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不要一个人
作者: | 分类:古言 | 字数:8.5千
本书由番茄小说网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3章 峻山镇
他用布将衣服鞋袜包起,然后又提着食盒向前走,他有些困,但不敢在野外睡觉。走到一半正好看到远处有座庙,他便进去庙外歇息,他本想到里面休息,但想到里面可能会有人盯着他手里的食盒和布包便没有进去。
他在外面睡的很不安稳,总是醒来,一夜醒过来四次,才终于熬到大天亮。天才刚亮庙里便有人结队出门,出门时看了他一眼,虽然没有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他,但他还是感觉到害怕。这群流浪汉是最不讲理的,他们为了活下去什么都能做。
他一路尾随他们进城,进入城里他这样的穿着并不显眼,他虽然无家可归但他的穿着并不是流浪汉的样子,所以流浪汉也不敢惹他,普通人也不会小瞧他。
城里面热闹很多,他听周围人聊天,似乎这个城名叫峻山镇,峻山镇背靠峻山,故得名于此。他漫无目的的游荡,在犄角旮旯里见到过很多流浪汉,他怕流浪汉抢食,便在小吃摊等人多的附近把食盒打开吃掉里面的食物。但这样的食物只能够坚持一天,所以今天他还要找工作。
他找了好几家客栈、茶楼、铺子、甚至小吃摊都没人收他。不知不觉他走到典当行前面,他看着典当行,心想不如他把手里的食盒典当出去换点钱。那位公子一看便是有钱人,他们有钱人用的东西也都是上好材料制成,应该能卖一点钱。
他思考良久,终于走进典当行。
“小哥来典当还是赎回啊。”
“我要典当这个。”
小哥拿起来看了看,仔细研究了一会便回头叫老板出来,老板被喊的不耐烦,看了眼食盒,立马表情变化,他仔细拿起食盒研究了半天,终于笑眯眯地对他说:“二十两银子,怎么样。”
他看着老板和伙计的眼神变化,直觉这是好东西,所以他没有答应,而是冷下脸来说道:“才这么点,我还是去别家再看看吧。”
“哎,别家也是这个价,你这个就值这个价。”
“是吗,明明上一家还说值五十两呢。”
老板一听就笑道:“五十两,你开什么玩笑?”
但被伙计拉住,他又想了想,“五十两就五十两,成交。”
他其实不知道这个食盒到底值多少,反正五十两够他住客栈了。他得有个安身的地方,不然晚上再睡在大街上绝对会被乞丐抢劫。
他拿了钱也不敢显摆,把钱装在衣服最里面一层便寻摸客栈,他找了几家装潢没那么豪华的客栈,便定了其中一家,这家客栈一晚只要三百文钱。
随后他又去找活干,他先下去问问客栈老板附近有没有招工的,老板看他穿着是个普通人的样子,便回答他,“过几日城里会来很多外乡人,我们这几个人手正好忙不过来,如果你着急找活干,可以过几天先来我们这帮工。”
没想到老板这么爽快,他心里高兴,没想到这两日竟然如此大起大落,他都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悲伤了。这几日没什么客人,老板让他自行离去不用干活,他只得去外面再找活干。他找到了一处偏远地方,此地车来车往,人们装货卸货,他看着像是商队进货,于是向一位总管似的人作揖,问他招不招人,总管看了他一眼,让他去搬货,这活真好,工资是日结,干一天算一天。
傍晚回来,正好夕阳的余光还没洒落,街边已经有小混混游荡,他赶紧回了客栈便再不出门。回到客栈他才发现马棚里多了好几匹马,又有好几辆马车,客栈里也住了不少人,傍晚来吃饭的客人都走了。下来几位住店的客人在大堂吃饭,还有员工也在吃饭。
他也要了几个馒头稀粥一小碟咸菜,吃的津津有味,突然周围一桌的闲聊引起了他的注意。
“今年春水居的选拔应该也和往年一样宽松,只要有灵根便能进入。”
“是啊,我家孩子不知道有没有灵根,要是能进去修炼,指不定能修炼成真仙呢。”
“别傻了,什么真仙,能修炼成镇保就算不错了。镇保好歹是真有面,不管怎么样都比我们凡人高贵。”
文慰己听了一头雾水,什么修炼,什么真仙,什么比凡人高贵,他不是穿越到古代了吗?怎么这里还能修炼?要是能修炼,他也去碰碰运气。
第三天客人便人满为患,他从凌晨开始帮忙,一直忙到黄昏,等吃饭的客人都走了,他就能休息了,他用衣服擦了擦头上邯郸汗,但闻到衣服身上一股味道他还是有些忍不住恶心。
就在他给客人送菜的时候发现了王大姐和大儿子和小妹,他才想起来他们之前就说过要带小妹来报名春水居。大姐也认出了他,邀请他到屋子里坐,顺便跟他叙叙旧。不过也只是大姐他们单方面说话,他还是装哑巴。
“明日早晨我们就去春溪园,到时候不管选上没有都是我们的造化。”
春溪园?他想如果这里招弟子的话,那么他是不是也可以报名,修炼成仙这话如果放在古代或许不靠谱,可如果放在修真世界那就再正常不过了,他忽然想起来他之前搬货的时候曾经看到过很多符箓八卦盘和铁剑还有各种丹药,这些看起来像是修炼器物,当时他没搞懂这东西是干嘛用的,现在他明白了。
不管是真是假,他都要到春溪园看看。
第二天他和老板请假然后和王大姐他们一起去春溪园,春溪园是一个大广场,里面有一个大戏台,坐在戏台上的便是仙人。他闻到各种酸臭味弥漫整个广场,还有虱子跳骚隐藏在人身上,各种不知名的虫子一直在挠慰己的皮肤。穿越到这个时代,如果修仙那未必是福,但若是凡人,那一定是祸。
他扫视一周才发现,一圈人里,只有他皮肤白皙,普通百姓的皮肤黑黄粗糙,他在其他人眼里想必不是个经常干活的人,他也早就发现其他人会用眼角余光看他;承受着这样的目光,他心里也难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