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只:军魂觉醒,神话终将降临
作者:木双夕 | 分类:玄幻 | 字数:352.2万
本书由番茄小说网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692章 斩龙之剑
灵和恒的终极一战,任何人都没有插手的资格。
战场最中心的虚空中,空间的塌缩已经停止。
但恐怖的波动却开始不断向着四周散逸。
刚开始至高们还能进行窥探。
但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人知道里面是何情况了。
...............................................
由于方哲圣的回归。
主世界再度扳回了劣势。
但世界树在恒回归后士气高涨。
除非出现较大的变故,不然此战还得僵持下去。
不过很快,主世界就找到了突破口。
而这个突破口正是先前苦苦迎战月尊的柳少卿。
在方哲圣回归之前,柳少卿不得不扛起抵挡月尊的重任。
但当寻龙士从理手中解放。
局势瞬间得到反转。
月在树尊中算不上特别厉害的角色。
不然也不会被柳少卿拖这么久。
在寻龙士赶到后,这位立马想要求援。
但现在所有树尊都被主世界的强者套牢。
没有任何人能帮她。
而当虚空画卷再度展开。
寻龙士执笔下落的那一刻,月明白。
再不拼命,等不到恒战胜对手,她就得死。
刹那间,一轮巨大的明月在月身后涌现。
源源不断的月华在她身旁凝聚。
这是九大树界之一,月界的体现。
但仅仅是这样,依旧挡不住寻龙士和柳少卿的联手。
而月也很果决。
树之冠冕再次出现在月的头顶。
其身上的气息也随着无数月华和树之冠冕的出现飞速拔升。
月华朦胧,冠冕闪耀。
这一刻的月宛若天上仙子,超凡脱俗。
但不管是寻龙士还是柳少卿,眼神都没有任何变化。
此刻的柳少卿已经退走到寻龙士身旁。
他将开天剑隐于身后,显然是在酝酿着什么。
而寻龙士已经将永恒之源和本命神术运用到了极致。
即使月尊再怎么抗拒,也无法挣脱虚空画卷的束缚。
最后,月索性放弃了抵抗,主动进入画卷之中,开始全力防御。
而在月不遗余力的操控下。
虚空中越来越多的星光开始向她汇聚,就连寻龙士凝聚的虚空龙脉都受到了影响。
不得不说,即使是最弱的树尊,也不是一般的永恒能比的。
很快,一尊完全由月华和世界树本源凝结的巨大虚影就出现在了月的身后。
这个虚影就是月的翻版。
只不过更加神圣更加威仪。
而这正是月的最强形态。
月神!
月是树尊中唯一一个将本命神术加载在法则真身上的存在。
这样做不能说强。
但肯定也有它的过人之处。
其最大的好处就是绝对均衡的防御力和生存能力。
靠着这一招,即使是比她强的永恒也很难完全碾压她。
再加上月界和树之冠冕源源不断的支持。
想杀我!
哼!
白日做梦!
...............................................
月那略带张狂的眼神,寻龙士怎么会读不出来。
但自始至终,寻龙士手中的画笔都没有半点停留。
笔锋婉转,点苍寰宇!
很快一整条以虚空为图的龙腾景象就在月的周边形成。
但此刻的寻龙士,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挥笔而斩。
他反而收起了笔锋默默转身:“交给你了!”
“铿!”
寻龙士话音刚落,一声剑鸣瞬间响彻虚空。
这一次!
寻龙之人依旧是他。
但斩龙之人,却成了柳少卿。
...................................................
虚空画卷中。
一条由万千星光节点汇聚的长龙,盘踞于月尊的真身之上。
和往昔都不一样。
龙首不再以敌人为目标。
而是来到了柳少卿面前。
他手中的长剑就如同龙珠一般,指引着龙首向月尊吞噬而去。
这一击。
是汇聚了寻龙士的斩龙之术和他的斩龙之剑。
此剑,永恒可杀!
...................................................
虚空还是那片虚空。
只是画卷不再,而画卷中的人也在龙影剑鸣破碎的那一刻成为了泡影。
一代树尊。
终成过往。
看着自己越发暗淡的身躯。
月尊眉宇间不禁流露出一丝特殊的情感。
他最后看了一遍这个世界。
但唯独没有再看一眼世界树的方向。
....................................................
“呼呼..........”
柳少卿大口喘着粗气,就连手中的开天剑都出现了些许裂痕。
开天剑并不是什么造化神器。
只是他自己祭炼的本命神器。
但柳少卿却从未主动寻找过任何替代品。
即使上次开天剑破碎。
他也又将其修护,从一而终。
这是他对剑的态度,也是对剑道的态度。
剑对于一位剑修来说虽然重要,但心中的剑才更重要。
这才是他能走到今天的最大机缘。
不过寻龙士斩龙一术的负担,依旧超出了他的想象。
此时的他虽然外表没事。
但整个神躯已经烂了,神魂也不堪重负。
好在,是他胜了!
柳少卿回过头,正好看见月尊最后的回眸。
他并未从对方眼中看到恨意。
有的只是解脱和一丝丝对这个世界的不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