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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钟情,傅少为她折腰

作者:钱多多的也小也 | 分类:现言 | 字数:46万

第35章 让傅辰笙做你的忠犬

书名:一见钟情,傅少为她折腰 作者:钱多多的也小也 字数:2833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4:55

“桐桐,我一会儿想给你小舅舅挑一些礼物。”

“一些?”

沈漓点点头,开口道,

“你小舅舅送了我很多东西,我想给他挑些礼物作为回礼。”

“那我小舅舅是不是像小说里的霸总一样,送了你满屋的金银首饰,黄金珠宝还有商场里的漂亮衣服等等等等等…..”

“差不多吧。”

沈漓不知道的是其实差很多,傅辰笙送给她的首饰不是非遗传人打造,就是通过拍卖会拍得的独一无二的藏品。

除了今早傅辰笙给她戴上的饰品,其实在饰品柜里还有很多他精心为她挑选的饰品,全都价值不菲。

有些还是傅辰笙亲手为她设计,每一件首饰上都刻有沈漓的名字缩写。

沈漓的首饰都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只此一件。

珍贵程度是普通的金银首饰,黄金珠宝无法对比的,因为他要给她顶好的。

白初桐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我小舅舅,豪横。”

沈漓忧心忡忡地叹了口气,“所以我还在思考要送他些什么,太贵的我又没钱,太便宜的又不太合适。”

白初桐也点点头,“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是……”

沈漓眼里闪过一道光,“但是什么?”

“但是我觉得只要是你送的,我小舅舅都会喜欢,无关价格。”

“真的吗?”

“当然,心意最重要。”

沈漓抿嘴点点头,若有所思……

白初桐注意到了沈漓手腕上的玉镯,毕竟是豪门世家,见得多自然看得出她手上的是上等翡翠。

“夭夭,这是我小舅舅送你的?”

沈漓开心的动了动手腕儿。

“嗯嗯,好看吧。”

白初桐拿起沈漓的手,细细打量着她手上的玉镯。

她的母亲傅莹和外祖母尤爱收藏翡翠,她觉得沈漓手上的满绿翡翠胜过她之前见过的所有翡翠。

“确是很好看,感觉价值不菲。”

沈漓自信的笑着摆了摆手。

“其实不贵,傅辰笙说一两千块,买手镯还送这个石榴石手串。”

沈漓含着笑着举起自己的另一只手。

白初桐看着石榴石手串晶体几乎全部通透,无杂质,完全没有冰裂,价格一定也不菲……

她端起咖啡喝了口,缓了缓,“呵呵呵呵,我小舅舅还真是勤俭持家哈,这么划算。”

沈漓满意的点点头,这么勤俭持家的男人是自己男朋友她表情还有些小傲娇。

“夭夭,如此划算,下次让小舅舅也替我买一下。”

白初桐这是拿捏住了傅辰笙的把柄,他可不得给她点好处。

“好,我一会儿跟他说一下。”

喝完咖啡,白初桐抢着付了咖啡钱。

毕竟今天沈漓要给傅辰笙买东西,她掏钱沈漓肯定不会愿意,喝咖啡也算沈漓花钱了。

两人在商场里选购了很久,也没有选到合适的。

白初桐说傅辰笙的西装基本都是高定,可以考虑从一些其他饰品或是手工上下下功夫。

沈漓最后将目光放在了一家钩织店里。

这家钩织店不仅有钩织好的成品,还可以购买毛线工具,根据教程自己进行钩织。

沈漓在心里暗暗有了打算……

走出钩织店,后两人乘坐旋转电梯到达三楼,三楼是男士服装用品专区。

白初桐挽着沈漓的胳膊,“我们先从第一家店逆时针逛?”

沈漓点头,“好。”

她看了看这些手表都价格不菲,不是她目前的经济状况能承受的范围。

于是又转身继续往前。

沈漓忽然想到傅辰笙上次在休息室教她打领带一事。

她想或许她可以再练习练习,然后买一条领带亲手给她系上也不错。

沈漓最后选了一条以黑色布料为底,金银丝混织刺绣的领带,洒金的银杏飘落和银色的仙鹤图案显得十分高贵。

她又挑选了一个和领带匹配的领夹,领夹上带有一颗黑色星空造型的多边形切割钻。

这颗钻就像是傅辰笙深邃的黑眸,在见到沈漓时总会有点点碎碎的繁星。

领夹和领带一共三千多,对于沈漓来说也是不少钱了,虽然她有兼职,但是医院就是烧钱,自己的实习工资没转正加上全勤才3000块。

她很想再挑选一点东西送给傅辰笙。

看着自己手上带的镯子和手串,沈漓想到给傅辰笙也送个戴在手上的东西,但是好像他的表都很贵,这个想法又被她pass。

沈漓叹了口气。

“叹气干嘛?钱不够了我这儿还有。”

“不是,我是想给傅辰笙送一个戴在手上的东西,但是似乎他的表贵得我都送不起。”

“害,我当什么事呢,这很好解决。”

白初桐拍着胸脯,“跟我走。”

她拉着沈漓走出商场,开车到了大学西门的2元杂货铺。

“桐桐,这是杂货铺……”

“我知道,就是要来杂货铺!”

她胸有成竹。

沈漓脸上从惊讶的表情转为疑惑。

“桐桐,来这里买什么啊。”

白初桐领着沈漓来到货架前小手轻飘飘的一摊。

“送这个给傅辰笙。”

沈漓定睛一看,货架上挂着1元一根的女士橡圈,还有2元三根的,也有9.9一桶的……

“送这个给你小舅舅?”

白初桐取出嘴里含着的棒棒糖,像个智者一样出谋划策。

“当然,他带上你送的女士橡圈,那就意味着你宣示主权。”

“我怎么觉得你说得还挺有道理!”

“那肯定有道理,我小舅舅可是传闻中的黄金单身汉,怕死的虽然不敢钓他,但是不怕死的也不少。”

“那就买这个!”

“我和你一起挑挑。”

最后沈漓看上了一个电话线橡圈,橡圈上还有个可爱的卡通哈巴狗。

“这个还挺好看。”

颜色有白色和粉色。

“哈哈哈哈,确实还不错,寓意:让傅辰笙做你的忠犬!”

沈漓有些上头,“哈哈哈哈,有道理,那选什么颜色。”

“淡粉色那个,看到是粉色自然就能宣誓主权了。”

最后沈漓花了1块钱买了这个哈巴狗电话线橡圈。

“桐桐,你小舅舅会带吗?”

沈漓蹙眉感觉刚刚还是冲动了。

“会吧,毕竟是你的心意。”

沈漓觉得自己给傅辰笙的东西还是太少了,有些愧疚。

但是快到晚饭时间了,她现在需要规律作息,按时吃饭喝药。

沈漓决定好好赚钱,以后有条件再给傅辰笙买些好一点的东西。

她把定位发给傅辰笙,两人就坐在奶茶店里等着傅辰笙来接她。

原本白初桐说她送沈漓去湖山别墅,但是傅辰笙不让。

其实傅辰笙不是不想白初桐送她回湖山别墅,而是怕她送完沈漓还要进屋坐坐,脸皮厚说不定再吃个饭,万一又像上次在澜湾高尔夫一样拉着沈漓聊天,岂不是打扰两人的二人世界。

傅辰笙内心os:在同一个地方绝不能跌倒两次!

傅辰笙很快就来到了奶茶店,因为他下午送完沈漓到商场以后,根本就没有回湖山别墅。

而是把纪舟叫回公司加班。

所以他没有在山上,能很快赶到奶茶店。

傅辰笙提上沈漓旁边的袋子,牵起她的手就准备往外走。

“你晚上别在外面鬼混,早点回家,听到没。”

傅辰笙面对白初桐的时候声音总是冷冷的,像一个严肃的老父亲。

白初桐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知道了,小舅舅,我马上就回家。”

傅辰笙先把她送进副驾驶,又把东西放进车后座。

上车后他没有立马发动车子,而是含着沈漓的唇瓣来了一次酣畅淋漓的热吻。

不是奶茶的味道甜,而是相爱的两个人接吻时,吻甜……

“夭夭,想我没?”

沈漓勾人的杏眼透着光,“想。”

男人得到满意的答复后脸上出现轻柔的笑意,“我们现在回家。”

傅辰笙下午工作时满脑子都是昨晚沈漓欢快的声音,如银铃一般动人。

等到回家……

他恨不得快些让这天色黑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