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不妄
作者:夭川 | 分类:现言 | 字数:22.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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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第57章
陈东耀觉得自己要死了。
和荣在S市成立了分所, 前几天陈东明问他愿不愿意过来帮手一个月,他想着可以离开Y城散散心,躲一躲某张棺材脸, 于是就答应下来了。
谁知道一来S市他就有点水土不服, 病恹恹了三天才好起来, 然而接下来等待他的就是铺天盖地般席卷而来的工作, 连续不断的加班、数不清的外勤、堆积如山的报表、接二连三的会议……
要是早知道会这么惨, 他当初就不该答应陈东明!
待在Y城多好啊,项目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每天坐在办公室里悠闲地看着文件, 时不时偷个懒刷刷手机,不想做的工作可以尽情使唤好脾气又可靠的沈兴。
可是现在呢!人生地不熟!分所里的家伙他见一个烦一个, 手底下没一个像沈兴那样好用, 稍微迟点下班就嚷嚷加班费请吃饭什么的, 一点都不老实!
陈东耀决定,下个月回Y城后一定要好好善待沈会计。
现在才知道要有个靠谱能干又没有抱怨的手下是多么珍稀的事情!
要是沈兴跳槽了, 他该找谁哭去啊!
连续好几天的高强度工作后,陈东耀在开完今天的会议,终于得到短暂的一段喘息时间。
他回到陈东明为他安排的酒店,脱下西装外套,解开领带, 大口大口地喝了瓶水, 整个人如同被抽了骨头似的侧瘫在床上, 累得来什么都不想做。
就这样躺了二十来分钟, 他才爬起来把手机从外套兜里拿出来, 把鞋子脱了以后拿着手机平躺在床上。
来S市后实在是太忙了,每天拿着手机只是看文件和接电话而已, 软件都没有更新。
当他看到屏幕上某个APP时,目光一滞。
犹豫了几秒,手指一动,还是将它卸载了。
既然已经和江冕把话说清了,那他也不用留着这个软件了。
说起来,这几天虽是忙得天昏地暗身心俱疲,但确实让他没工夫去想黎维清的事情。
陈东耀突然觉得,忙一点也没什么不好。
让工作把自己胡思乱想的时间填满,这样子他就会减少想念黎维清的次数。
一天天,一月月。
渐渐地,当他再提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可以心无波澜。
他无聊地打开微信,迅速切掉自己的工作账号,登陆那个自从来了S市后就没有时间登陆的私人微信号。
意料之中,未读消息很多,只不过好像都是群消息。
……诶?
陈东耀有些意外地看着夹在一堆群聊天里的某个处于屏幕中间位置的新聊天。
——看来wuli兴兴也很不习惯他这个又好又帅的上司不在嘛!竟然发微信过来了!
对方发来的是四段语音。
陈东耀点开语音,懒洋洋地把手机放在耳边播放。
“东耀哥,”沈兴的声音很好听,声线清澈,咬字清晰,带点少年音的感觉,“有位姓江的先生来事务所找你,被黎总给赶出去了。”
卧槽?!
陈东耀的心“咯噔”一下。
江冕竟然去找他了?竟然还和黎维清撞见了?
当时江冕突然告诉了他真名和工作地点,为了礼尚往来,所以他也自报家门。
早知道他就不告诉江冕了!
此时系统自动切播下一条语音:“他们俩在外面聊了很久,我远远地听到他们是在聊你。黎总很生气的样子,但没有出手,把江先生放走了,事情没有闹大。”
听到这里,陈东耀松了一口气。
然而接着又听沈兴认真道:“东耀哥,年会那晚我就看出你喜欢黎总了,据我观察黎总也是喜欢你的,他最近因为想你的事情所以一直心不在焉的。”
陈东耀自嘲地笑了笑。
原来他竟然已经表现得那么明显了吗?
还是说不愧是细心如沈兴,竟然发现了他自以为隐藏得很好的感情。
只是黎维清……
开什么玩笑,那个人嫌弃他嫌弃得要死,怎么会喜欢他呢?
之所以会这么在意他的事,不过是因为他那天的出柜让对方像是吃了一口苍蝇一样恶心,所以才耿耿于怀吧。
沈兴的语音还在播着:“我跟黎总说了我的观察,然后……”
“我听黎总让他助手帮他订了去S市的机票。”
陈东耀愣住了,而此时所有语音已经播放完毕,耳边没有了声音。
……What?
黎维清要来S市?!
陈东耀惊得赶忙把手机放在眼前看时间,才发现沈兴的这四条语音都是昨天发的。
他急忙在输入框打字,想要问沈兴知不知道黎维清是什么时候的机票。
然而就在他刚把这句话发出去的时候,房间的门铃就响了。
陈东耀吓了一跳,有些神经质地回头盯着房门,心里涌上一股不太好的预感。
该不会是……
不会这么巧吧,说曹操曹操就到,当写小说呢?
如此自我安慰着,陈东耀咽了咽口水,赤着脚走下床,硬着头皮去开门。
门还未完全打开,他的脸色就变了。
见了鬼了!
竟然真的是曹操!
当陈东耀第一眼看到那张熟悉的棺材脸的时候,下意识地就是立马把门给关回去。
但是黎维清却是先他一步撑住了门,将门完全打开,整个人的阴影包裹住了站在他面前的陈东耀。
“只有你哥,才会义务性地给你收拾烂摊子,不求回报。”黎维清虽是一身风尘仆仆,但仍是一脸如常的冷静从容。他注视着陈东耀,嘴角竟扬起轻微的幅度。
“而我,是要索要好处的。”
*
沈兴最近也很忙。
陈东耀一走,重担就都落在了他身上,虽然工资有所提高,但工作量也翻了番,明明不是忙季,却过上了天天加班,生不如狗的日子,午饭和晚饭都不能回家吃了。
最开始陆扬还以为沈兴是在故意躲着他,所以每逢饭点便准时出现在事务所门口,但是后来他便发现,沈兴是真的忙,便不再去和荣找对方添乱子了,乖乖回家去给沈兴准备下班归来的慰劳宵夜。
这天沈兴本来可以按正常加班时间回去的,可是临时发现一组重要文件出现了数据问题,所以只有让女同事和住的远的先走了,自己和其他两个人不介意留夜的汉子一起留下来继续奋战。
十点钟的时候陆扬来了一通电话,问沈兴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怎么还不回来。沈兴此时哪顾得上冷战闹别扭的事,简明扼要地把事情讲了遍,告诉陆扬他今晚可能会很晚才回来。
“那你忙吧。”陆扬语气温和,“我等你。”
沈兴道:“不用等我,你去睡吧,我自己能搞东西来吃。”
“不,我会等你的。”陆扬轻声道,“工作加油。”
挂了电话,沈兴继续投入工作之中,看起来并没有太把对方的话放在心上。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在接了陆扬的电话后,他整个人的疲惫都减轻了几分,有干劲得多。
等修正完问题、整理好文件后,已经快凌晨一点了。
“累死了,终于结束了。”同事瘫在椅子上做了个伸展姿势,一脸疲惫,“咦,沈兴你这么晚还要回家吗?直接在事务所睡了吧。”
沈兴拿起公文包,打开办公室的门:“不了,我住得很近,走几步路就到了。”
同事羡慕道:“真好啊,如果你不是和人合租的话,我肯定厚着脸皮也要到你那里蹭住……啊!好想舒舒服服冲了热水澡啊!”
沈兴笑了笑:“辛苦了,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走出和荣,才深感夜深人静,产业园里的路灯照得小雨后的水泥路水光粼粼,路上只有沈兴自己的脚步声。
出了东门,到了大马路才稍微不那么安静了,时不时还是会有一两辆私家车行驶而过,橘色的路灯渲染得夜色都是暖的。
虽然很疲惫,但沈兴还是走得很快。
只用了十分钟,他就回到了嘉苑。
当他打开家门,发现客厅的大灯敞亮着的时候,有些惊讶。
“陆扬?还没睡吗?”
沈兴一边试探地轻声开口,一边朝沙发走去。
只见陆扬穿着件宽松的黑色长T和灰色运动裤,此时整个人有些委屈地蜷在长沙发上,竟侧着身睡着了。
没想到真的一直在等他。
看着陆扬的睡颜,沈兴只觉得心里已经柔软得一塌糊涂。
大概是睡前正一边工作一边等他,陆扬的那台黑色笔电以展开的形式被放在地上,电源开关闪着白光,只是黑屏了,而沙发前的茶几上还摊着一本与程序有关的书。
当沈兴不经意地瞥见夹在那本书中间的书签时,瞬间愣住了。
他迟疑地伸出手,然后轻轻地将书本翻开,确认了那张书签的全貌。
——那是一张银杏书签,经过浸泡后叶子表面的颜色都被小心翼翼地刷掉,只剩下了那层薄如蝉翼般的透明物质和深色的脉络,然后用塑料封好,系上红绳……
这是他从前唯一做成功的那片书签!
方法是奶奶教的,无奈他总是控制不好下手的力度,老把树叶刷破,所以折腾半天,只做出一件成品。
还送了人。
被小心翼翼地夹在了信稿里,放进了信封中,贴上邮票盖上邮戳,漂洋过海寄给了大洋彼岸的那一个人,作为生日礼物。
没想到,陆扬竟然一直留在身边。
沈兴只觉得眼眶一涩,不知道是因为用眼过度还是什么其他原因。
一股暖流源源不断地在心间流淌,让他不禁产生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时光流逝,岁月易老,转眼间奶奶已经不在,他也不再是当初那个天真懵懂的少年。
然而兜兜转转,命运弄人,他竟与曾经相隔大洋的那个人同住一个屋檐之下,再度看到这片被自己亲手送出去的叶子。
沈兴把书签放回原页,将书本合上。
然后他把陆扬放在地上的电脑抬了起来,轻轻地放在了桌子上,怕等下陆扬醒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
尽管动作已经十分小心轻柔,但还是唤醒了进入睡眠状态的笔电。
陆扬的电脑没有设密码,一旦被唤醒后,就会进入到桌面。
看到桌面壁纸,沈兴又是一愣。
……咦?