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个手指都有异能
作者:阿昆不才 | 分类:都市 | 字数:4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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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第五百世
一天夜里。
交培的姐姐洗漱完,喝了一杯水,很快便沉沉睡下。
她不知道的是,交培在她的水杯里,下了安眠药。
交培在等到家里彻底安静熄灯后,朝着她的房间走去。
越是接近房间,他的心跳便越快!
他感觉浑身每个细胞都在兴奋的颤栗!
这种感觉比他第一次吸食麻药时,来的还要强烈!
他小心翼翼的推开门。
“姐姐……”
交培放出一丝声音,小声试探道。
房间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回应。
交培内心狂喜!
他在一片漆黑的房间里,摸索到了灯的开关。
灯光闪烁,照亮了房间的每个角落。
也让交培看清楚了,正在熟睡中的姐姐。
他激动的无可复加,再也按耐不住内心的躁动!
“姐姐,咱们一起做夜间广播体操吧……”
传道一夜……
交培如愿以偿,食髓知味。
他准备下次还要继续这样做!
可他不知道,自己的好日子到头了。
他的姐姐醒来后。
很容易察觉出了身体的异样!
在自己家里,敢对她强行传道。
父亲不用想,根本不可能做出,这种有违伦常呃事情!
除了交培敢做这种畜牲不如的事情,她根本想不出第二个人!
但她没有声张,也没有告诉父母。
她知道那样做根本没用!
交培虽然一无是处,但在父母心中的地位,可比她重太多了。
她要用其他方法报仇,找机会杀了这个畜牲!
她从小就很讨厌交培!
从交培开始上学后,就变得更加讨厌他。
因为他不管做什么,从来不把任何人当作人看待!
就算是一家人,也都被他当作卑微的奴才对待。
自己每次和他发生矛盾,父母也总是向着他说话。
“你是姐姐,他是弟弟。”
“身为姐姐,凡事要多让着弟弟……”
凭什么!
凭什么我是姐姐,就一定要让着他!
难道就是因为我是女儿身?
讲不讲道理啊!
久而久之,
她越来越厌恶交培。
讨厌跟他说话!
讨厌呆在家里!
讨厌见到交培!
她把精力放到了学业和社交上面。
从不惹是生非,对待任何人都以礼相待。
面对普通人也从不藐视。
她希望有一天,能让父母看见。
自己比交培优秀万倍!
………
但她万万没想到,交培竟然对她做出这种事情!
“你毁了我的未来!”
“那我就要了你的狗命!”
她开始细心谋划步骤,做大量实验,考虑各个方面。
争取做到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好在她看过不少犯罪类的书籍和电影,唯一欠缺的就是实践。
但她时间足够多,有大把的时间去试错。
她如愿的成功了!
但她没有让交培死的那么容易!
而是将交培囚禁在了一个幽闭的地下室。
“臭婊子!你怎么敢这样对我!”
“你就不怕爸妈知道吗?”
交培被铁链捆在一个冰冷的坐椅上,疯狂的挣扎着身体,冲着她嘶吼道。
她懒得理会交培这个畜牲。
一张绝美的脸上泛起阵阵冷笑。
一句话没说,便走出了地下室。
她不喜多言,从来就是一个务实者。
交培喜欢女人。
她花钱去非洲买了十几个又老又丑又胖的女人,让她们每天集体照顾…关照他。
直到后来,交培瘦成皮包骨头,整日向她求饶,她感觉无趣后。
又花钱买了几只野狼,将它们饿了三天后。
放进了地下室里。
两天后,
她透过地下室的监控发现,交培被野狼啃食的只剩下了几根骨头。
交培在临死的前一秒觉醒了记忆。
可惜一切都没有用了,他的第一世重生梦境,极为潦草的结束了。
李凡透过上帝视角,感觉这第一世一般般。
第一次他还不熟练,只是简单弄了一个框架。
这个女人从故事开始,就被他设定成了猎杀者。
所以,结局不管怎么样,交培都会死在这个女人手里……
………
【重生梦境】
第二世:
这一世李凡给交培的设定是一个普通人。
但却给其加了一个独特的Buff:超级绿帽!
不管他喜欢任何东西,男人、女人、猫狗,只要是个活物。
一定会给他戴绿帽背叛他,并且一定会被他发现!
相较于第一世,第二世他过得就极为凄惨了。
直到最后临死,他都极为痛恨整个世界!
【重生梦境】
第三世:
这次的交培这个孤儿乞丐。
每日靠乞讨为生,受尽了世间各种白眼和嘲讽。
最后他在一个冬日的夜晚,孤苦伶仃的在桥洞底下,被冻死了……
………
【重生梦境】
第五百世:
他变成了一只长相丑陋又吓人的流浪狗。
所有人看见他,都发自内心的恶心他。
更有甚者直接对其拳打脚踢。
没有任何一个人施舍过他食物。
他每日只能靠在垃圾堆里,捡残羹剩饭维持生命。
就连其他的流浪狗,也都极为讨厌他。
他每日被蚊蝇围绕,身上处处都是伤口,有其他流浪狗咬的,也有人类打的。
终于有一天,
有一个骑着摩托车的中年男人,没有嫌弃他,喂了他两根火腿肠。
这是他这一生,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了。
“这就是被人爱的感觉吗?”
他的眼睛中流出了泪水,有激动、也有感动。
但很快,
他便感觉到胃里翻江倒海,传来阵阵钻心的绞痛。
他疼痛难忍,发出连续不断痛苦的哀嚎声,直接在地上打起了滚。
渐渐的他没了力气,感觉意识越来越模糊。
是食物的问题!
他的目光艰难的看向那个中年男人,只见那个男人,脸上带着鄙夷和冷笑。
“长的又老又丑,脑子也笨的不像话。”
“真不知道最后哪个倒霉蛋,能把你这只蠢狗,吃到肚子里。”
他是一个狗贩子,做的都是些恶心的勾当。
经常去农村偷狗、药狗,然后买给那些狗肉销售商赚钱。
但去农村偷狗的风险太大,如果被抓到,少说也得被村民打断一条腿!
近些年,城市中的流浪狗日益增多。
对他们这一行来说,他们根本不是流浪狗,而且奔跑的银子!
随便拿几十根火腿肠,出门转一圈,基本都是满载而归,简直就是白捡钱!
交培的第五百世生命,再次被终结。
他每死一次,记忆便会觉醒一次!
心中对世界、对人类的恨意便会增加一分。
如果李凡不封印他的记忆,他现在重生后的第一件事绝对是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