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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拯救我的疯批小反派

作者: | 分类:现言 | 字数:38.1万

第138章 女尊落魄小乞丐VS权倾天下摄政王50

书名:快穿之拯救我的疯批小反派 作者: 字数:2211 更新时间:2024-11-16 12:41:38

最后南向晚回不去了。

因为她要与叶衡成亲了,她要会留下来。

小白倔强的看着南向晚:“阿姐,你到底怎么想的?你是我们的大祭司,你、你要留在天启!

还、还要嫁人!你是想被世人的唾沫星子淹死吗!还是想让别人笑掉大牙!”

听到这话,南向晚收起了平日的温和,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小白,看事情不能只看一面,我从来没有忘记我是南越的大祭司。

且在这件事上我先是南越的大祭司,然后才决定要嫁给叶衡,这不是我单方面的考虑,站在南越的立场,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未来天下大统是必然趋势,南越也还在,只是我们以后可以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我们不用通过战争来...”

“你别说了,你说这些有什么用!你根本就没把南越放在心上,你打心里就是向着天启的!你要嫁就嫁吧,但是——不要以我南越的名义!我讨厌你!”

小白红着眼睛跑了出去,他跑到南越的使团里。

“出来!你们都给我出来!”

听见这小祖宗的语气,她们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大概是知道了大祭司要留下来的消息,她们抹了抹额头的汗水。

在南越,大祭司的地位比皇帝还高一截,整天闹腾的很,关键是说也说不得,骂也骂不得,所以这就是她们的小祖宗啊。

“谁让你们同意的!啊!那是我们南越的大祭司,那是我的阿姐!怎么能嫁给天启!你们脑子被驴踢了,去!给我拒绝了!!”

各位使臣把都头低着,她们能说什么,再说了陛下都同意了,前任大祭司也同意了,她们就是个传话的,怎么可能呢。

以后天启和南越合并了,那大祭司也还是她们的大祭司嘛,再说了那她之前还是天启的摄政王呢,这不是更好了吗,一家人。

还有一点,南越虽喜静,但是资源并不丰富,她们的技术,生活方式都比较原始,与天启相比,她们落后了很多。

一味的闭门造车并不行,她们也是时候该提升了。

这也是个机会,天启给她们提供机会,提供资源,而她们只是挂在天启的名下,她们的制度,她们的习惯,也不会被强行改变,所以经过她们的一致决定,才确定了这个结果。

至于这成亲嘛,一则是两国邦交,二则那是两个人的事了。

所以找她们没用啊!

小白见没人应他,“一群废物!”

又气冲冲的跑走了,跑到了一处没人的地方,那是他找回来的阿姐,好不容易,她忘记了这边的一切,他们就是她最亲的人,可是她竟然要回到天启,呵呵。

而且他不想让她和叶衡纠缠到一起,那样她的眼里就只会有他了,明明他们可以一直生活在南越,一家人无忧无虑的在一起,不好吗?

他就说,就不该让她过来!

越想小白越气,他一脚把路边的石头踢飞出去。

“啊!谁啊,这么没素质!”

小白一愣,他踢到人了!

然后就见草丛里站起来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乞丐?

“喂,是不是你踢的我,看你这个样子,是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吧,这样吧,我就不追究那么多了,你赔我一两银子我就放过你”

叶衡本来心情就好,现在更不好了。

“一两银子!你怎么不去抢!”

那个脏兮兮的女人“喂,不是吧,你看着这么有钱,怎么这么小气啊”

“呵,小气?姑爷爷我就是小气了,怎么的!”小白叉着腰怼她

那个女人撇了撇嘴,“小气的男人,算了,今天不跟你计较了,下次可长点心吧,跟个小白兔似的,嗤—”

然后她就飞走了,小白,看她的动作身影,啊!会飞了不起啊!

他就是想找个人吵吵架而已,而且他也没说不赔她嘛,毕竟那确实是他的错,算了,他还是回去找阿姐吧,万一叶衡趁他不在的时候又去找阿姐了怎么办!

这边,叶衡带着南向晚出宫了,今天是民间的乞巧节,又称七夕,所以街上十分热闹,各种小贩,沿途的花灯,还有河畔绽放的烟花,让这天的夜晚美不胜收!

接上也有很多戴面具的小情侣,叶衡和南向晚也带着面具混在其中。

满街的花灯,种类繁多,让人看都看不过来。

南向晚见叶衡的视线在一处花灯上停留了很久,她看了看,确实很好看,很衬他,随即她走上前询问道:“老板,请问这最上面的那个花灯要怎么才能得到呢”

就见老板笑呵呵的说道,“那个啊,那可是本店的镇店之宝,要是想得到它你得获得头彩才行,挪,背后的那个比武台,只要你能接受住十个人的挑战,那么这个就归客人您了”

南向晚笑了笑,那还不就简单,说着就飞身上了比武台,叶衡的话还没反应过来,南向晚就已经站上了比武台,其实他想说他也没有多想要那个花灯,只是因为之前娘亲送给了他一个一样的,所以他才多看了几眼。

他知道她失忆了,但是记忆是可以创造的,即使他还是更喜欢以前的她,可只要是她就好,只要她在他身边就好。

叶衡看着比武台的上的南向晚,她的一招一式里都是她以前的影子,或许连她自己都没发现这个问题吧。

比舞台上一个接一个的上,一个接一个的下,而南向晚始终风度翩翩的站在上面,就连身形都没移动过几分,惹得台下一众公子热烈欢呼,纷纷向她投去欣赏爱慕的眼光。

叶衡皱着眉,她都带了面具怎得还是这么的吸引人,看来以后得少让她出门了。

最后南向晚拿到了头彩,那个最好看的花灯——蓝色冰晶莲,在众目睽睽之下,她一步一步的走向叶衡,把手里的花灯交给了他,同时也意味着,她把自己也交给了他。

在这里有个习俗,在七夕这天,女子送一个男子花灯代表着女子很中意他,愿意娶他为夫共度一生,并把自己的后半辈子交到他的手中,若是男子收下了花灯,就代表着男子也中意女子,接受了她的心意。

这也是南向晚第一次对他的承诺,这次她是真的决定留在这里了,不只是为了两国契约,一纸婚书,现在,仅仅是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