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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荒路上收了金矿,回乡当大佬

作者:小丝子狗 | 分类:古言 | 字数:231.1万

第571章 若是当初

书名:逃荒路上收了金矿,回乡当大佬 作者:小丝子狗 字数:2179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8:40

一番查看下来,天色早已经黑透。

张老太和邱氏王、氏还来叫朝歌回去吃饭,朝歌根本就抽不开身。

他们只得将饭菜给她送来作坊的账房屋里,朝歌吃了继续翻看。

厚厚几十本账目看完,几乎没什么问题,唯一的问题就是做账的账房,半点不懂统计。

“把账房叫来。”

季凡闻言,急忙去将已经睡下的账房李强叫了过来。

李强是后期买回来的死契,也是朝歌的人,但真正意义上,也只和朝歌见过一次面。

半夜被主子叫到账房,李强心里七上八下的,很是没底。

“这些账做得很细致。”

李强一听,顿时松了口大气。

“但是,我的生意不止这么一个酒作坊,以后细账要做,还要学会统计。

细账方面,每月交给季凡还有我大伯二伯他们查看。

以后我来,我会抽查。

剩下的,我需要看每月的账目就行,年底有个总结就好。”

“是,小的记住了。”

“每月各种酒品入库数量、出库数量、出库总金额、材料采购总金额、盈利金额、作坊人工开支总金额,都分别用不同的账本做个统计,我要一目了然的那种。”

李强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小心翼翼的听着。

生怕自己记漏了,还立即研墨用本子记下。

看着他那手忙脚乱的动作,朝歌直接丢给了他两支钢笔和一大瓶墨水。

本想给那种上墨囊的,但想着墨囊都是塑料壳,经常换,总会有引起怀疑的时候。

“这是海外来笔,比起毛笔写字能快不少。

我教教你怎么用吧。”

说着,朝歌拿出钢笔,灌满了墨水,便是开始在纸上写写画画起来。

“知道怎么上墨水了吗?”

李强看着如此方便的笔,还有朝歌写字时的流畅速度,惊愕的愣在当场,顷刻间没有半点困意,傻愣愣的连连点头!

“记住了,这,这东西好像很方便的样子。”

“的确很方便,出门在外,也不用研墨那么麻烦。

还有这握笔的姿势,你再试试,不对的话,我在这里,也可以立即给你纠正一下。”

“好,谢谢大小姐!”

李强大半夜的,被床上拎了起来,开始学习钢笔握笔姿势。

毕竟是成年人,学东西自然也快。

没两下,他就能很熟练的掌握正确的握笔姿势了。

“不错,学习天赋挺好的。

既然这样,我再给你写点东西,下次希望你能熟练的运用到账目上。”

随后,朝歌拿过纸笔,将九九乘法表写了下来,顺道又将除法表也一起写了。

“这个之后我会教你他们怎么念,你将它们背下,必须倒背如流的那种。

以后在算账的时候,简单的根本就不用去打算盘了。”

最后,她又将这个时代的繁体字,从一到十写下,在每一个繁体字下,又是写下了一个个的阿拉伯数字。

“这是什么?”

“这叫数字,比起写的这些汉字,更简单方便。

这算是我自己创造出来的吧。”

说到这里,朝歌都觉得自己耳根有些发烫,太不要脸了。

“数字?

意思是这上面的字,就是这下面的这些所谓的数字?”

李强能做账房,能被朝歌买下,脑子也是聪明之人,一点就通,瞬间明白了几分。

“的确,比如你这本账目上,写的这个月销售了高度高粱酒一万斤,我倘若是用这数字的话,这样写就可以。”

说完,朝歌拿起钢笔,在纸上写下“1万斤”的三个字......

看着朝歌半点不知疲惫,半夜再这教授李强新知识,季凡整个人都懵了。

而李强也是个狠人,之前还迷迷糊糊的他,越学越是起劲儿。

两人硬是因为这个新知识,便是在账房里讨论了一个时辰,直到村子里的公鸡齐齐打鸣,朝歌才反应过来。

“没想到都快天亮了,不过你也学得差不多了。

以后给我看的总账目就这样写,另外再写上汉子,用这个符号将其圈起来就行。”

说着,朝歌又是在白纸上写了个括号,才彻底的放下了笔。

“真没想到大小姐做生意厉害,原来在这方面,还是个奇才。

学会这些字体,小的感觉真的省事不少,这样做账目的话,肯定一目了然。”

朝歌笑了笑,从椅子上站起了身,疲惫的垂了垂腰:“好了,去休息吧,年底总账,希望看到不一样的账本。

我们这作坊生意本就好,所以这样才简单一些。

以后有新来的账房,都来你这儿先报道一下,你将这些记账的方法传授给他们。”

李强离开后,季凡急忙送上了一碗鸡蛋面:“大小姐,这是大夫人让人做的,知道你忙了一宿,定然也饿了。”

“我大伯娘难道还没睡?”

“没呢,今晚她盯着员工,这作坊大小姐交给他们,他们都很上心,两房人各司其职,尽心尽力的。”

听到季凡的话,朝歌心里宽慰了不少。

她本想帮这些亲人改变一下生活,才给了他们分红,他们倒是也没让自己失望。

以后买点自己人,好生调教。

你和季怀、张衡、刘元、方山都是我最信任的人,买回来的下人,有没有二心就看你们了。

什么事情以后都让我大伯娘二伯娘两家人,这样通宵达旦的看着,也是让他们劳累。

能花钱解决的事情,何须如此麻烦?”

“好的小姐,我明白了。

小姐现在去休息一下吧,离天亮大概就一个多时辰了。”

“嗯,你也辛苦了,陪了我一晚上。”

朝歌离开了作坊,却是不知该往哪里去。

曾经那个家,现在自己去睡的话,里面大概蜘蛛网都结满了。

想了想,她还是一个轻功,回到了以前那个破败的屋子。

只是离开作坊的时候,看着君羽墨在这村子里盖的院子,一天都没住就离开了,她的嘴角忍不住一阵的嘲讽。

若是当初,没她出手,君羽墨是不是现在,就在那院子中住着呢?

若是他们之间,没有因为那红绳木头珠子,认出对方,他们的生活,根本就不会是现在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