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影美颜
作者:德兰Y | 分类:武侠 | 字数:226.3万
本书由番茄小说网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71章 【金】王若虚《高思诚咏白堂记》
高思诚咏白堂记
作者:【金】王若虚
有所慕于人者,必有所悦乎其事也。或取其性情德行才能技艺之所长,与夫衣服仪度之如何,以想见其仿佛;甚者,至有易名变姓以自比而同之。此其嗜好趋向,自有合焉而不夺也。
吾友高君思诚,葺其所居之堂以为读书之所,择乐天[1]绝句之诗,列之壁间,而榜[2]以“咏白”。盖将日玩诸其目而讽诵诸其口也。
一日,见告曰:“吾平生深慕乐天之为人,而尤爱其诗,故以是云,何如?”
予曰:“人物和乐天,吾复何议?子能于是而存心,其嗜好趋向,亦岂不佳?然慕之者欲其学之,而学之者欲其似之也。慕焉而不学,学焉而不似,亦何取乎其人耶?盖乐天之为人,冲和静退,达理而任命,不为荣喜,不为穷忧,所谓无入而不自得者。今子方皇皇干禄之计,求进甚急,而得丧之念,交战于胸中,是未可以乐天论也。乐天之诗,坦白平易,直以写自然之趣,合乎天造,厌[3]乎人意,而不为奇诡以骇末俗之耳目。子则雕镌粉饰,未免有侈心[4]而驰骋乎其外,是又未可以乐天论也。虽然,其所慕在此者,其所归必在此。子以少年豪迈,如川之方增,而未有涯涘,则其势固有不得不然者,若其加之岁年而博以学,至于心平气定,尽天下之变,而返乎自得之场。则乐天之妙,庶乎其可同矣。姑俟他日复为子一观而评之。”
注释:
[1]乐天:唐诗人白居易(772—846)的字。[2]榜:题署。[3]厌:满足。[4]侈心:放纵夸饰之心。
赏析:
人们往往都难免有些趋名人癖,或仰慕其德行,或敬重其才学。见贤思齐,以德才高尚的人为榜样,自无可非议;但以此附庸风雅,拉大旗作虎皮,用“我的朋友胡适之”之类的话来掩饰自己的无知与谫陋,就不免惹人耻笑了。
王若虚的这篇《高思诚咏白堂记》,列举了仰慕别人者的种种表现及其合理性,然而,从中不难看出作者等而下之的安排:首先是人格品行,其次是技艺所长,再次是服饰仪度,复次是名姓之类。性情德行,自然是内美;技艺所长,能为社会作贡献;服饰仪度,也可看出其为人或淳朴或潇洒的风神;而为仰慕名人而改名更姓,则不免有点“爱屋及乌”了。
作者笔下的高思诚敬仰的是唐代的白居易(字乐天),他把自己的读书处修葺一新,题为“咏白”,也就是说他最爱讽诵研习的是白居易的诗。他说自己不仅爱白居易的诗,同时还深慕白居易的为人。很明显,他为自己的这种选择而得意。
对朋友之所为,王若虚却大不以为然,于是,结合对白居易和高思诚的认识,发表了一番切中肯綮、鞭辟入里的见解。
王若虚首先肯定了高思诚所选择的榜样是好的,同时指出了关键的一点,就是树立了榜样便要努力去学,学了还要像才行。这就指出了大多数有趋名人癖的人“挂羊头卖狗肉”的通病。接着,作者指出了高思诚与白居易的差异和差距。白乐天的为人,已经到了不为荣喜、不为穷忧而达理任命的境界,参透了人世的一切荣辱变故而归于自然自在;白居易的诗,与他的为人境界浑融不隔,坦白平易,以自然之笔写自然之趣,仿佛天成一般,绝不矫揉造作以刺激一般人的感官,讨好庸俗的趣味。而高思诚呢?其为人,十分注重得失,整日思虑着如何升官发财;其诗作雕镌粉饰,反映出其心境的紊乱,毫无自然任达的气派。文章写到这里,似乎已经把问题说透了,不管是为人还是作诗,高思诚与白居易都相差得太远太远了,简直连白居易的皮毛都未学到。从作者的比较中可以看出,作者强调的是为人的自得、自在、自然,只有当一个人把握着自己,放旷通达,知天任命,不以物喜,不以己忧,才能无往而不得大自在,才能摒弃杂念而自然为人,才能抛却做作而自然为诗。
然而,文章并没有就此打住。年轻的高思诚并非不可造就之材,况且他正是“少年豪迈,如川之方增”,而且对德行诗篇超卓的先贤仰慕不已、有心效法呢!少年意气,本就有一种豪迈任放、不受拘羁的自然气派。作者指出,只要逐步增进才学,修养身心,悟透人世之变,就有希望达到更高的自然境界,有可能得白乐天为人做诗的真谛。
名人风范,自然可以为后人所崇仰,要达到同样的境地,却要修炼自身。如果只是于壁上悬挂着名人的诗句,只是服饰仪度与之仿佛,只是借名人的风采来提高自己的身价,则不仅会徒劳无获,更要贻笑大方了。
这篇文章的特点是坦诚直露,在关系到为人处世的重大问题上,作者没有丝毫的虚假客套。他毫不留情地指出了高思诚的弊病,在说明问题、阐述观点时,也不“王顾左右而言他”,在“文”上兜圈子,而是既准又狠地猛攻高思诚的要害。就是在这样直白的文字中,我们看到了作者憎恶虚伪、嘲讽做作、真心敬慕先贤的炽烈情感,也明显可领会到他真正关心年轻人的良苦用心。
王若虚自己说过:“哀乐之真,发乎情性,此诗之正理也。”(《滹南遗老集·诗话》)又说:“文章唯求真而已”(《滹南遗老集·文辨》)。可见他十分注重诗文的“真”。这篇《高思诚咏白堂记》,可说是实践了他的理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