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班花暗恋我
作者:五奕 | 分类:青春 | 字数: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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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的施政与教化
为官的施政与教化
做人需要做人的原则和技巧,为官也是一样,为官也须有为官的原则与技巧,以求全事保身。为官须做到公正廉洁,须爱护民众,这是前面已经阐述了的洪应明所论及的为官原则。此外,“畏小民”与“畏大人”,也是洪应明所论及的另一条为官原则。国人有传统的敬畏之心。如《论语》中就记载有孔子之言:“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不同人或因有敬畏之心,或因无知故无畏,从而在境界中造成本质上的差异。
而在洪应明看来,为官者对于“小民”般的百姓民众,也应该怀着一种敬畏,有了这种敬畏,就不会招来豪强蛮横的骂名;为官者对于“大人”今天所说的“上级”,应该怀着一种敬畏之情,有了这种敬畏,就不会产生放任恣欲的意识。
这是一一种十分清醒的意识,对此,可举例来说明。
唐太宗与魏征是一对千古名君名臣,不少人知道魏征敢于触犯龙颜,敢于不顾一-切地极言直谏。但是,魏征并不鲁莽,他有他的准则。魏征向唐太宗说自己可以做个良臣,却不能做个忠臣。唐太宗不解,魏征就说出了以下一番道理:所谓的“良臣”,流传千古,能辅助君王得到美誉,同时,他的家族也能兴旺自己的名字或许不易,子子孙孙可以繁衍。所谓的“忠臣”,碰上--个无道的君王,则有随时被诛杀的可能,在国破家亡之后,就只能留下一句“曾有一位忠臣”之类的美誉。可见“忠臣”和“良臣”差别之大。
这番既在理,又包含着称誉唐太宗之意的一席话,说得唐太宗连连点头,也表达了魏征的敬畏。因此,魏征的直谏,并非胡意乱来,他讲究委婉在理的技巧,以求取得最佳效应。这-点,唐太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他曾对别人说:“人们都说魏征举动疏慢,我却见到他的妩媚。”(即《龙文鞭影》所说的“魏征妩媚”)由此,可见居官者“畏大人”的必要。
还是再以魏征向唐太宗的劝谏之言,说明“畏小民”的必要。魏征多次劝唐太宗要切实地以隋朝亡国作为治国之鉴。为此,他将君王比喻为舟,将民众比喻为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强调君王要爱护民众,要轻徭薄赋,使民众真正得到休养生息,唯有如此,才可能有国家的长治久安。身为一国之君,要做到“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否则,用强取豪夺的手段把民众推到死亡的边缘,最终只会促令民众揭竿而起,加快整个王朝的倾覆,也会招致千古骂名,遭历史唾弃。
唐太宗很是虚心接受关于君王要敬畏民众的谏言,并落实在励精图治的施政措施中,从而开出了“贞观之治”的一代盛世。历史上,必须敬畏民众的原因,根植于民本思想。正如西汉初期的思想家贾谊所言:“夫民者,万世之本也。故夫民者,大族也,民不可不畏也。故夫民者,多力而不可适(‘敌’)也。”一一民众是最大的族类,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所以,民众是千秋万代延续的根本,民为重,君为轻,民众也就是一切为君为臣者所不能也不敢不敬畏的对象。
这些思想在思考与表述的全面性与科学性方面,虽然不足以跟今天现代民主社会所信奉的民本理论相比拟,但其中的合理认识,确实包含着真理。为官的根本在于坚持原则,廉与公、爱民及畏大人畏小民,就是这些原则的一部分。原则必须不折不扣地坚持,否则,就会玷污了自己的一生人品,毁坏了民众的事业,传统文化用了一个字:“方”,以形象地比喻这种必须坚持的方方正正的原则性。
洪应明尤其强调:为人为官者在“治世”,也就是安定而又有序的时代,应坚持原则性(所谓“处治世宜方”),否则,谁缺乏了这种原则性,缺乏真切诚恳的心思,谁也就无异于乞丐,所作所为皆是虚浮。
在坚持原则性的前提下,洪应明还强调“圆”,也就是随机应变的灵活性。正如他所指出的那样,谁为人处世倘如像个木头人,缺少应有的委婉、灵活、变通、机智和情趣,那他就易处处碰壁。从古今纵横来看,那些能建奇功、成伟业的成功者,多是虚心婉转、善于灵活变通之人;而那些因把握不住机会而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者,定是愚顽固执之人。
对此可以举无数的例子,但篇幅却不允许,于是,此处仅仅提楚汉相争的双方统帅一项羽与刘邦。
刘邦可谓虚心而又善于变通之士,他的磨下,能拥有诸如韩信、张良、萧何等一批当时的良将贤相,并直接依靠他们及他们所统率的千军万马,以人和再加把握天时地利,虽屡经挫折,历经磨难,终踏上坦途,然后--统天下。再观项羽,却一味只会逞匹夫之勇,表妇人之仁,不听良言,一意孤行,冥顽不灵,麾下的忠臣不被重用,就是仅有的一个忠心耿耿而又谋略出众的范增,最终也免不了被气走气死,终使曾经实力雄厚、横扫天下的楚军,变成了一样草木皆兵的乌合之众,项羽本人最后也只能落个霸王别姬、自刎乌江边的结局。
就在项羽临终前,他还固执地拒绝了最后一一个机会:不肯渡江到江东,不再图东山再起。显然,在大败后再求翻身的方面,项羽远远不及卧薪尝胆的勾践。项羽所争的,仅是一-时之胜负、一气之长短而已。正因为在应世处事上缺少“圆”,项羽虽是一一个“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英雄,他也不能成为扭转乾坤的代枭雄。历史上,刘邦与项羽同生活在秦朝末期的乱世中,只是两人的性格有不同,处世应事的方法有圆与方、灵活与固执的差异,经过反复的较量,高下立见,成败即现,命运也就大异其趣。另外,洪应明还论及一一点:若一个人生活在叔季之世一末世(在古代以“伯仲叔季”做兄弟长少顺序的称谓中,以“伯”为大、为始,以“季”为小、为末),也就是生活在朝代的末期,即由治世转向乱世的时期,那他就应方圆并用、原则与灵活并举,做到该坚持原则则坚持原则,该机智灵活则机智灵活。
关于处世的方与圆,柳宗元还这样讲:人应“方其中,圆其外。”一为人须在内心保持方正刚直,待人接物时则须灵活圆通。可见方与圆、原则性与灵活性两者之间,有着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显然,有圆无方的圆滑乖巧,或有方无圆的固执死板,都不是成功者所取之道。
那么,为官者的灵活性,可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在洪应明看来为官者在补救时弊、应对变故时,不妨随事势的发展趋向,注意采取适宜的方法,注意运用变通的措施,因其势而利导之。比如,在惩治贪婪者时,不是单纯就讲一通廉洁的道理,而是有意激化他们的贪欲,欲擒故纵,使他们为此而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这样,就会使已利欲重心的他们,学会看淡利欲。再如,在调解矛盾争斗时,不一定就是劝解争斗的双方降气,而是为争斗的双方助威,把矛盾推行到极致,让包括争斗双方在内的众人,都看到其中的荒谬处,那么,就可以真正地平息双方争斗者的怒气。
下面这个故事,能很好地说明相关的道理。
清朝同治年间,浙江鄞县县令段广清在一次出巡的路途中,看到了-一群人在围观一个农民与一米店老板吵架,他即停步询问原因。
原来,这个农民在进城时,不慎踩死了米店老板所养的一只小鸡。于是,米店老板揪住了这位农民,以这个小鸡是特别的品种,只需再养数月,就可长至九斤重,按一斤鸡肉值-百文钱的市价来计算,坚持要农民赔偿九百文钱才行。
但农民身上仅带了约三百文钱。于是,双方-语不合,当街争吵了起来。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身为父母官的段广清平静地对农民说:“你走路不小心,踩死了别人的小鸡,理应赔偿。他要求九百文钱的赔偿费,并不过分。你现在所带的钱不够,你可以将你穿的衣服马上拿去典当,如果还不够的话,我替你补足。”农民无奈,只得将衣服典当了,得了三百文钱,再加上段广清补足的部分,米店老板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这九百文钱的赔偿费。此情此景,农民及旁观者多心中不平,心中都很愤怒。
正当米店老板拿钱欲离去之时,他被段广清叫住了:“你的小鸡虽再养数月,就可重达九斤,但它死时,实不足九斤。人人皆知,养肥一斤鸡需一斗米。现在,你的鸡死了,可省下九斗米,既然你获得了别人的赔偿,看来,你也应将这省下的九斗米还给别人才合理嘛。”
闻此,米店老板不敢抗命,只能乖乖地向农民交出九斗米。此时,这位农民与旁观者,才恍然大悟,意识到段广清巧惩贪婪狡猾的米店老板的良苦用心。因为当时买一斗米的钱,就可买五至六斤鸡。这样,双方的争执就平息了。贪婪的米店老板,这回是赔了鸡又赔了米,似得实失,还招来了邻人的冷嘲热讽,日后再利欲熏心时,也就不能不有所顾忌了。
段广清不愧为一个善于为民解忧的清官。他能做到不以忧国为民之言作为哗众取宠的招牌、自卖自夸的广告,而是平平实实地做来,这不仅反映了他淳朴厚重的一面,也反映出了他老练稳重的一面:不自语自夸我有爱国忧民之心,从而不给别有用心者滋生出种种毁谤的口实。这也正是洪应明所欣赏的那类做法。
从前有位老翁,有一-女一-婿。在他的发妻死后,他又续弦,后妻生了一个幼子。
老翁预立下遗嘱,说明了遗产的分配方法。遗嘱上的几句话,没有一个标点符号。
老翁死后,大家把遗嘱启封,女婿看了,就想把遗产全部取去。因为按照他的点读法,遗嘱是这样写的:“七十老翁产一子,人日:‘非是也。’家业尽付与女婿,外人不得干预。”
老翁的后妻不服,认为遗嘱写的,应该是说把遗产交给她的儿子,所以,就告到官府去。
经过县官判决:遗产应该交给老翁与后妻所生的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