茨家族呢?他们可是你们埋在纽约的种子,就这么抛弃了?”
“这也是命运。”
弗朗西斯盯着酒杯:“种子的命运,要么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要么就腐烂在地下,从成为弃族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已经注定。”
“真是残酷的家族。”
“我们只是走在命运的道路上。”
两人相视一笑,在周围年轻人的一头雾水中碰杯,就这么三言两语地决定了两个家族的未来。
其中之一还是能够左右美国乃至世界经济的洛克菲勒。
将杯中酒尽饮,中年人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西装:“这具身体已经没有用处了,您可以自行处置。”
说完,身形一晃,倒了下去。
汉高拿起刚才被他摆在桌上的德州拂晓,对准了桌上男人的头。
“砰!”
刚才还在优雅品酒的中年人,已经变成了一地的碎西瓜。
周围的年轻人身上一紧,不约而同开始眼观鼻,鼻观心。
汉高用手帕擦了擦枪身:“找几个人,把这里收拾了。”
说完,拄着拐离开了。
昂热叼着雪茄坐在驾驶位上,沉默了一会,突然发动引擎,油门踩到底,玛莎拉蒂就像一条鲨鱼昂首跃出水面,后胎磨擦着地面冒出滚滚青烟。
疯狂的加速度把这位壮硕的老人直接摁在了赛车座椅里。
这才是这辆车动力全开的效果,短短的半分钟内,它接近了400公里的时速,恐怕也只有全世界最快的跑车布加迪才能达到的,以这种速度在普通高速公路上开,就像是用老式猎枪发射航炮的炮弹!
原本没多少辆车的高速公路忽然拥挤起来,如此高速下车子超过了一辆车无疑会很快遇到下一辆。
玛莎拉蒂飘着诡异的弧线擦着一辆又一辆车掠过,后面的车惊恐地鸣笛,鸣笛声都因为极速被拉长,又迅速被抛下。
对于一辆以200公里时速行驶的法拉利而言,这辆车从它身边擦过,就像是它从一个站立不动的行人身边擦过。
相对速度都是200公里!
装备部的疯子们调试过它!这毫无疑问!
昂热的言灵是能够延长时间效果的“时间零”,一旦他释放这种言灵,这速度还远远不够看的,跟自行车差不多。
一个喜欢开快车的疯狂老头,又拥有这种言灵,座驾怎么可能不是只跑到失控边缘的野兽呢?
明明没有逆行,但是前面的车就像是迎面驶来一般,并线动作将玛莎的尾气划出一道道弧线,前挡风玻璃外的光影缭乱,让人目眩神迷。
昂热这个老家伙此时却戴上了墨镜,迎着阳光大声地唱起了什么老歌!
他其实很清楚,洛克菲勒也好,F开头的家族也罢,都不过是被人推出来的替罪羊。
他们后面可能站着混血种家族,站着大量中世纪贵族,站着半个混血种界。
但这些都不重要,如果他们真的与龙类合作,那么昂热真的会当场就屠杀掉在场的所有人,然后事后编造一个集体死侍化的理由合理脱身,完全没有问题。
但昂热并没有这么做。
想要成为新的龙族……这是混血种内部之间的事情。
在昂热看来,这些事情其实无伤大雅。
就算这些有理想的家伙在消灭龙类之后成为了新的敌人,那也是消灭龙类之后的问题。
就算抛开异人社会不谈,单论混血种内部,这种思想都无法做到绝对的统一。
而且,昂热也并不是什么都不会做。
这也是他存在的意义。
每一次乘飞机越过伦敦上空时,昂热都会往下看,寻找康河,然后沿着康河找叹息桥……
一百年前剑桥有一条校规,违反校规的学生被罚在那座桥边思考,而学生们总是一边思考一边叹气。
剑桥已经不是当初的样子,但昂热却还是很留恋它。
今天的剑桥对昂热而言,只是一百年前那个剑桥的幻影,但他却还是会不由自主地、一次又一次地回那里去。
站在那里会觉得温暖,会隐约闻到一百年前的气息,记忆中的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白底高跟鞋又鲜活起来。
昂热没有亲人,最好的朋友都死了,在混血种中他活到了令人悲哀的寿命,这个世界对他而言剩下的值得留念的东西已经不多了。
就算把所有龙王都杀了又怎么样?
剑桥还会重现么?
朋友们还会复活么?
曾经仰慕的女孩们还会从坟墓里跳出来,和她们同样变成枯骨的丈夫离婚,跑来投奔昂热的怀抱么?
穿着昂热最喜欢的白绸长裙和牛津式高跟鞋?
不能了,这一切都不能了。
但是!
他依然不能允许这一切被毁掉!
如果毁掉剑桥,那就连缅怀的地方都没有了。
如果毁掉卡塞尔学院,昂热就辜负了狮心会朋友们的嘱托。
如果毁掉暗恋过的女孩们的墓碑,那就跟他们玩命。
这些都是生命中最后的这些意义……
虽然像是浮光中的幻影那样缥缈……
但也是他人生中仅有的东西了。
昂热用力把雪茄烟头喷出车外。
永生……
这些所谓的新龙族,妄图窃取龙类的力量,他们终有一日会成为敌人,但现在,他们都是对抗龙类的有生力量。
他会把他们全部送上战场,作为消灭龙类最锋利的刀剑,即便在他们身上绑上炼金炸弹也无妨。
无论是新的龙族还是旧的龙族,在这场战争中都会被葬送在战场上,而老家伙会亲手竖起他们的墓碑。
这就是这个老家伙的人生啊。
活了130多年却一直在康慨赴死的人生,永远都在高速往前冲不知道什么时候撞到墙上就会粉身碎骨的人生,习惯了也能大声唱着歌无所畏惧。
他就是那么一个孤独又强大的男人。
开着豪车、穿着订制西装、挎着美貌少妇风头很劲,像个老得离谱的花花公子,可有一股凶狠的劲头被埋在心里,一旦暴露出来,就真如那把从不离身的折刀般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