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老公居然是豪门总裁
作者:唐小喵 | 分类:现言 | 字数:1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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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想贪心地据为己有。
第二天。
南溪去了沈家。
轻车熟路进了画室,才发现画室里早就有人了。
是个女孩,脸很小,只有巴掌大,脸色苍白,穿着一身素白的连衣裙,身形单薄,手腕纤细,像是一折就会断。
五官却是精致,南溪之前是见过沈淑仪的,一眼看去也觉得眼前的女孩跟沈淑仪有些神似。
就是细看,却又觉得不太像。
沈淑仪身上的气质温婉中带了些许巾帼不让须眉的英姿飒爽,而眼前的女孩却是娇娇弱弱,很容易就能激起人的保护欲,像是花瓶一样一碰就易碎的娇气。
“南溪,你来了。”沈老爷子也在画室,跟南溪打了招呼。
随后又指着女孩跟南溪介绍,“南溪,这就是我的外孙女,沈知意。”
沈老爷子又向沈知意介绍,“这是南溪,我的关门弟子,以后也是你的师姐。”
“南溪姐。”
沈知意面上很是顺从沈老爷子的意,怯生生地跟南溪打了个招呼,可垂下眼眸,却是满满的顾忌跟不喜。
南溪跟她不算熟,也不知道为什么,从见到这人的第一眼,就觉得,沈知意对她似乎是不太友善。
很明显又是面上一套,背地里一套的那种人。
南溪向来都不怎么喜欢跟这种人打交道,觉得跟这种人打交道太累了,她面上笑嘻嘻的,可你却不知道她心底里想的是什么,
所以也没有打招呼,只微微颔首,很是冷淡。
沈老爷子却是什么都没察觉到一样,或者是察觉了也没表现出来。
拉着南溪的手,就说,“知意刚回到家里来,说是对国画感兴趣,也想跟着我学。你平时练习的时候,也就带带她。”
说完,又对沈知意说,“你先从基本功学起,书画同源,国画的基本功就是书法,书法靠的是多学多练,你先看书,勤练书法,不懂就问南溪。”
“就是你在这方面,基本上没什么天赋,没什么天赋就意味着你要学的话,就要付出比平常人更多的努力。”
沈老爷子说着,都摇头。沈家世世代代,在作画这一方面天赋都极高。
祖上,还是皇帝身边御用的画师。
到了沈知意却是个例外。沈老爷子在教她基本功的时候,才发现,沈知意在这方面一点天赋都没有。
不过沈老爷子也没有多想,觉得可能是沈知意本来是有天赋,但是流落在外,没有人培养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会被埋没。
毕竟,一个人的成长,成长环境跟家庭教育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好的,爷爷。”
沈知意面上很是乖巧地点头,暗下却是咬了咬牙。
沈老爷子说完,也没有多说,基本功已经教过给沈知意,书画这东西,跟别的不同,别的手把手教,或者还能有成效,可学书画全靠个人修行。
坚持跟毅力,一样都不能少。
等沈老爷子离开之后,南溪开始研墨准备练习。
南溪认真起来,就跟老僧入定一样,眼里只有手中的墨跟砚台。
沈知意却是认真不起来。
她对书画并没有兴趣,也是逼着自己去学。学的就有点心不在焉。
画室里面有两张画案,刚好是并排在一起,不远也不近。沈知意就在南溪的旁边。
一抬眼看过去,就能看到南溪一点瑕疵都没有的皮肤,那是女人都羡慕的皮肤。
甚至恨恨地想,这样的皮肤应该是南溪旁上大款之后没少做医美才有的好皮肤。
又下意识地摸上自己的脸,她虽然很早就注意保养,可是因为没钱,为了省钱图便宜,用的都是很廉价的护肤品。
还因为贪小便宜买了假货,导致脸上一堆皮肤问题。
此时此刻沈知意想的是,要是她从小就出生在有钱人家里,用的是最贵的护肤品,那肯定就不会长痘痘,长粉刺,更不会有那么多皮肤问题。
归根到底,都是她爸妈没钱,不然,她能比南溪好看上一百倍。
不过沈知意也没继续看下去,也是知道,现在自己的主要任务就是的。讨好沈老爷子,跟着沈老爷子学国画。
林姿秀跟她说过,只要她扮演好沈家的千金大小姐,就能一辈子留在沈家,不仅仅她一个人衣食无忧,连带着她的父母兄弟都能过上好日子。
沈知意觉得,她的父母兄弟能不能过上好日子她不关心,只要她能离开那个家,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就已经足够了。
心里很清楚地知道,她父母重男轻女,将她养大,只不过是为了吸她的血去供养她大哥。
她来自一个小农村,结婚的彩礼非常高,娶一个媳妇,彩礼就要五十万,更别说其他车,房,筹办婚礼之类的花销。
五十万对于富人来说,不过九牛一毛,可是对于他们村里的人来说,结婚就等同于将家里的存款都花得一干二净,还要背负上债务。
他父母都是种地的,天天背朝黄土的老农民,哪里能拿得出这么多钱来。
所以就打起了她的主意:只要把她嫁了,嫁出去的彩礼,刚好够她的大哥娶媳妇。
所以,她的父母不顾她反对,一定要她嫁给村里一个五十多岁快要六十岁,丧偶的有钱老头子。
要不是林姿秀找上了她,她现在应该被父母逼着嫁给那个老头子了。
沈知意对南溪的敌意,就在于她从林姿秀嘴里已经知道,南溪才是沈老爷子的外孙女,她只是个假货。
而她,虽然知道,这一切都不是自己的,但还是想贪心地据为己有。
到了沈家,住上了沈家人给她安排的房间,她才知道有钱人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认知彻底被颠覆。
原来世界上真的有从天而降的馅饼:她住上了梦寐以求的大房子,还有自己的房间,房间里面装修豪华,而且还有她在电视里才能看到的大而气派的衣帽间,除此之外房子里还有佣人供她差遣,都不用她开口,她就有数不清的高档品牌衣服。这种生活是她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
看到了城市的繁华,住习惯了大房子,就再也不想回到那个落后偏僻的山沟沟里面去了。不想住那个昏昏暗暗,墙上常年覆盖着油腻恶心油烟的杂物间,更不想回去嫁给那个五六十岁猥琐恶心的糟老头子。
所以,她无论如何,都不会让沈家知道,她只是个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