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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鼠为伍

作者:九十九个春天 | 分类:都市 | 字数:31.4万

第37章 狮子,不会怕走向牛群

书名:我与老鼠为伍 作者:九十九个春天 字数:2741 更新时间:2025-02-08 02:05:26

"行,那你在旁边瞧着吧。"

我把黎明放在球场外围,然后走上球场。

王源挑的地儿非常亮,路灯整个就把球场照亮,很适合打球。

“我就知道咱们的新晋年级第一,不会是一个懦夫!”

王源把球传给我。

我把球接住。

“来,我倒要瞧瞧你有多大能耐!”王源展开双臂,做好准备防我。

而我带球往前一步,在王源要堵截我时,一个鼠闪,横移左边。

王源臂展再长,也是跟我失之交臂。

而我一个鼠远攻,便是精准把球送进篮框。

王源一脸震惊,“我靠,你这也过得也太丝滑了吧?”

“再来!我就不信了!”

看到王源对我的球技有这样反应,我反而胜负欲更加强烈。

接连用了几个鼠闪,避过王源的防守,一路轻松突破。

“不会吧,真有这么强吗?”王源忍不住说道。

他看起来好像是低估了我的实力,虽然之前他把我夸得这么牛,但心里并没有把我放在超过他的位置上。

毕竟我们学校能被送去省队的人,就两个,而他是其中一个。

“还打吗?”

其实打完这几个球后,我基本上跟做题的反应差不多,那就是掌握进球的要点,一切都以进球为出发点,那么一路上的各种堵截也会变得不攻自破。

所以,进攻的路上,我都是最大化避免耍那些花里胡哨的动作,而是直奔主题,不搞什么弯弯绕绕。

王源微微喘着气,“来!你已经赢了我两个球,咱们十个球决胜负!

继续!”

王源话音刚落,我没有给他太多机会,一个鼠闪,找到一个很好的投球角度,我便是开启鼠远攻,把球精准送到篮框。

而接下来的七个球,我几乎没跟王源有过碰撞,便是成功躲开他。

累积到第十个球时,王源已经累得不行!

因为中途为了防我,他被晃倒了好几次。

甚至差点当场劈叉,四脚朝天。

此时,只见他蹲在地上喘个不停,“你……你……你到底打球多久了?”

“刚打没几天。”我老实回答。

我确实真正碰篮球,也就这几天。

王源表情更加复杂,“啊?才几天就这么牛?

李飞书,你怎么练的?”

“随便练的。”我觉得时间也不早了,一会还要出摊,“我该回家了,再见。”

“等一下李飞书!”

王源起身走了过来,“咱们的球赛,你会参加的吧!”

我考虑了一下,背对王源,“不太清楚。”

“你到时候当个候补队员也可以的。”

“再说吧。”

我拿起书包,离开了学校。

骑上我的自行车,穿梭夜色里,黎明站在我的肩膀上,迎着风一直吹着身子。

“凉快吗?”

我看它那么喜欢吹风,就踩得越来越快,自行车飞一般加速着。

“好舒服啊!”黎明比划着。

“恩人,你应该去参加球赛。”

“为什么?”

黎明比划起来,“因为多少人想要惊艳别人,都没有这个机会。

而你现在,就有这样的能力。”

“可是比起出这种风头,我更希望自己可以多赚点钱。

有了钱,一样可以惊艳别人!”

我或许是尝够了没钱被人瞧不起的那种日子,就算我现在成绩很好,也不怕被欺负了,可一天赚不到很多钱,就还是会非常紧张。

仿佛没钱,就会马上饿死。

这是一种时刻在内心都会有的紧迫感,是在家庭变故后产生的。

黎明用爪子拍了拍我的脖子,然后比划,“恩人,不要这么想。

我跟你不一样,只能活这么点时间,但我始终觉得,生命就应该灿烂一点过!

要不干嘛变得这么优秀!”

黎明举起爪子,像是在演讲。

“如果你有成为王的野心,就不能畏首畏尾,而是主动到争斗最激烈的战场去!

在那里,你才能成为王!”

黎明的这番话,影响我极深。

在我颓废的那段时间,为什么我始终没有长进,因为我早就放弃自己。

所以被欺负我也不会还击,只会默默忍受,长此以往,我也就越来越过得颓废,对于自己的人生彻底失去了掌控权,只会随波逐流。

但其实在我的内心里,一种怀着改变世界的渴望!

尤其当我被欺负,又看到别人被欺负的时候,这种渴望会更加强烈。

我就想着,有朝一日如果我能成为所谓的人上人,我一定要把那些不公踩在脚底。

像我这种无权无势的普通人,不该连安稳过一生都成为一种奢求!

“成为王?”

我手握着车把,眼睛逼视前方。

黎明比划着,“像我这等鼠类,生存的环境何其恶劣,我们的天敌太多了。

所以我从小就清楚一点,一定要强大!

成为让那些天敌忌惮我的存在!

而不是等着它们来放过我!那我无异于在等死,它们绝不会这么好心的!

这个世界,本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如果你希望这个世界变成你想看的样子,那么就让自己成为强者!甚至是强者中的强者!”

“嗯。”我点点头,“可是,这跟我要参加篮球赛有什么关系?”

黎明比划,“可以说有关系,也可以说没关系。

非要说有关系,那就是你要习惯出风头,因为狮子,不会害怕走近牛群!”

我大概懂了黎明的意思,就是真正的王,是不会像我这样,害怕走向人群,相反,我应该主动走入人群。

然后,带领人群!

“谢谢你黎明,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到家后,我准备好食材,就跟黎明照常出摊。

宋杰那些人暂时没有再来找麻烦,客人似乎也多了一些。

我还买了大爷的清补凉,跟黎明分着喝了。

后面没什么人,就跟大爷闲聊了起来。

“孩子啊,我看你啊真勤快啊,不过在这儿摆摊,赚不到什么钱。”

大爷说道。

“那我该去哪摆?”我边吃着清补凉,边等着大爷说。

大爷那里,翘着二郎腿,摇着扇子,“我这把老骨头是搞不动了,但如果你想要赚大钱,就去五山街试试,那里啊是咱们羊城人最多的地方之一,那里的烧烤啊,搞得也非常热闹。”

“五山街?”我当然知道五山街,那是一条有数百年历史的老街了,长达两百米,有很多的商铺,是羊城人流量很大的地方。

但是一开始我为什么没去五山街试试,因为觉得自己还没那本事。

不过今天受到黎明一番刺激,大爷又这么一说,我突然觉得,五山街或许才是我该去的地方。

“五山街那摆摊的也多,竞争很激烈的,能在那里头活下来的,都是有真本事的!”大爷说道。

“我以前就在那儿干过,后来还是拼不过啊!”

大爷说着说着,就说起了自己的故事。

原来二十年前,大爷就在五山街开了一家饭馆,本来生意挺好的,但五山街好吃的东西太多,而且五山街的水很深,里头都是一些有势力的人在背后撑腰,一般没背景的人,是很难撑得住的。

“要不是当初我的店被一群人给砸了,我也不至于一把年纪,还要在这儿卖着清补凉!”大爷说着,满脸的心酸。

“不过小书啊,你去那里摆摆摊就好了,不要跟人争斗,碰到什么事都退一步!

实在不行,就回来咱这儿,大爷等你回来!”

听了大爷说这么多,我整个人突然对五山街这个地方充满了憧憬。

原本那只是一个距离我几百米的老街,但此刻,却成为我想要去闯天下的梦想之地。

以前是不敢想,所以近在眼前也不敢靠近。

现在的我,想要成王,而那里很适合让我磨炼磨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