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之开局一条狗
作者:眼中的咸鱼 | 分类:穿越 | 字数:1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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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大熊罴
高兴说完,又掏出他的小本本,在待办里面记上基因检测。
两个老外还算认同,将目光移向了高兴的父亲,高父被盯得毛骨悚然,
不过让高父讲,他也讲不来。
最后扭扭捏捏地讲了一个高兴听过很多遍的故事。
“话说,十几年前一个快入冬时节,我们家后山出现了一群野猪,霍霍了我好几亩庄稼,我气不过,背着个包,带上刀就进山了。
找了一整天天,终于找到野猪群,一只大头猪,一只大母猪,六只半大猪崽,结果头猪不讲情义,一见到我,丢下老婆孩子直接就想跑,被我一飞刀扎中其臀部,跑得更快了。
轻松解决完猪仔与母猪,由于天快暗了,只好先处理猪肉,头猪中了我的放血飞刀,第二天再慢慢找。
于是将猪放血、剥皮、分解后,抹上粗盐,初步腌制一下,挂上树梢上,由于天气转冷,猪肉可以保得住。
再撒上驱虫粉,主要防止黄大仙偷肉。“
两个老外一脸不信:“一只大母猪,六只半大野猪,你是怎么轻松解决的?”
高父将眼睛一瞪,怒道:“你们觉得我吹牛?”
俩老外顿时感觉汗毛倒立,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吞吞吐吐地讪笑道:”不.....不......怎么......会呢?黄大仙又是什么?“
看着俩老外心有余悸的样子,高兴觉得很有意思,它之前也经常被父亲不经意间吓到。
“黄大仙就是黄鼠狼,即黄鼬,是一种杂食性的鼬科小型食肉动物。
忘了跟你们说了,我爸是专业的屠夫,除了对付狗之外,最擅长对付猪了,
如果是猪仔的话可能连动都动不了的,它们只能引颈就戮。“
“话说,第二天天光,我就开始追踪头猪的血渍,直到中午才找到这头野猪,
结果发现一头八百多斤的熊罴正在啃食野猪内脏,
在我们南方,大虫一般长得不是很大,一般2-3百斤,超过400斤的都没见过,只要不是被从背后冷不丁偷袭,我是不带怕的。
听说东北虎很大,可惜没机会见。
在我们南方,熊罴一般这个季节已经开始冬眠了,这头大熊罴居然还在屯秋膘。
本来我是不打算干死它的,风险实在是太大,平时也没解熊的机会,没多少把握。
于是我就拿着长侵刀,上面是杀猪尖刀,下面长木棍的临时组合武器,
慢慢退到一颗带枝丫的大树旁,按照祖上传下来的经验,这颗树不能太大,太大会让熊罴直接爬上来,也不能太小,太小会被熊罴折断。
对着大熊罴的方向,我慢慢将长侵刀斜插在土里固定住,然后开始爬树。
结果这一举动好像激怒了大熊罴,直接追过来,一熊抓将侵刀拍飞,然后追着我的屁股也开始爬树,那速度是一点也不比我慢,现在想想还是心有余悸,要是当时爬慢一点直接就没了。
本来以为这大熊罴这么大的体型,这颗树它不敢爬,或者速度会很慢,事实证明祖传的经验也并不一定就全对,特殊情况还是要特殊分析。
上了枝丫的我赶紧从背包里拿出备用的杀猪刀,用放血飞刀甩中它的肩膀,但是大熊罴身上有厚厚的松脂,熊罴下面还有一层大肥肉,没扎中大动脉,因此出血量很少,出的都是乌紫血。
在用杀猪刀对峙的时候,化了它好几刀,熊罴的脾气是真的大,很快就失去理智用熊掌乱拍了。
讲真熊罴的力气是真的大,对峙时单掌乱拍差点把我连人带刀给拍飞,哪怕是拍掉我的刀,那我也要凉凉,包里没有刀了。
还好被我抓住机会,一刀削飞了熊掌。
失去理智的熊罴摔下了树,不过没对它造成什么伤害。
这下子,这头熊罴也雄不起来了,灰溜溜地想逃跑,我怎么可能答应,就算它跑得飞快也没卵用。
熊掌被我削掉了就会大出血,被我吊着追了半天,永远地留下了。
现在要是再被我遇到大熊罴,我都不用上树,可以直接用飞刀风筝它。
当时由于放血飞刀我只有两把,效率也跟现在的放血刀相差太多,我没法远程有效地杀伤它,它对我却可以一力降十会,每一下对我的威胁都很大。
其实,只要保持冷静,给它放个血,然后利用地形跟它周旋,它自然会败退。“
维克托与杰克问道:“为什么你不用猎枪呢?”
“我们这边禁枪的”
“那为什么不用弓箭呢?”
“弓箭是易学难精的,哪怕像我这样练过眼的人,也没把握在移动中准确地命中熊罴的眼睛要害,然而最多射个1、2箭,对大熊罴的伤害不痛不痒,就被近身了,与其慌忙被动应战,还不如主动迎战。
要是面对其它的动物,对我基本都没什么威胁,飞刀就够用了,
要是碰到大虫用好侵刀,等着它扑你就行了,
要是遇到稍微聪明的大虫防好背部跟它对峙就可以了,
要是遇到阴险的大虫躲在树上一个猛扑把你扑倒,那准备吃席就可以了。”
父亲的话将两个老外唬得一愣一愣的,维克托甚至拿出了雪茄烟分给他,这是稀罕玩意儿,父亲都没见过。
还非常尊敬地给他点上。
平时父亲都是不抽烟的,不过哪个男人不吹牛,没有点虚荣心呢?
高兴从回忆中找出他母亲跟他说过的话,不由地笑了笑。
因为当时父亲给大熊罴放完血,处理完内脏,八百多斤的大熊罴只剩个六百来斤,本来是要先回去喊人,再将这些猎物全部带回家的。
但是父亲还是非常爱慕虚荣的,不走近路,拖着大熊罴从村口位置开始扛着六百来斤的大熊罴游村,那画面感是相当地震撼!
父亲那时的身高是1米83,体重210斤左右,一身的腱子肉。
摇摇摆摆地回到家,围观的村民将整条马路都给堵死了,一路跟着高勇回到家,按规矩看到的人多多少少都要分一点肉。
高勇回到家,当着众人的面就将大熊罴给分解了,围观的人都分到一斤多,哪怕分到肥肉与熊骨的人都非常开心,
熊罴的肥肉可以榨油,熊骨能用来泡酒。
后来,高勇就这样出名了,成为了十里八乡最有名的屠夫。
其实,按照母亲的说法,高勇后来悄悄地卧床一个多月,原因是腰肌劳损。
因为这个事情父亲被母亲念叨了半辈子。
按照那时候的人们,普通的壮汉,普遍能扛个3百多斤,因为没大路,有些人习惯将粮食直接扛到市里面去卖。
个别特别出众的能扛个4、5百斤顶天了。
但高勇是直接扛了个6百来斤,都快接近体重的三倍重量了,活该伤到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