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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好男人

作者:爱吃茄子炒饭的杨梅 | 分类:现言 | 字数:78.1万

第115章 老实人vs知青2

书名:我是好男人 作者:爱吃茄子炒饭的杨梅 字数:2486 更新时间:2024-11-16 14:08:44

关于女主回国,她的养父母其实向科研院报备过,但当时上山下乡运动举办的如火如荼,加上养父母在科研院很有成绩,有成绩就代表有人嫉妒,养父母自身没有什么黑点,但女主自小生活在国外在此时就是政治不正确。

美其名曰女主需要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等到女主十六岁她就不得不下乡当知青,这还是养父母再三努力争取的结果。

因为女主的特殊经历,所以她比较安分不惦记回城,加上养父母家庭条件不错时常给她寄钱票,她父母也给她留下一大笔遗产,虽然现在不能动用,但人有底气的时候是不一样的,所以她在乡下生活的还可以。

女主没想到的是,在她下乡第三年,养父母失联了,以她的身份,大队长是不会给她开介绍信让她回家探亲的,所以女主当时内心十分脆弱,原主就趁虚而入了。

至于女主是个美女,为什么没有人在她面前献殷勤,也是因为她的身份,在村民眼中她是个外国人,谁知道娶了她之后会不会变的政治不正确,哪怕村里的小伙子再喜欢,也被家长压着不许搭理她。

至于村里的二流子,那更是懂得趋利避害,女主本身身份有问题还有个有能力的养父母,沾上了万一惹一身腥怎么办,小混混们只想占便宜不想承担后果。

原主没有父母,也就没人强制要求他私下不能跟谁来往,刚开始两人发展原主的哥哥、嫂子们都不知道。

之后原主大胆了一点,原主哥哥、嫂子知道后因为女主的身份的问题强烈反对,这时候原主的表姑带着一个漂亮姑娘徐春华来了,说是她的外甥女。

原主的性格,往好听的说叫老实本分、好说话,说难听就是窝囊懦弱、耳根子软,哥哥嫂子反对他和女主在一起,他不敢反抗,表姑强行要给她介绍姑娘他也不敢拒绝。

表姑一看原主老实好说话得寸进尺,要一百块彩礼和一辆自行车还不带回姑娘娘家家。

在这个一块钱都算大钱的年代,一百块可想而知,更何况自行车不仅要钱还要票,村里几乎没人买得起。

原主大哥、二哥不同意这个对象进门,但原主被表姑的气势镇住了,根本不敢反驳。

表姑还来了手骚操作,趁着农忙把原主和徐春华关在一个屋子里,原主嘴笨解释不清,表姑一家和徐春华一家不依不饶,大哥、二哥没办法认下这个弟妹。

为了自己的小弟两人拼了老命,搞来了一辆自行车,一家人还欠了一百块外债,加上彩礼就是两百块,本来已经实现温饱的一家人再次回归赤贫。

原主就这么被一步步推着跟徐春华结婚了,但女主不知道为什么啊,突然之间她的恋人就娶了别的女人。

她本来生活富足,父母却英年早逝,养父母对她关怀备至,她却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下乡,如今养父母失联还不知道跟自己是不是有关系,恋人却领娶她人,一时间心灰意冷。

因为她身份复杂,在知青点没有朋友,大家隐隐排挤她,村里人更是当没这个人。

人都是群居生物,原主愿意靠近她,又因为为人老实,对她很是关爱体贴还守礼,女主自然把原主当做精神支柱。

没想到原主一声不吭结婚了,她来找原主要说法,被徐春华看到,徐春想华彻底闹大要掌控陆家。

这个年代搞外遇弄不好就要判流氓罪,徐家人质问原主,原主因为嘴笨加心虚什么也说不出来,明眼人一看原主和女主就是有什么,徐春华趾高气昂要拉女主游街示众,原主帮女主推开徐春华,没想到徐春华倒地流产了。

原主根本没碰过徐春华,更何况两人才结婚两天,就是徐春华怀孕也不会流产,原主这才知道徐春华嫁给自己只是想给肚子里的野种找个爹,原主大哥、二哥不愿意,也要拉徐春华游街示众。

在众人的哄闹之中,女主受不了侮辱跳河自杀了。

本次世界任务:【守护林梦涵,收回原主体内阴气】。

如今时间还早,表姑还没带徐春华上门,陆源清被这两个人恶心的够呛,打算主动出击,至于徐楚华家里人知不知道她肚子里有孩子还硬要嫁给原主,陆源清也打算调查一番。

现在是七零年的九月,陆源清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时候恢复高考和改革开放的,但如今时间应该还早,在现在这个时期想要做出突出贡献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农业生产上下功夫。

陆源清起床,现在下午了,中午原主之所以喝酒是因为村支书家办喜事,买了一斤烧刀子兑水,原主第一次喝酒有些兴奋,两个哥哥也宠他,把自己的酒水也给了原主,原主一口一杯很快就醉了,还是两个哥哥把他架回来的。

屋子里门口盆架上摆着一个瓷基本掉完了的搪瓷盆,这可是好东西,就是陆大哥、陆二哥顾念自家小弟,把好不容易弄来的搪瓷盆给了原主。

盆里面还有水,从原主的记忆里看,应该是大哥给他倒的洗脸水,陆源清就着水洗了把脸,就推门去了厨房,原主中午就喝了三杯兑水的烧刀子,陆源清这会儿肚子饿的咕咕叫。

灶台还有余温,陆源清打开盖子,果然嫂子们给他留了午饭,两个红薯,加起来有小一斤,对于陆家来说已经是不错的饭了,离秋收还有大半个月,陆家的余粮早就没多少了,现在厨房里就剩一百二十多斤红薯,他们一家六口得吃到秋收结束分粮。

秋收太过耗人,得想办法挣钱。

因为原主的性格,别说黑市在哪儿,就是黑市这个词他都没听说过,这会儿去上工也挣不了多少工分,陆源清打算先去山上看看。

对于陆源清来说,狩猎技能早就刷满了,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能让村里的人发现。

背着背篓,陆源清直接往深山里走,这个村子是真的穷,秋天本是丰收的季节,但是山上的树木这会儿都耷拉着叶子,原主的记忆里靠近村子的山上别说野鸡、兔子了,连只耗子都难找,耗子洞都被人挖开了。

只有深山人迹罕至,村里人怕危险不敢进去,才可能有猎物这种稀罕玩意。

越走越深,陆源清才感觉到大自然的气息,没一会儿陆源清就看到了一个兔子洞,老规矩点火烧洞,没一会儿,一个毛茸茸的脑袋钻出来。

陆源清手如闪电一把捏断野兔的脖子,这个洞的兔子不多,就两只大兔子,陆源清一锅端了。

野兔到手,陆源清只觉得眼前一黑,这具身体还是有点营养不良,即使有陆源清的精神力改造也亏损的不行,陆源清赶紧吃了颗养生丸。

既然饿了,陆源清留下一只兔子,另一只兔子就地生了个火堆直接把野兔剥皮在溪水边洗干净烤了。

条件不足,除了盐什么调料都没有,很难吃但陆源清还是大口大口吃了起来,一口气吃了个精光。

山里的兔子痩,那野兔剥皮之后就没几两肉,吃了一只陆源清勉强饱了,继续在深山里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