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春秋
作者:酒鬼辍饮 | 分类:都市 | 字数:3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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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疯子的记忆
丁余富背靠在墙上,像煮熟的面条一样,慢慢地畏缩着瘫作一团。
他捂着嘴,啜泣声带动着他的整个躯体颤栗不已,任凭破堤而下的洪水肆虐、泛滥,汪洋一片,浸透了上衫。
他不敢迎合慕青涟背后关心的柔情蜜语,他怕啜泣的变声,削弱她此时好心情的一点点。
他一瘸一拐,像猫一样手脚并用,爬着离开窗户根下,跟空气一样,悄无声息地爬到墙拐角的亮光处。
此时,才看到裤脚已被鲜血浸湿透了一大片。鞋子内全是血。他龇牙咧嘴,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是刚才他飞身保护他老婆时,膝盖碰在炕沿上磕伤得。
在屋里时他忍住疼痛,强作欢笑,是怕让他老婆看到心疼、难受。
慕青涟今天的笑声,他等了近大半辈子,他不想让慕青涟为他这点,他认为不值一提的伤,减少分毫她的快乐。
今夜,慕青涟的笑是真心的,她的高兴也是发自肺腑的,丁余富为慕青涟的笑而笑得千倍、万倍;为慕青涟的幸福而幸福着的千倍、万倍。
因为丁余富爱慕青涟,超慕青涟爱自己何止是千倍、万倍啊!
他绝不会因为自己,让慕青涟受一丁点的伤害,哪怕是一丝一毫也不行。
古有商纣王,烽火戏诸侯,今有丁余富舍命,博心爱人一笑。他始终如一,他做到了。他也把慕青涟这块,千年的冰封解冻了,融化了。
今夜,他才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他从上衣撕下一块布条,把膝盖上还流血的伤包扎好,像做贼一样,躲开周围还在为他家,正热火朝天干活的村民,一瘸一拐地向田寡妇家的小卖部走去。
丁余富踩着他家附近,蔓延过来的余光,拐进一条胡同。胡同内一片漆黑,他什么也看不见。
他闭上眼睛,像海底的鱼一样,进化出不以视觉,而以触觉和听觉来适应物质般,浓墨一样的黑暗。
丁余富睁开眼睛,看到了光年遥远的星辰,撒下的细丝光亮,密密麻麻得刺穿黑夜的幕布。他用感觉、感知着针细光丝,手脚并用,亦步亦趋地来到,胡同凹进的一个柴火垛边,正想松一口气。
突然,一个人悄无声息地从柴火垛后转出,手举着棍子向丁余富的头上打下。他来不及多想,手下意识地攥紧裤兜里的500元钱。
这一棍子要是打下来,他是非死即残。他跟摸钱动作的同时,下意识地喊了一句:“王川泽。”
就在棍子打下的千钧一发之际,粗大的棍子硬生生停在了耳朵边,仿佛他喊出“王川泽”这三个字,是一股巨大无比的力,把粗大的棍子硬生生,托举在了耳边。
其实,他俩都没有注意到,也不会注意到,就在王泽川举起棍子,从最高端乡向下落得千分之一秒之间,离王川泽不远处,身后的一个黑影,从手里闪电之速度地打出一枚硬币,正好打中下落的棍子上,消掉了下落棍子的九成力道。即使棍子实实在在地打在丁余富的头上,也不会伤到他分毫。
“嘻嘻嘻……,是余……余富大哥呀。”
王川泽说完这句话,就左顾右盼四处寻找着什么。
此时的那个黑影,鬼魅般早已消得无影无踪了。
王川泽司空见惯一样,瞬间就黑影抛到九霄云外了。
不管七拐八扭的怎么论,这人都不该称呼丁余富是大哥,而应该叫他孙子。丁余富应该叫他二爷爷。
他是王珏的亲二叔。是个半疯残的人。
在村里别人都叫他“疯子”,只有丁余富从来没有把他当病人看,虽没有叫他二爷爷,但都叫他的名字,王川泽。虽然丁余富穷得兜里比脸上还干净,可只要丁余富还有一口吃得,总是忘不掉给他留一点。
久而久之,他在无意识里也就记住了丁余富这个好人。即使当他疯病发作最厉害的时候,只要丁余富一喊他的名字,他立马就清醒了过来。
说来他还是丁余富的大恩人。
30多年以前,慕青涟的美貌,让四邻八舍村的男人,波诡云谲、鸡犬不宁;让女人们人心惶惶,各自为政。想打她主意的男人多了去了。嫉妒她的女人更是不遑多让。
那时的村长郝长城当然也看上了她。有一天,村长利用职务之便,用调虎离山之计,把丁余富调出来,到他家就要霸王硬上弓,要得逞时,被王川泽碰上,当场就打了个半死。半年后,还是一命呜呼了。王川泽有神经病,当然没负法律责任。
他们家也暗地里实施了多次的报复,可神经病人,病不好治,可是命硬,就是打不死。
这事说起来也是蹊跷,每次在王川泽生死大难临头的关键时刻,总有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他就总能转危为安。
这就把他传得神乎其神了。说是有神仙保佑着他。自此,就只有对他敬而远之,躲避唯恐不及了。
这就把他打出了大名人了。
让四邻八舍村的男人,畏手畏脚,闻风丧胆,只好藏好裤裆里的那点东西。虽然见到慕青涟秀色可餐的美色,仍是心猿意马,垂涎欲滴,虽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可也不能死在一个疯子的棍棒下,虽不是九泉之下的含笑,但也不能入墓还含羞吧。
丁余富本来就是一个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孝悌忠恕有德,大善人胸怀,从此以后,就更拿他亲如兄弟,视如己出。
从此,他家再也没有了萧墙之祸的担忧了。
“嘻嘻嘻……嘿嘿嘿……哈哈哈……听说今晚他们都去帮你干活,我在这里等着,谁要是偷奸耍滑跑回来,我就一棍子打死他。”
“妈呀!”丁余富吓得一屁股蹲坐在地上,“二爷爷,你这是要、要我的命啊。你先打死我算了。”
王川泽举起了手中的棍子气愤地说:“是谁打死你,我先打死他。谁,谁,在哪里?”王川泽举着棍子转圈找着。
丁余富握住了他的棍子,说:“是你,你打死我吧。”
“不行,你是我哥,我不能打死你。全村就你对我好了。打死你我就没有好吃的了。”王川泽嘟嘟囔囔、哼哼唧唧地自言自语着。
丁余富从裤兜里掏出五分钱的硬币,塞进他的手里,说:“这个你拿好了,明天自己去买糖吃。
走,我现在就带你去买糖吃去。今晚上你哪里也不能去了,买完糖,你就跟我到家里去。”
“好,好,我去把村长郝长城那光腚打死去。你媳妇可白了,跟雪一样白。我闻着跟月季花一样香,有草,还有苹果。你媳妇那白光腚穿上了衣服没有?”
丁余富揣测着,他的记忆可能还是停留在30年前的时候。
“穿上了。穿上了。快走了,买糖吃去了。”
丁余富哄孩子一样跟他说。
丁余富在前头,用棍子牵着他走。王川泽闲他走得太慢,就走到前边,说:“我牵着你走。”
王川泽在前边走得健步如飞,丁余富惊讶的问:“你看着路了吗?”
“嘿嘿……快走买糖吃去喽!我看不到路,我能闻到哪里有没有石头。”
丁余富惊讶得目瞪口呆,但还是半信半疑。
丁余富几乎是被他牵着一路小跑,来到田寡妇小卖部门口时,窗户还透出昏暗、柔和的灯光。
一路没有磕磕绊绊,如履平地,丁余富真的相信,王川泽能用鼻子闻着走路了,千真万确。他是个有点特殊的疯子。
听评书里说,天才多是疯子,那疯子是不是,多是天才呢?
“哈哈哈……”丁余富让自己不着边际的奇思妙想,自己逗乐了自己。
丁余福好奇心突然加重地问王川泽:“你晚上走路磕碰着过没有?”
王川泽问所非答着:“还开着门,我要吃带糖的糖。”
丁余福问:“什么是,带糖的糖?”
这一次,王川泽郑重其事地回答、解释着:“就是外表包一层红红的糖,又香又甜那种……”
“我没有见过,你吃过?”丁余富假装好奇地抬高了腔调。
“刚才刚吃过,吃过就去打光腚郝村长了。”
丁余富知道他这句确定是病话,还故意问:“是谁给的。?
“哈哈……嘻嘻……嘿嘿……一个让我夜里给带路,找孩子的人给我的。”
丁余福若有所思,笑了笑:“嗯,好吧,进门看看有没有你要的那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