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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大我十二岁

作者:此君甚可爱 | 分类:古言 | 字数:231.5万

第638章 初一的夜安

书名:夫君大我十二岁 作者:此君甚可爱 字数:2476 更新时间:2024-11-16 16:36:34

为着一张鱼拓,姜晏宁想破了头也解不出老爹的谜底。

隐隐觉得老爹意有所指,就像陆司昀说的,河鱼海鱼固有区分,老爹难道真的不知在河里钓出海鱼,是何意思吗?

姜晏宁觉得不会,她起初瞧见鱼拓时,便觉得这鱼大到惊人,与寻常所食不大一样。

故而怀疑!

老爹又怎会察觉不出其中微妙?

可他竟还是将钓得的大鱼拓印下来,随着家书一并寄来。

定是在暗示什么。

想来想去,都解不出其中深意。

于是轻叹一声,叫来春杏帮忙拆下手上的纱布。“下次还是晚上再弄的好,大晌午的裹上,耽误了不少事。”

姜晏宁一边打量着自己的指甲,一边瞧着春杏的指尖。

春杏染得晚,拆得早,指尖只有淡淡一抹娇红。

比起她自己的胭脂红,淡了许多。

“你要是再多缠一会儿就好了,这颜色肯定上得更匀些。”

“总缠着什么都做不了。”春杏抱怨,“奴婢觉得,这样就刚好。”

晚上的时候,她要做的事情多了去了,总不能跟大娘子似的,一直举着双手,今日连饭都是姑爷亲手一口一口喂进嘴里的。

说着,陆司昀从外面进来,春杏见了,急忙将拆下的纱布收拢在一起,匆匆退了出去。

姜晏宁瞧着指尖的胭脂色,很是满意。

陆司昀浅撩衣摆,坐在了一旁,伸手轻握住姜晏宁的手指,拉近了些。“是不枉费这一天的辛苦,瞧着比先前确实好看。”

“要是这指尖颜色,也能像你画在衣料上的花草山水一样,也能在小小的指甲作画,那就好了。”单是如此简单的胭脂色,已经无法满足她了。

“好,那我想想,怎样才能在你的指尖作画。”

陆司昀含笑答应,烛色在眼底晕染出晚霞流光。

说得简单,指尖作画哪有那么容易的,姜晏宁就算再不通文墨也知道,那墨汁染在指甲上乌黑一团,洗净了指甲都是灰的,哪里能作画了。

忽而冒出个念头,“莲萃带来的胭脂花还有些,等下你帮我染在脚趾上,睡一晚明早起来,应该也差不多了。”

那时候,指尖脚尖都是胭脂色,多好看!

“好。”陆司昀语气透着无奈,答应得却很利落。

宠溺地点了点她的鼻尖。

瞧着她冒出鬼机灵的念头,总也忍不住想要逗弄逗弄她。

正好陆喻洲带着陆喻泽和陆喻泊,来向父母请安——

站在门外还未出声,就听到了房里的对话,陆喻洲回过头,与陆喻泽相视一笑。犹豫着要不要等下再打扰父亲和母亲。

偏偏... ...

“阿娘是上战场的女将军,怎也跟那些只知描眉画眼的闺中小女儿似的,竟迷恋些这种!”陆喻泊最是不解风情。

一开口就打断了房里的声音。

接着,陆司昀道,“都进来吧。”

陆喻洲瞥了三弟一眼,带着他们两个进了门。“父亲、母亲。今日初一,洲儿带两个弟弟来向父母请夜安,父亲母亲早些休息,天气转暖,可夜里也会有些凉意,父亲母亲定要仔细身体,愿父亲母亲康健顺遂。”

说着,揖手伏身。

陆喻泽也跟着大哥向父亲母亲行了礼,陆喻泊反应慢了一步,可瞧着大哥二哥都行了礼,也急忙揖手跟上。

“好,你们有心了。”陆司昀抬手示意,让他们起身,“你们近日功课如何?”

“父亲放心,不敢耽误。”陆喻洲答说。

“那就好,近来事多,但读书一事多看个人的毅力和悟性,也不可过度用功坏了身子。平日要多思多想,善于观察才好。”

陆司昀提醒他们,转而看向陆喻泽,上手摸了摸他的手臂和衣裳,“天暖了,为何还穿着这样厚的衣裳?可是身子不适?”

“回父亲,昨夜不慎趴在书案上睡着了,有些着凉,今日觉得有些冷罢了。”陆喻泽性情最是温和,连回话的语气也是十分和缓。

他眉眼舒展,虽有些内向低调,却跟人一种暖玉般温润的感觉。

“病了?”姜晏宁一听,就走了过来,伸手摸了摸陆喻泽的额头,“哎呀,是有些发热。寻个大夫回来瞧瞧吧,春日里最容易生病了,不敢大意的。”

免得小病拖成了大病。

“阿娘别担心,午后已经请了大夫瞧过了,并不严重。”陆喻泽答,“朱姨娘还帮忙熬了汤药,傍晚前就用了一副,说是要等睡前再用一副就好了。”

“那今夜不然睡在这里吧,盖得厚实些,闷一闷汗。”

姜晏宁不大放心,儿虽大了,生了病,当娘的心里还是牵挂。

陆喻泽已经许久未跟父母同住了,一听到母亲的话,就有些不大自然。反倒是身为大哥的陆喻洲瞧了出来,出声替他解围——

“阿娘放心,我已经跟他说好了,今夜让他与我同住,我定会照顾好他的。您和父亲都已经累了一天,还是好好休息的好。”

姜晏宁还想再劝一句,却被陆司昀拦了下来。“既然孩子们已经约定好了,就由着他们吧。孩子大了,不想跟爹娘住也是情有可原的。”

瞧着脸色也不是很差,大概是服了药后起了效果。

确实也没有严重到要留下来过夜的程度。

“那你看好他,如果夜里又不舒服的话,让人来说一声。”姜晏宁揽着陆喻泽,叮嘱着陆喻洲,一定要小心留意。

“这就是阿娘裹了一天纱布染出来的啊。”陆喻泊的注意力,放在了姜晏宁的指尖。

瞧着那绯红的颜色,映着屋里的油灯,确实好看。

他揪着姜晏宁的手指,仔细欣赏,“阿娘成天舞刀弄枪的,怎么也喜欢这种小女孩的玩意?这跟阿娘也太不般配了!是吧,爹——”

说着,竟还问向了他父亲。

陆司昀趁着姜晏宁回头前,赶忙以喝茶作为掩饰,避开了他们的视线。

“谁说舞刀弄枪,就不能涂指甲了?”姜晏宁气不过,这小子近来不知犯什么轴,总是时不时地要找她“麻烦”。

“可是阿娘是穿盔甲的啊,穿盔甲,拿长枪,骑在马背上,混在军营里——这哪一点都和这种小女孩的行为,搭不上边啊。”陆喻泊说。

在他的印象里,军营里就应该和其他人一样——

简单、朴素,要把自己打扮成像男人一样,才能跟其他人相处起来毫无芥蒂。

“谁说在军营里,就必须扮成男人了?”姜晏宁反问,“我生来就是女子,喜欢女人的东西不是很平常吗?带兵打仗是我的本事,和我生来什么样子有何关系?我明明是女子,为何非要扮成男人的样子,才能证明我有能力带兵?”

陆司昀笑了,“阿憨,不可小看女子,你年纪这样小,便套用了那些古板守旧的思想,可不好。男子有男子的本事,女子有女子的本事,有本事的人从不在于男子或者女子,亦可以是各种各样的,有他们自己的不同。但他们的不同,不应是我们认不认可他们本事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