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文娱神作
作者:姬舍施 | 分类:都市 | 字数:8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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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点评“辽菜”
又是吃饭,这几天吃饭都吃的太累了。
乔小狼一方参加宴请的有:乔小狼,芈月姬,孙悟刚,周宁,秦可卿。
林平之一方则有:林平之,岳灵珊,岳不群,宁中则,林图远。
吃的饭菜倒都是好酒好菜。辽菜菜系并没有什么历史,以后也会消失,不过新千年前后叫做“辽菜”的这个所谓菜系还是非常好吃的。
作者也没少吃所谓“辽菜”,平心而论,哪怕你做饭手艺是当世第一,你也创不出一个菜系出来。
这就好像依据真实情况,《柯南》,《七龙珠》,《圣斗士》,《美少女战士》,《jojo的奇妙冒险》等许多作品的原作者都是我。《魔兽争霸》和《DOTA》的设计者都是我。但是我也不敢说我就创造了什么流派了。
因为李小龙肯定比我早,李小龙其实就是镜子里的孔子。李小龙早就用跟我一样的办法弘扬中华文化了。区别是,李小龙确实出名了,我则被剽窃我的作品的人压制了。我的作品中,积极的内容,尤其是“释厄传”性质的精华部分并没有被读者看见。剽窃我书的东洋作家去掉了“释厄传”性质的部分,反而加入了邪教内容。
您从李小龙身上看不见孔子的影子歪,只能说您跟我们国人的祖宗连条件反射的反射弧都不一样了,而我的才能虽然不如我祖上先辈,但是条件反射的方向还是一致的。
乔小狼等人吃这一桌菜的时候,自然也是满口的各种不满意。如果是小餐馆,倒也没什么可挑剔的。可是“辽菜”既然自称一个菜系,那总是要被人挑剔和诟病的。
芈月姬说:“满汉全席”说是辽菜还靠谱一些,单听辽菜这个名字,还以为是萧太后喜欢的菜色呢!
林平之等人只是陪着笑脸。
岳灵珊却说:辽菜天下闻名,莫非真的不如东洋人的菜好吃?
她这话倒是绵里藏针了。
芈月姬说:东洋人哪里会做菜,好吃的都是跟大夏国学的,不好吃的是跟印度人和匈奴人学的。
就是你这种人,非要把楚服叫做和服,将来又要说泡菜是韩国的,吃泡菜就是不爱国了。
你不拿楚服当成自己的衣服,非说穿楚服是穿和服,这不是可笑吗?
岳灵珊说:你扯衣服的事干什么?
我们已经通过宣传,让人们认为楚服是和服了,这件事已成定局了。
我就是指着穿这种衣服的华裔或者楚族人当鬼子骂,你又有什么办法呢?
岳不群这个时候也哈哈大笑说:篡改历史,混淆黑白本来就很重要。要不然我们食人族怎么才能吃光所有大夏国的妇女呢?
以色列已经建国了,吃过大夏国妇女的约定也是必须履行的时候了!
乔小狼说:斯坦福这种事,本身就不可能是真实历史。依据这样的谬论 就一直作为行凶的借口,实在是可恨!
《圣经》当中记载,上帝曾经与雅各摔跤,许诺雅各的后代会建立一个大国,名字叫做“撒着欢儿吃妇女”,也就是“以赛利亚”。
之前也说了,色目人的“色”字是赛亚的意思,就是七龙珠的赛亚人。我写的书说实话,并没有能公开发表出来。鸟山明剽窃我的作品,不说实话 反而被引进了。
其实所有叫“利亚”的国家,名字一般都是辱华的。因为“利亚”的意思是吃我国妇女,表示这里曾经是我国开荒的土地。值得一提的是,“巴伐利亚”这个名字并非辱华,而是指承认这里是我国开发,但是被侵略者夺走 ,又被英雄解放的地区。
基本上国家和地区,地名当中有亚这个字的,都是说这里是我国国土,居民有我国血脉!
所有名字带有娜或者那的,都是说这里曾是我国国土,这里人以女娲的女儿为神袛。那同时也表示河流。全世界都在说中国话,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韩国说全世界都是韩国的,其实并非毫无道理,韩就是商的五个分支或者六个分支的意思,他们说的话也不是开玩笑的。
我们的民族主体是夏周,但是现在商人和传媒以及保险行业掌握在商的手中,这也是事实。
乔小狼几人也不想多吃了,林平之这些人也没表现出什么高情商来。
原因也很简单,你跟智力高的人就表现不出情商来。
情商=社会问题/智力。
智力越高,情商就越低 。情商低会被打压,是因为敌人的反智阴谋。
情商的概念就是给极不合理的行为一个合理的理由,同时还要辱骂智力高的人。
就比如张艺谋,他早就承诺加入油埃塞国籍 ,并且用很多实际行为表示自己遵守的是油埃塞道德,例如超生等公开行为,以及秘密的吃人结盟行为。实在没有公开能拿上台面的东西区,那就只能用“情商”来解释了。
他也算是开创了潜规则的先河,在你不愿意陪导演睡觉的时候 用陪导演睡觉来解释为何女角色这么选。其实根本也不是那么回事,就算你愿意睡觉也只是龙套,因为你不是食人族,你不吃人。通过你能陪他们睡觉,把你当做邪教外门弟子来利用罢了。
所以说,江湖人跟你玩心机,你完全可以不按照他的规则来。你又不是这个月没工作,下个月就没饭吃。
你看看这句话是符合异性恋的生养精神的话不。
如果是同性恋的规则,你可以明确告诉他,你是异性恋,希望他我尊重你。例如加班开会,则就属于最常见的同性恋规则。
如果是食人族规则,例如不需要站立的时候让你站立,其实这是在用痛苦来祭天。这样的行为多了,拐卖妇女自然也就多了。食人族的小额货币是痛苦,大额货币是妇女的耳朵。
其实这个体系我应该是最早写的,但是我的书在某平台被禁了。后来有人用同题材写了《开局卖大力丸》以及《大王饶命》都是畅销小说。
我的书男主角也叫“吕树”,因为鲁迅门前有两颗枣树,华盛顿门前有两颗樱桃树,佛祖涅盘在两颗菩提树下。
我的髋关节在出生时因助产士失误造成了一些小残疾,我母亲一直说是认为故意的。也就是我的“肘子”有残疾。你看那位作家的名字是叫做“会说话的肘子”不?
这种事,两伙人一起干坏事,但是都不承认我们家就那他们没办法,但是依旧会坚持主张。但是他们两伙人合作不愉快,一伙人自首,我们家又一直坚持主张,那么另一伙人就要进监狱不是吗?
至于控制医院,那利益可就大了……
借着个系统说事,其实很难有现实意义。黑社会就是只要你遭罪,他们就有收入,然后收入可以兑换成妇女的商朝制度。
另外,系统我也是在94年就开始写过的了,为啥不是你一开始见到电脑就写这一类书,却要等到最近几年呢?那不是因为前几年抄袭的是七色花改编的七龙珠,烈火金刚改编的柯南这类我小时候的作品吗?
我现在就盼着所谓的知名作家,大导演之类的来起诉我呢。我写了一部小说叫《莫名长风》还是跟一个朋友合写的,他还奇怪呢,怎么电影《英雄》不止情节类似,连人物的名字如“无名”等也一样呢?
如果我们是“狂人”和“鲁迅”的关系,你们的行为是算“抄袭”啊?还是算“画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