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让你上吊,没让你重建大明
作者:火之虎vvvv | 分类:历史 | 字数:33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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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8章 郁金香
十七人董事会,其中出身阿姆斯特丹的,就有八人。
排名第二的是泽兰省——4人。
其他地区,都只有象征性的一人。
明面上,荷兰东印度公司是一个私人海盗集团。
而真正操纵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却是阿姆斯特丹的权贵们。
也就是荷兰本土豪门。
在十七人董事会中,占据了八个名额的阿姆斯特丹权贵,只要拉拢了任何一个人,就有了压倒性的优势。
换句话说,荷兰东印度公司,不过是披着私人皮,又套上官府外衣的权贵集团罢了。
而这八人的背景……
虽然荷兰记载中,没有他们背后的家族。
但是,却是有迹可循的。
这八人背后的势力,还要朝前翻。
阿姆斯特丹,建立了现代意义上的第一所政权交易所。
实际上荷兰的这个辉煌,还和哈布斯堡家族有关。
1516年,哈布斯堡家族的联姻手段,再见成效。
西班牙国王斐迪南死后,神圣罗马帝国哈布斯堡王朝皇帝查理五世,成功吞并了西班牙。
至此,查理五世统治的领域包括——
西班牙(除本土外,还包括那不勒斯、撒丁岛、西西里岛和美洲殖民地)、奥地利、低地国家,及名义上的神圣罗马帝国,还有非洲的突尼斯、奥兰等。
他的帝国跨越两个半球,被称为“日不落帝国”。
哈布斯堡家族,掌握了基督教。
而这时候的基督教,施行“什一税”。
什一税伤害了荷兰贵族的利益,于是他们开始谋求独立。
经过八十年战争,万历九年(1581年),刚刚获得独立的荷兰,看似是“尼德兰联省共和国”的胜利,实际上却是新教徒的胜利。
也就是耶稣会的失败。
如此一来,耶稣会自然不会善罢甘休。
为了对抗耶稣会势力,独立的荷兰开始放松政策,引入外部援手。
犹太人开始涌入荷兰。
至此,已经六十多年了。
犹太人的涌入,使得荷兰进入了大盛时期。
也从此进入了被资本操纵时期。
(而上一个被操纵的,是元朝。)
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城,稍微对历史了解一点的,就会明白,就在十年前,这座城爆发了“郁金香股灾。”
起因于一朵花的灾难。
1593年,一个名叫克卢修斯的人,在奥地利发现了一种非常漂亮的花。
于是带走了一些它的种子。
而后,克卢修斯从维也纳辗转到了荷兰。
由于荷兰的气候土壤,非常适合这种花的生长。
在克卢修斯的悉心栽培之下,没多久便开出了鲜艳的花朵。
当时有人给它取名叫做“Tuber1d”,也就是今天我们所熟悉的郁金香。
由于当时荷兰没有这种植物,因此,在荷兰,郁金香属于稀有花卉。
而且开花后的确十分美艳,故而赢得了权贵阶层的青睐,一时间被达官显贵们所追捧。
一些投机商人(主要是犹太人),目睹这一现象之后,开始了针对郁金香的投机行为。
他们先是出高价收购郁金香球茎,然后以更高价格,倒卖给宫廷的贵族们。
渐渐地,由这种花所带来的狂热,成为了一种流行趋势。
更多的人加入到了买卖郁金香的行列里,就连卖鱼和卖菜的贩夫走卒们,都参与到了郁金香买卖中去。
他们愿意倾家荡产买下一支郁金香球茎,因为他们相信,有人会出双倍以上的价钱将它买走。
到了1634年,大量外国商人,听闻荷兰郁金香买卖非常红火,便奔赴荷兰参与到了郁金香投机当中。
导致原本已经是天价的郁金香球茎价格,再一次飞涨。
至此,这场郁金香狂热,已经持续了长达30余年。
而同时,这也是收割的盛宴!
继以色目人身份,在元朝大赚一笔之后,犹太人再次迎来财富的增长。
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为了满足郁金香的狂热交易,专门为此设立了买卖会场。
在此后的两年里,一支最普通郁金香球茎的价格,涨到了64盾(荷兰金币,大约3.56克黄金)。
此时,是1637年的1月。
仅仅一个月后,这支郁金香球茎的价格,就成了1668盾。
涨幅令人匪夷所思!
暴增……
换来的绝对不是投机的回报!
而是——资本的收割!
短短一个月时间,一朵郁金香暴增26倍!
接近一天翻一倍……
换句话说,今天投入一百银比索(哈布斯堡银币),明天就能收回200银比索!
这是何等的吸引人。
在这个“恐怖利润”的刺激下,整个欧洲都疯狂了。
无尽钱财,涌向了荷兰,去购买这个叫做“郁金香”的花朵。
长达三十多年的炒作,所有人都坚定不移的相信一件事——那就是可以不相信哈布斯堡的皇帝、可以不相信教皇,绝对要相信郁金香的造富能力。
(就好像82,疯狂的君子兰……一盆君子兰,相当于一月工资的2500倍。)
然而更令所有人都出乎意料的是——就在短短两天后,灾难来临了!
一支郁金香球茎的价格,约等于0.15盾。
这一天是1637年2月4日。
这被称为“人类金融史上的第一次股灾”。
无数在航海中得到了财富的冒险家、银行家、资本家、权贵……
跳海自尽!
背后的操盘手,正是犹太人。
而郁金香事件,就是荷兰衰落的开始。
经过“郁金香事件”,犹太人不声不响的拿到了荷兰大权。
换句话说,此时的荷兰经济、政治,已经被犹太人掌控。
就连东印度公司,也不例外。
十七人董事会中,控股的八个阿姆斯特丹权贵,一多半都来自犹太势力。
犹太人通过控股阿姆斯特丹八人,达到了控股十七人董事会的目的。
又通过控股十七人董事会,达到了控制东印度公司的目的。
看似以小博大,实际上这样的操作,却是金融中最常用的手段。
比如不爱钱,控制千亿集团的,就是区区几十万的“小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