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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1983,我成了最强丑妇

作者:巴克 | 分类:现言 | 字数:200.6万

第665章 刘招弟见到王二狗

书名:穿到1983,我成了最强丑妇 作者:巴克 字数:2231 更新时间:2024-11-16 17:06:04

近乡情更怯,可惜,刘招弟还不懂得这句话的意思。

但,没有比这句话更适合刘招弟回到枫城实习时的心情了。

她没有告诉自己的娘回枫城的事,也没有告诉王二狗具体回来的日期。

她硬着心肠去了枫城一中报到,一门心思准备实习的教案,和她同来的学生还有两男三女,刘招弟从小到大心气高,从来不甘落后,这次实习她决定以最优异的成绩给自己的学生时代划上圆满的句号,就算娘不高兴她选择到枫城工作,但只要她成为一名枫城一中的教师,相信娘脸上也会有光的。

刘招弟是好学生,也是好妮子,她之所以考上了省城师大成为一名大学生,当初自己的家庭给了她最大的激励。

娘对刘招弟说:“我生了你们五个闺女,你爹嫌弃我们娘几个和我离了婚,刘阳三兄弟虽然寄居在咱家,但他们终究是别人家的孩子,你大姐为了这个家没有读多少书,你要不成材不考个大学,剩下的姊妹兄弟可没有了学习的榜样,你得为我争口气,为咱家争口气!”

娘的话语重心长,颇有深意。

刘招弟知道自己肩上的责任,为了能考上大学,她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

如今,努力得到了回报,她即将毕业,作为师大的高才生被校长亲自推荐到了枫城一中实习。

刘招弟听了老教师的几节讲课,已能独立站在讲台上授课,她性情柔中带刚,长相不算特别漂亮,但秀气可人,一下子深得学生们的喜欢。

但,要不要去见王二狗,刘招弟却踌躇了一个星期。

她强迫自己忽略王二狗在枫城的存在,强迫自己静下心来投入到工作中,可是一个人的时候她忍不住去翻翻王二狗的那些信件,不看还好,一看她心里各种煎熬,最重要的是,她在信中答应过王二狗回来,答应过回来要见他,王二狗充满着无尽的期待,而自己却身在枫城没有去兑现承诺......刘招弟善于做自我批评,然后,她自己谴责着自己的无情冷漠,打算在周末去见王二狗。

“他是同一个村的老乡,又是帮过自己的恩人,为何不见?”

刘招弟这样安慰自己、鼓励自己,给自己去见王二狗一个合适的借口。

当刘招弟在星期六的傍晚出现在枫城西街“顺发汽修厂”的门口,她一身红底白格子的连衣裙,扎着乌黑的马尾辫,白里透红的脸蛋透着恬静如花的微笑,她走进脏乱不堪的院子,看到几个年轻小伙正在修理一辆黑色的轿车,旁边坐着一个五大三粗的中年人,他一手挟着香烟,一手端着茶杯,正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修车,嘴里时不时呵斥上几句。

不用问,刘招弟知道这就是“顺发汽修厂”的老板,王二狗的修车师傅。

他看到了从大门口进来的刘招弟,上下打量了着她,问道:“你有啥事?这是汽车修理厂。”

刘招弟当然知道这是汽车修理厂,她笑着说道:“叔,我来找王二狗——大李庄的王二狗,我们一个村子的。”

话音刚落,修理汽车的小伙子中站出一个人,他冲着刘招弟喊道:“招弟——刘招弟,我在的!”

人高马大的王二狗跑了过来,他穿着一套蓝粗布的工装,上面沾满了油污,脸上抹得象一只大花狗,雪白的牙齿和两只眼珠子格外突出。

“你啥时候来的?怎么不写信告诉我,我好去接你。”

王二狗很激动,他站在干净整洁的刘招弟面前,显然很拘束。

“都来一个星期了,一块有同学,直接去了枫城一中实习,连家都没有回呢。”刘招弟尽量平静,不让自己表现出太多情绪。

“回来就好。”王二狗想半天没法表达心中的喜悦,只好简单说出四个字。

随后他跑到老板面前敬烟,说老家的亲戚回来了,要一起去吃个饭。

老板听着两人牛头不对马嘴的话——一个说是同村的,一个又说是亲戚,他笑着答应了王二狗,顺嘴说道:“二狗你去洗把脸,换件干净的衣服。”

刘招弟站在院子中等,正好有一辆车开进来,老板忙着去接待生意,她顺着王二狗跑进去的屋子望过去,看西边有几间低矮的屋子,一定是王二狗的宿舍,王二狗脱了上衣,端着一个塑料脸盆出来,放在屋前的一个木墩上开始洗头。

洗头洗脸用的是洗衣粉,泡沫丰富地在他头上宛如一堆棉絮,他精壮得如同雪豹一样的肌肉沾上了水珠,再沾上了泡沫,他动作敏捷,因为兴奋,棱角分明的脸便有了一种孩童的稚气。

刘招弟转过脸去,感觉自己的心突突直跳。

她又开始批评自己,觉得自己不该和王二狗来往,看看这脏乱的院子,再看看那几个满脸油污不堪的修理工,刘招弟心里忽然乱糟糟的。

“我洗好啦。”

王二狗再次出现在她眼前时,仿佛焕然一新,他以前的长发不见了,理了寸头,七分貌似王大强,又比王大强好看三分。

刘招弟有点奇怪地看着他,怎么都不能把他和小时候那个吊着鼻涕一脸坏相邋里邋遢的王二狗联系到一起。

眼前的王二狗,已长成了大男人,他抽烟的样子,分明就是一个带着痞性的野汉子。

“走吧,想吃什么告诉我,我带你好好逛逛枫城,你在省城呆惯了,看看咱枫城有没有新变化。”

王二狗晃着宽肩细腰走在前头,他回头对刘招弟眨巴了一下眼睛,刘招弟笑了笑,乱糟糟的心一下子变得柔顺起来。

她和王二狗并肩走在枫城的大街上,夕阳将落,余晖在街旁的槐树上镀上了金色,刘招弟装作不经意地看了看王二狗的身影,他高大魁梧,白衬衣洗得发亮,为了见她,还特意穿上了一双尖头皮鞋,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出色的男人,如果你不探究他的过去,探究他是何人的儿子,何人的兄弟......

刘招弟叹了一口气。

“是不是走累了?早知这样我骑自行车出来,带着你多好。”王二狗温柔说道,他的眼睛如水一样落在了刘招弟的身上。

有风吹来,刘招弟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那是香皂的茉莉香混合着年轻男人的汗味,扑入鼻腔,钻入心肺,搅起刘招弟灵魂深处莫名地颤栗和荡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