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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啥?原主真是盗墓贼?!

作者:羊懒懒 | 分类: | 字数:39.1万

第124章 他不能死,他的孩子还没回家呢!(已改)

书名:盗墓:啥?原主真是盗墓贼?! 作者:羊懒懒 字数:2170 更新时间:2025-03-01 02:05:37

【她尝试帮助大家,可是她仅有的见识使她成为旧时代的遗物,她自认为已经成为累赘,她已经成为真正的宋朝的祭司闻人介了,她只能用陈旧的思想去逼迫自己接受跨越了千年的认知,她改变不了任何事。】

【甚至改变不了自己过去,只能在千百次轮回中,眼睁睁看着不该死的人死去,该死的人猖狂的成为刽子手。】

【楼上你去写书!我没开玩笑!】

【然后呢?后续呢?】

安安已经没有心思去平板上他们的评论了,甚至早就收起来了。

张南初迷迷糊糊的睡着,墓下潮湿的氛围并没有意料之外的那种头昏脑胀,反而开着的窗户,透着携带水蒸气的风。

远方的云融进山色里,阳光越来越刺眼,车里的空调凉飕飕的,但是张南初还是更喜欢风的温度。

只有这个世界的一花一草一树木,风吹山响花语乐,才能让他感觉到这个世界的真实。

这个世界对于她而言,性质已经改变了,这已经不仅仅是个会死的英雄梦,而是一个个悲欢喜乐构造的真正存在的世界。

张南初摸上自己的手腕,脉搏的律动,强劲而有力,这是他和这个世界的共鸣频率。

想起手腕,摄影师的手腕上好像有一圈梨花印记,和闻人介的玫瑰印记很像,但又不一样。

那是什么意思?

和闻人介的玫瑰印记是同样的东西吗?

白术和青木已经睡熟了,真是个心大的。

或许说是,白术已经放下了,闻人介已经死了,他也能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了。

而对于青木而言,既来之则安之,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些年,也总有些为人处世的方法和习惯。

司机不急不慢的行驶,倒也是个会看眼色的。

车上就这些人,沉默的像是寂静岭一样。

张南初慢慢的睡了。

不过他却做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梦,一个很长很长很清晰的梦。

梦见老头知道自己死了,悄悄的帮自己收尸,看到被砸的骨头渣飞溅的地面,哽住了。

张南初还是第一次见老头哭呢,怪让人心疼的,以前自己被活生生拔了十个脚指甲他都没这么难过。

老头伪装的很好,可是张南初还是能感觉到老头很难过,或许是梦境使人感同身受?

老头不敢让别人发现自己已经死了,要是别人知道自己死了,那么老头的境地就会更危险,一个无依无靠的老不死的,给点安慰就能对人掏心掏肺。

只有让别人知道自己还活着,哪怕是个残废,傻子,是个没见过的人的名字,但是老头的手艺就是后继有人,老头手底下的人就敢认一个名字当老大。

他们的老大是活的死的已经不重要了,信仰不灭即是永恒。

自己的尸体被埋进了公墓里,那个公墓可贵了,墓地费按年交,一年好几万呢。

老头还挺舍得的。

不敢张南初还是希望老头能把这些钱花到他自己身上。

老头要是死了钱还没花完,可没人给他烧了。

那些钱就归银行了。

在梦里,张南初看到了老头悲惨的一生。

足下无依无靠,自己的尸体被人挖出来,连带着墓碑带到老头面前,老头面无表情,背在身后的手却在颤抖,呼吸声也变重了。

那人是老头手下的三把手,因为二把手是自己。

老头老了,手下的人都有了异心,二把手死了,跟着三把手是最好的出路。

老头被关在地下室,成为三把手赚钱的工具,一介大师成为阶下囚,只能说是受尽屈辱。

老头是多么高傲的人啊,刚捡到自己的时候,受伤从来不告诉自己,TMD肾都被捅了个对穿还对着自己呲着牙乐。

现在自己都还在怀疑,当年被捅的那一下,是不是这些年老头都没找对象的原因。

额,其实性别可以不用卡的这么死的嘛。

我又不会笑话你。

真的!

不会!

笑话你的!

不过现在的老头,可真算得上是日渐消瘦,遍体鳞伤。

张南初从来没有见过老头这么狼狈的样子,最后一次亲眼见他的时候,还是白发点缀黑墨,现在已经是满头白发苍苍,容颜老却了十多岁,腰板颓丧起来,肩膀佝偻着。

老头的宁死不屈,也是他最后的倔强了。

三把手把老头交给了新来的堂柱子,是打死张南初的那个黑道大哥的堂叔叔,也是老头的死对头之一。

张南初见过黑市的屠宰场,在哪里,只要是世界上的任何一种生物,都有可能成为屠宰场刀下的卷肉。

老头带着自己进去过一次,不过逛到一半张南初就跑了,里面是世间最可怕的最不能饶恕的罪恶。

反而买家和卖家都在对着商品侃侃而谈。

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

这也奠定了后来张南初不敢动手杀人的因果。

他可以打架,可以动手,可以做幕后指手,但是他不敢亲手杀人。

他不敢,也永远不会。

老头的双手被活生生剔开骨肉,一个指节一个卖家,手筋也有自己的价格。

老头被折磨的嘶喊,张南初很想杀了在场的所有人,所有人都是刽子手,可是他动不了,他越是使劲,反而越是被梦境压制。

张南初眼看着老头的手被剁下来,塞进钢筋当支架,从手背上看,褶皱的斑黑的手,灵活的好像是能凭空动起来一样。

连还在流淌的血都不擦干净,就胡乱摆在一个水晶盒里。

一副价值上亿的艺术品就此诞生。

老头那双慧眼识珠的眼睛也没有被放过,被装进了等身的bjd娃娃里,运送至买家手里。

这就是黑市,金钱至上。

在张南初心里,那个高堂明月的老头啊,那个把他捡回来,教他怎么在黑市立足的老头啊,那个从来没让人欺负过他的老头啊,成为了黑市任人践踏的流浪汉,曾经自尊心强的能够让他成为老大的老头,再也没有所谓的骄傲,他只想吃一口饭,哪怕是生了蛆的腐肉,也能一吞而下。

他想活着,因为他的孩子还没有回家呢。

他要是死了,他的孩子回来,该找不着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