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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官记

作者:锦同 | 分类:都市 | 字数:77.2万

第291章 要命的拳

书名:判官记 作者:锦同 字数:2657 更新时间:2024-11-26 00:13:04

袁乘风一连打倒了四人,他站在瓢泼大雨中,此刻头顶身侧,居然腾起了淡淡的白雾,我知道,这是他体内气息急速流转,导致体温升高,蒸腾身上冷雨的表现。

我鼓着掌,走向场内,搭上他的肩头,笑看着他,说老头,真尼玛,服了服了...

袁乘风一脸的桀骜,貌似仍是战意无穷,我一把举起他的手,向四周大声高呼:“洪门龙头,袁乘风!”

其实这太中二,说实话我也浑身鸡皮疙瘩不自在,但怎么说呢,群情激昂的时候,洪门的帮众们,需要这一下。

果不其然,随着我高呼出声,唐人街里响起震天的呐喊:“洪门!龙头!袁乘风!!”

洪门至此,真正重生,袁乘风一世英雄,大概也可以如他所说,无愧于天地之间。

我聂哲,总算干成了一件判官应该干的事。

我凑到袁乘风耳边轻声说:“你先下场,稳一稳他们的情绪,别闹出暴动来了,警察和防暴队应该早就把整个中国城都包围了...”

袁乘风二话不说,对着我一弯腰抱拳,轻轻退入人群。

随着他的脚步,四周的人众自发的让开一条道路,袁乘风身受万众瞩目,在这一刻龙头威严尽显。

对面的马克人众,人人的脸色都像吃了屎一样。

我笑看向他们,待欢呼声稍歇,我对着他们轻声笑语:“怎么样,咱们中国的功夫,怎么样?”

眼前的形势强弱太明显,任这个马克再疯狂,我想着他也该适可而止才对,谁知他竟然像疯子一样,冲着我满脸狰狞的咆哮:“你这个黄皮猪,你有本事,就自己下场,跟老子一对一!!”

他这句话一出口,全场原本嘈杂的声音忽然静止,片刻后,一声声怒骂声响起,原本情绪好像稳定了不少的洪门人众陡然间爆发了极度的怒气,我简直看到有好些人,已经在往这边冲来。

我立马高举手臂,待我一举手,人群好像安静了下来,但仍有叫骂声响起,好半天才渐渐止息,我对着四周黑压压的人群一抱拳,用中国话朝他们喊:“兄弟们,今晚到此为止,都散了,改日我聂哲再相邀各位,咱们把酒言欢!”

轰的一声,人群里传来纷纷的议论声,哪怕没有人高声大喊,但万余人在这里,那声音,也是远远传开。

袁乘风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那饱含内息的声音嗡嗡作响,压过了一片嘈杂:“判官有令,不得有违,洪门兄弟遵命!”

他这一句话响起,貌似比我的话要有用的多,人群中传来齐声的呼喝声:“洪门兄弟遵命!”

熙熙攘攘声中,人群开始由外而内,渐渐退去。

马克那一行人一脸懵逼,显然是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我不得不让所有人退去。

今晚的情况,已经远远超出了我原本的设想。

在我的预计中,今天应该能来个2000人左右,那已经是非常浩大的声势了,可我没曾想到,我发出了太平令,居然在短短时间里,就召集了一万多人来到这里。

这甚至惊动了唐宁街和白金汉宫,我早就收到报告,警方早已经把中国城附近的八条街道戒严,因为担心警力不够,他们甚至调动了隶属于军方的防暴队,装甲车都来了不知道多少台。

刚才袁乘风的一战,早已经挑动了在场所有人的热血,眼下这个不知死活的马克,居然还敢公然挑衅我,我怕接下来控制不住场面,就真的会发生一场无法收场的暴动。

我不担心自己,但这些来的洪门众人,总不能把这一万多人全拖下水。

倾盆大雨渐渐止歇,人群也在有序的退去。

我对着满面狰狞的马克扬扬眉:“你回去自然会见到你的家人,至于你我,我建议你适时的收手,从此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马克脸上似有犹豫,他回头看看身后的众人,他们脸上都有就此退去的意思,他又看看被袁乘风三五两下打倒在地的几个人,脸上狰狞之意重现:“中国人,我记住你了,我们的账,不算完!!”

说完他就转身欲走,我朝着他叫了一声:“喂!”

马克转身回头,依然是满脸的不服:“怎么?!”

“既然不算完,那你们,就把命留在这里好了!”,说完我不等他们答话,直接扑向他们一群人。

......

我早已经不是当年的聂哲了,我现在充分的理解了老段曾经告诫过我的道理,胖子的死告诉我,有些祸端,就是起始于心慈手软。

这个谢尔比家的马克,既然听不进劝,与其我给自己留麻烦,给身在伦敦的洪门兄弟留麻烦,那还不如,直接把他的命留在这里好了。

......

泰山上,冬天有多冷,我可以这么告诉你们,你如果出去尿尿,得快一点,如果尿的慢,你的丁丁和地上,会形成一根冰冻的尿柱。

我特别喜欢在冬天上泰山,我喜欢那里的冷风,喜欢那种肃杀萧条,一片雪白的死寂。

上了泰山,劈柴这种蠢笨活,当然是我来干,不过不是用斧子,是用拳。

王二叔话很少,拳头就是他的话。

他曾经很正经的跟我说过一句话,他说聂哲,你作为判官,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拳要挥向不平事,要挥向更高处。

这句话我一直记在心里。

枯死的木桩因为失去了水份,用拳彻底打散并不难,真正难的,是要用拳打出斧劈的效果,每块木柴都差不多大小,适合扔进灶台。

拳力从何而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泰山上扎马步,从上山到下山,日日不停。

双腿上各放一块十斤的青岩,脖子上还吊一块,从半个小时开始,这是初期。

这样极限的锤炼体魄,是霸道的外门功夫,伤自己的身体,但是可以要别人的命。

到我最后一次扎马步,双腿上各有三十斤的青岩,双臂平举,上面各吊着二十斤,背上还背着四十斤,一共一百四十斤,跟我的体重相当,稳稳站立两个小时。

王二叔那时候就对我说,你的拳,可以要人命了。

......

地上尸体躺了一地,我数了数,一共52人,全部筋断骨折。

其实用拳杀人,最简单的方法是猛击头部,或者心脏,现在我的拳力,足够在一拳间击碎对方的肋骨,下一拳,就可以把断骨打进对方的心脏。

另有一种更简单的,曲起手指的关节,拳速够快,拳头够重,让关节的打点精准,落在心脏处,就可以在一瞬间让心脏骤停。

用王二叔的话来说,中了这样的一拳,你胸口的那口气还没吐出来,就已经死了。

但我没用这个方法,这一满地人,是被我慢条斯理一拳拳打死的,他们好歹也算是有不俗战斗力的拳手,我很少有这样的实战机会,能磨炼自己的战斗技巧和临敌经验。

但是很可惜,跟被泰山小院雕琢出来的杀人机器对比,他们还是太弱了。

弱到不值得我掏刀子。

我最强的,还是刀,从我最好的兄弟那里学来的刀,这一点,我估计连老段他们都不知道。

我站在满地的尸体中间,静静的看着包围我的警察,不着痕迹的朝街道上的一扇窗户摇摇头,窗户后面是丁铃的半张脸,在我摇头过后,她放下了窗帘。

我跟丁铃之间,已经有了足够的默契,我相信她会懂,我之所以站在这里等着警察来,是有原因的…

接下来,就该光明会做我留给他们的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