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穿越成芙宁娜的第二人格
作者:狸狸狸 | 分类:穿越 | 字数:3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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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奇葩律法
凡人跟魔神是完全不同的量级。
在这之前,芙宁娜的身体强度跟凡人女孩没区别,可在获得魔神之体后,力量暴涨到了魔神级的强度。
人与魔神的区别,就像是人跟神明的区别。
一瞬间从人跨度到魔神,根本无法适应突然暴涨的力量,以至于不小心就会用力过猛。
这也导致这几天芙苓和芙宁娜根本不敢与人接触,生怕一个握手就把对方的手给捏烂了。
“芙苓,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要是不尽早适应,咱们日子都过不好了。”
芙宁娜无奈向芙苓诉苦,希望芙苓能想办法解决这个事。
听到芙宁娜这么说,芙苓也觉得一直这样下去不是个事儿。
她思考了一下,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芙宁娜,上次卖假乐斯,过瘾了吗?”
“啊?”芙宁娜一愣:“什么意思?”
“就是...那种知法犯法的感觉,你还想体验吗?”
之前也说过,芙宁娜被规则束缚了近五百年,人格越是被压抑,心中的叛逆也就越大。
这也正是为何之前她卖假乐斯时能这么乐此不疲的原因,因为知法犯法的叛逆,能释放她长久以来的压抑。
如今听到芙苓说起这个事,芙宁娜当即就是眼睛一亮!
她就像是一个被带坏的叛逆期孩子,急呼道:“想想想!要怎么做?”
芙苓见芙宁娜这么高兴,当即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
......
在芙苓看来,枫丹的审判有些不太合理。
首先,她前世所在的世界,审判时讲究的是疑罪从无。
什么意思?打个比方。
某个有钱有势的人,他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杀了人,却刚好被一个路人看到了。
而这个富豪为了杀掉人证,派出杀手去把路人杀了,然后杀手再自杀,死无对证。
这样的话,哪怕所有疑点都指向富豪就是凶手,但因为没有确切的证据,只要富豪咬死不认,法院也不能审判他。
但枫丹的审判却相反,是疑罪从有。
什么事疑罪从有,还是拿上面的富豪例子举例。
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但富豪与死者有利益冲突,当天富豪也确实出现在了那片区域。
各种疑点都指向富豪,那么只要你的推论合理,逻辑自洽,且能让在场的观众认为你说的有道理。
那么就算你没有决定性的证据,在枫丹,审判官仍旧可以给嫌疑人定罪。
就比如游戏里针对瓦谢的审判,在主线里,主角团找到了诸如乐斯制作的基地,找到了基地里一些少女的衣服以及瓦谢的笔记本记录。
靠着这些,主角和娜维娅实现了逻辑自洽,并得出玛塞勒就是瓦谢的推论。
但其实这是有问题的,旅行者和娜维娅找到的那些线索只能把自己的推论串起来,使自己的推论逻辑自洽。
可是,有什么证据能证明那个基地是玛塞勒的?
有什么证据能证明玛塞勒就是瓦谢?
决定性的证据完全没有。
所以枫丹的审判有点像是双方站在台上,依靠手里有的‘证据’去讲故事。
谁讲得更精彩,谁的故事更符合逻辑,更让在场的观众信服,谁就是对的。
当然了,疑罪从无和疑罪从有,这两种审判方式各有优点,也各有缺点。
疑罪从无,优点在于可以避免真正的好人被他人设局污蔑。
但缺点是所有的审判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做的事,那就意味着可以做。
这样就难免会有精通法律的张三可以通过钻法律漏洞,从而避免被审判。
而枫丹的疑罪从有,缺点是很容易被人钻漏洞来污蔑好人。
而优点则是对于那些已经很确定了就是他犯的罪,但却因为缺少关键证据的罪恶分子,也依旧能审判。
在枫丹,只要民众们认为你有罪,那么民众散发出的正义值就会影响到谕示裁定枢机的判决。
总之,两种审判方式各有优缺点,芙苓不打算去改变枫丹整体的审判规则。
但枫丹的审判规则中,有一点,芙苓是真的无法理解,也十分不满。
这一点就是,嫌疑人在被审判前有一次申请决斗的机会。
嫌疑人可以通过与决斗代理人决斗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只要在决斗中胜利,就可以免于被审判。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某天如果有一个能打赢所有决斗代理人的强者来到枫丹,那么他完全可以无视枫丹的所有律法,因为他完全可以通过决斗来免于被审判。
这个规矩相当于是给强者开了一个无视律法的特别通道。
如此规则,是对律法的蔑视,也是对那些弱小却一直遵纪守法的普通公民的不公平。
......
芙宁娜一听芙苓的话,顿时也感觉到十分有道理!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故意犯法,然后通过决斗避免被审判,如何?”
“这样的话,既能通过战斗来尽早适应力量,也能促进律法的完善和规则的修改,岂不美哉?”
“有道理!”
芙宁娜瞪大眼:“好,那就这么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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